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股东大会并另行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取消原定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本次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原定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取消的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7日
取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0日
二、本次取消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取消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原因
公司为增强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能力,公司为千禾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银行贷款担保期限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中小投资者建议,为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取消原定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时间与召开时间之间应不少于15日,因此本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另行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未取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将一并提交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变更后)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变更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