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