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帐户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2019年3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截至2020年2月2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亿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