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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2020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0

股票简称:东方国信 股票代码:300166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2020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次债券发行已于2018年12月27日经发行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于2020年2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1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拟一次发行。

二、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分析和评估,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为53.34亿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13.9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19.89%;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8亿元、4.31亿元和5.18亿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26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次债券发行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有关发行条件的规定。本次债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本次债券为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依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

政策文件、《“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5年版)》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创新创业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业务情况、科研能力等因素,发行人属于创新创业公司,符合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要求。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

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本次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在其债券持有期间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所做出的决定和主张。

七、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于2019年12

月出具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基于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债券的综合分析和评估,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违约风险极低。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审计报告出具后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发行人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八、本次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九、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高新投

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资信信用良好,以上条件均可以为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担保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经营不会产生重大风险或不会出现重大担保责任。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担保人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影响到其为本次债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能力,进而影响本次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十、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91,384.43万元、120,466.55万元、166,780.52万元和169,487.49万元,占当

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50%、23.41%、27.31%和27.35%,其中,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总额的

87.90%。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较高主要由于公司主要客户是国有大型企业,

付款周期较长,但客户信用良好,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好。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或将相应扩大,如果发生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或无法收回的情况,将给发行人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受限资产规模增大的风险

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32,004.5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5.17%,占净资产比例为6.00%,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少部分货币资金。总体来看,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占总资产比重不高,公司受限资产主要用于担保、抵押借款。虽然公司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偿付违约情况,但如果因现金流动性等原因导致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相应债务,则有可能导致公司受限资产被冻结甚至处置,将对发行人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1,150万元,占发行人2019年9月30日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3.34%。若未来被担保人经营出现问题,则发行人可能面临较大的代偿风险。

十三、商誉减值风险和管理整合风险

发行人商誉规模较大,需关注商誉减值风险。近年发行人溢价收购行业内相关企业,形成了较大商誉,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商誉规模为102,440.4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16.53%,公司商誉形成主要系收购北科亿力、科瑞明、上海屹通、普泽创智、炎黄新星、Cotopaxi等公司形成。发行人每年年度终了对其进行内部或外部评估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截至2018年末,普泽创智计提减值434.00万元,Cotopaxi计提减值3628.04万元。若上述被收购企业经营情况不

达预期,发行人将面临较大的商誉减值风险并对发行人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持续并购对公司管理水平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整合风险。

十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共同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和霍卫平分别持有公司16.84%和12.32%股权,合计持有股权29.16%,二人已签署关于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处于相对控股地位,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但并不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从事相关活动,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市场集中和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客户主要集中在电信行业,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来自于三大电信运营商的收入占比分别为51.46%、56.35%、51.09%和38.42%,对主要客户依赖度较强。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客户粘性较高。如果发行人的后续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下降,持续创新能力不足,将有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及营业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电信运营商由于采购流程审批、投资预算控制和大型建设项目整体进度等因素影响,合同签订与业务结算一般集中在第四季度,而部分项目支出需发行人预先垫付,可能造成季度经营业绩波动。如果未来电信行业的宏观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者电信运营商对大数据相关信息化建设的投资规模下降,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十六、政府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作为服务于中国电信领域的核心合作厂商之一,客户资源优势明显,国家有关部门对于公司一直给予扶植政策,提供了大量用于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财政补助,并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实施的一系列研发和建设项目获得一

定程度的政府补助,如公司《Cloudiip工业互联网平台试验测试项目》,获得政府资助资金3,315万元;《面向炼铁行业应用的专业性信息物理系统测试验证床》项目获得政府资助资金1,894万元等。此外,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公司还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免征收、增值税退税。2016-2018年及2019年1-9月,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税费返还分别为2,453.25万元、2,860.62万元、4,209.60万元和4,428.65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7.35%、6.51%、7.94%和19.64%。未来如果国家有关部门给予的财政补助或税收

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来若不再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各项政府补助的条件,将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一定的影响。

十七、发行人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未经审

计),合并口径下资产总计673,015.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555,506.98万元,营业总收入215,287.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38.53万元。具体情况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本次增信措施合法有效

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债券增信业务纳入融资担保范围,从事债券增信业务需要获得融资担保牌照;而目前高新投本部未有担保牌照。根据2018年9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办公室下发的深府金函【2018】1330号《关于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产品增信业务整改期事宜的复函》要求,公司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以达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整改期可正常开展业务,若逾期仍未取得融资担保牌照,则不得开展债券担保增新业务。本次担保高新投正处于整改期,因此,高新投对本次债券的担保未违反《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条例》的规定,本次增信措施合法有效。

十九、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和霍卫

平合计持有股份数量为308,127,217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212,799,203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69.06%,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为20.14%。虽然控股股东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将根据股价情况以现金或追加抵押物形式补充保证金,以避免质押担保股票市值低于警戒线。但仍存在质押股票被质权人执行,从而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的风险。

二十、经联合评级综合分析和评估,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

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可以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目 录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 录 ...... 10

释义 ...... 13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6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6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20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3

六、认购人承诺 ...... 23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 25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5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25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27

第三节 増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0

一、 增信机制 ...... 30

二、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9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机制 ...... 46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 4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9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7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64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66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及业务经营情况 ...... 71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 92

七、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 96

八、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 97

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98

十、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 105

十一、发行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105

十二、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 106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07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107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107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108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 116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18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21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 121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21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26

四、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 127

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 ...... 127

六、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27

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 128

第七节 发行人创新创业公司的认定情况 ...... 129

一、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 ...... 129

二、创新创业公司认定过程 ...... 130

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与国家的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契

合 ...... 14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5

(一)查阅地点 ...... 145

(二)查阅时间 ...... 145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解释

一、常用名词解释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东

方国信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指

息而制作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公开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面

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

者)》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3亿元)的“

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创新

创业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创新

创业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评级报告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

告》股东大会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或监事会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或监事会《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
/

簿记管理人/渤海证券

指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联合评级/评级机构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太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保人/高新投 指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人 指

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债

券的投资者

(集团)募集资金专户、专项偿债账

募集资金专户、专项偿债账发行人在银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付与本息偿还的银行账户最近三年及一期/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9月末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

日和/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

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东方国信有限 指 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仁邦翰威 指

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新余仁邦翰威投资

二、公司简称

管理

有限公司仁邦时代 指

管理
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新余仁邦时代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中国联通 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 指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 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东华信通 指 北京东华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天津、天津子公司 指 东方国信(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国信成都、四

川子公司、成

都子公司

指 成都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北科亿力 指 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科瑞明 指 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屹通信息/上海屹通 指 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汉桥科创 指 北京汉桥科创科技有限公司炎黄新星 指 北京炎黄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otopaxi 指 Cotopaxi Limited摩比万思 指 北京摩比万思科技有限公司普泽创智 指 北京普泽创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海芯华夏 指 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锐软科技 指 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信 指 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图扑 指 厦门图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区块节点科技 指 北京区块节点科技有限公司微软 指 Microsoft Corporation,全球最大的计算机软件提供商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Business-intelligence of Oriental NationsCorporation Ltd.法定代表人 管连平成立时间 1997年7月28日注册资本 105,668.0094万元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邮政编码 100102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简称 东方国信公司股票代码 300166董事会秘书

姓名 刘彦斐联系方式 010-64392089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

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租赁计

算机软硬件;企业策划;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互联网

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法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027609B互联网地址 https://www.bonc.com.cn/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发行人有权决策部门决议

2018年12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公开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发行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8年12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发行人公开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交易相关事宜。

在上述审批规模内,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在获核准发行后,本次债券拟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规模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发行总规模内确定。

(二)本次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1、核准时间:2020年2月25日。

2、核准文号:证监许可【2020】321号。

3、核准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元。

(三)本次债券的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债券简称:“20东信S1”,债券代码:

“149089”。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4、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债券的票面利

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6、还本付息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利息金额为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支付的本息金额为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7、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详见发行

公告。

9、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0、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4月2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支付日:本次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3年4月2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支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

15、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分析和评估,发行人主体信

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8、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

20、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1、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

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债券发行人于监管银行处开设专项资金账户,

用于存放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和本次债券项下各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4、质押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

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年3月27日发行首日:2020年4月1日合格投资者认购日期: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2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法定代表人:管连平

联系人:刘彦斐、蔡璐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联系电话:010-64392089

传真:010-64398978

邮政编码:100102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联系人:程小勇

联系电话:010-68104077 010-68104585

传真:010-68104287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18层负责人:王玲经办律师:马天宁、李元媛联系电话:010-58785588传真:010-58785566邮政编码:100020

(四)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执行事务合伙人:陈胜华经办会计师:杨金山、韩景利联系电话:010-82250666传真:010-82250851邮政编码:100029

(五)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经办会计师:程汉涛、薛大龙联系电话:010-88312386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华伟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联系人:候珍珍联系电话:010-85172818传真:010-85171273

(七)担保机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号楼2308房法定代表人:刘苏华联系人:王学良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2308房电话:010-68108765传真:010-68108764邮政编码:518040

(八)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银行账号:12001615300052527539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京科技园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总经理:王建军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8666149邮政编码:518034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负责人:周宁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邮政编码:518034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

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合格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合格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债券视作同意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共

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2019年12月10日出具的编号为“联合【2019】2254号”《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基于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债券的综合分析和评估,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基于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债券的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国内大数据软件领域的上市公司,面向多行业提供软件产品,业务涵盖通信、工业、金融等领域,在技术水平、行业地位、业务布局以及客户质量等方面具备的综合竞争优势。近年来,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债务负担较轻,盈利能力较强。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客户集中度较高、大额应收账款对营运资金存在较大占用以及商誉规模较大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拓展业务布局以及创新商业模式,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债券由高新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高新投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控股公司,现已形成了担保业务、创投业务、小额贷款等全链条的金融服务产业,近年来股东对高新投支持力度较大,高新投资本较充足,担保能力很

强,其所提供的担保显著提升了本次债券的信用水平。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2、优势

(1)大数据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获得的行业政策支持力度较大,市

场应用前景广阔。

(2)公司依托大数据核心技术实力,已实现“大数据+行业”战略布局,业

务范围覆盖通信、金融、政府、工业、农业、公共安全等领域,公司具有多年服务于大客户的经验和能力,行业地位较高。

(3)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债务负担较轻,盈利能力较强。

(4)本次债券由高新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高新投担保实力很强,其

对本次债券的担保显著提升了本次债券的信用水平

3、关注

(1)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电信行业,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中国联通、中国电

信和中国移动,对主要客户依赖度较强。若未来电信行业出现波动,或电信运营商对大数据相关信息化建设的投资规模下降,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近年来大数据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且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发展较快,

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客户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未来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3)公司业务结算一般集中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季度经营业绩波动较大;

部分项目需要公司预先垫付资金,销售回款较慢,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对公司资金形成较大占用。

(4)公司近年来并购较多,商誉规模较大,若被收购单位经营业绩未达预

期,公司商誉后续将存在一定减值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的外部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为13.65亿元,已使用5.91亿元,尚有可用额度为7.74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授信银行

授信银行授信额度(亿元)
已使用数额(亿元)未使用额度的性质(如流贷、项目贷款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50 0.01 流贷、保函等招商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0.50 0.5 流贷

授信银行

授信银行授信额度(亿元)
已使用数额(亿元)未使用额度的性质(如流贷、项目贷款等)

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 2.00 0.03 流贷、保函等中国银行国贸支行 1.10 0.20 流贷、保函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00 1.60 流贷、保函等

宁波银行东城支行 2.00 1.70 流贷、保函等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 1.70 1.70 流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0.30 0.14 流贷上海嘉定民生村镇银行安亭支行 0.25 0.03 流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 0.30 - 流贷

13.65 5.91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违约记录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债务违约记录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借款均能够到期还本按期付息,未有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根据报告日为2019年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发行人未曾发生信贷违约事件。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五)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合并口径最近一期末

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不超过3亿元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将不超过3亿元,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发行人合并口径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5.62%,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合计项目

2019

项目

/2019

1-9

2018

年末

/2018

2017

年度年末

/2017

2016

年度年末

/2016

流动比率(倍)

4.70 3.42 4.79 3.53

项目

2019

项目

/2019

1-9

2018

年末

/2018

2017

年度年末

/2017

2016

年度年末

/2016

速动比率(倍)

4.09 3.21 4.52 3.39资产负债率(%)

13.92 16.43 12.73 18.24每股净资产(元)

5.05 4.83 4.28 6.1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25.18 67.13 71.30 29.74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4 0.23 0.21 0.14

注:未经特别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数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第三节 増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本次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高新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对担保事项予以持续监督。除保证担保外,公司还设立了具体的偿债计划及相应的保障措施。

一、 增信机制

(一)担保人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简介

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7月8日担保人与发行人签署了担保协议并出具了担保函。该担保事项已经担保人内部有权机构批准。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号楼2308房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852,105,0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通代码:914403001923012884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是深圳市政府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而设立的担保机构,也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70,027.25 41.80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77,043.79 20.00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132,236.81 14.94深圳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97,728.03 11.04恒大集团有限公司 84,189.37 9.51深圳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 21,047.34 2.38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937.91 0.33

885,210.50 100.00

2、担保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13日,是一家以产权管理、资本运作及投融资业务为主业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为215.8亿元,下属企业经营范围涉及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高新技术投资与担保服务、高科技工业、公用事业、环境保护、建筑设计与咨询等众多领域。高新投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担保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高新投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深审【2019】212号),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高新投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统计口径)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合计项目

2019

项目

2018

月末年末

资产总计 2,360,603.35 2,052,718.02负债合计 915,402.14 873,979.04所有者权益合计1,445,201.21 1,178,738.9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19

1-9

2018

2019

1-9

2018

营业收入192,915.65 208,520.14利润总额 135,734.21 152,101.10净利润 102,579.70 113,306.6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年度项

2019

1-9

20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329.62 -661,853.6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36.71 -11,613.3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317.47 592,359.7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148.87 -81,015.74

(4)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年度项

2018

2019年1-9月/ 2019年9末年度

/2018

资产负债率(%) 38.78 42.58净资产收益率(%) 7.82 9.86

流动比率(倍) 6.06 6.23速动比率(倍)

6.06 6.23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负数列示为N/A)。

4、担保人资信情况

高新投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其核心业务包括融资与金融产品担保、保证担保、资产管理。融资与金融产品担保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银行贷款担保、债券担保、政府资金担保、基金产品担保等金融产品担保业务。高新投成立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宗旨,通过管理文化创新、经营模式创新和业务手段创新,在培育和扶持小微型科技企业成长的同时,与被服务企业共同发展。保证担保方面,高新投是国内率先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自国家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以来,高新投全面推进工程领域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以及诉讼保全担保等保证担保业务品种。资产管理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结合担保的股权及期权投资、直接投资(含VC、PE、定向增发)、创投基金管理、小额贷款、典当借款。

担保人资信状况优良,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健康,保持着良好的信用等级,在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方面无违约记录,与国内多家大型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19年5月24日出具的评级报告(联合【2019】1357号),高新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5、担保人累计担保余额及占其净资产额的比例

截至2019年9月末,高新投集团对外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1,539.85亿元,其中融资性担保额62.99亿元,保证担保额397.35亿元,保本基金担保额0亿元,债券担保1,079.51亿元。对外担保责任余额占2019年9月末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45.69%。

截至2018年末,高新投集团对外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1,092.88亿元,其中融资性担保额40.28亿元,保证担保额376.74亿元,保本基金担保额150.38亿元(保本公募担保额141.01亿元、保本专户9.36亿元),债券担保525.47亿元。对外担保责任余额占2018年末合并报表净资产的927.19%。

6、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19年9月末,高新投资产负债率为38.78%,流动比率为6.06倍,速动比率6.06倍,总资产为2,360,603.35万元,2019年1-9月净利润为102,579.70万元。

截至2018年末,高新投资产负债率为42.58%,流动比率为6.23倍,速动比率6.23倍,总资产为2,052,718.02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113,306.69万元。高新投EBITDA随着业务规模扩大不断增长,同时利息呈净流入状态,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总体来说,担保人资产规模大、资本实力雄厚、盈利能力强,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综合来看,高新投作为专业性的担保机构,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能够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有力保障。

7、担保人授权情况

担保人根据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债券担保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深高新投(2017)26号)的文件,严格履行了内部程序,按照文件的债券担保项目的决策流程进行内部审批。根据深高新投[2019]39号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类产品担保业务管理规定》,高新投担保金额占集团公司当期净资产5%及以下的项目需要决策会审批通过。2019年4月30日,本次债券担保项目已通过决策会审批,符合高新投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2019年7月8日,高新投与发行人签署《担保协议书》(编号:Z201802831),高新投出具了《担保函》(编号:Z201802831)。担保人内部进行了项目经理申报、业务部门负责人、集团机构审核、集团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集团分管业务副总、决策会、集团董事长等多节点审核。审核过程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手续完整有效。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已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出具了《担保函》。

《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核准为准),期限为不超过叁年(含叁年),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含叁亿元)(小写¥300,000,000.00元)。

第二条 债券到期日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到期日以债券实际发行到期日为准,但债券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三条 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第四条 担保范围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发行的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含叁亿元)(小写¥3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担保期限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若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担保人就各期债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的存续期及各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债券持有人、主承销商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第六条 发行人、担保人、主承销商、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息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足额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第七条 财务信息披露

1、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核准部门、债券持有人或者主承销商,均有权

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2、担保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可能对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时,担保人应及时通知主承销商。第八条 债券的转让或出质债券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 主债权的变更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债券的金额、期限、利率、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如无增加担保人责任的,无需另行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本次公司债券资金用途变更未经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第十条 加速到期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合并、分立、减资、解散、停产、进入破产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担保,发行人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到期之前,若出现担保人因素之外的其他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债券持有人和主承销商不得要求担保人提前承担担保责任。第十一条 担保函的生效担保函于本次“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核准为准)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成功发行之日生效。自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正式发行之日,若出现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变化、偿债能力下降、卷入重大法律诉讼、管理人不能正常履职等,担保人有权书面通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缓或停止发行事宜。本次公司债券(指本次公司债券的任一期,下同)自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超过六个月仍未发行的,本次公司债券暂缓发行,担保人有权对发行人及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重新进行实质审查并有权决定终止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担保人经实质审查同意继续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凭担保人同意继续发行的书面文件办

理相关的发行工作;担保人经实质审查不同意继续发行的,担保人对不同意发行的任一期公司债券不承担担保责任。第十二条 分期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可一次性发行,也可分期发行。发行人在本《担保函》担保范围内选择分期发行的,每期发行均需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发行人仍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任一期的,担保人对未经其书面同意发行的任一期的本次公司债券不承担担保责任。第十三条 其他担保人同意发行人将担保函作为发行人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文件一并上报有关部门,并随同其他文件一同提供给认购本次发行债券的投资者查阅。

因担保函发生争议而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可以向深圳市福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反担保措施

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管连平、霍卫平、文涛、张靓、北京炎黄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全部公司资产对担保协议书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顺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建侨长恒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反担保人,向高新投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反担保人已于2019年7月8日分别与高新投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

2019年7月8日,发行人与高新投签署《保证金质押协议》,保证金金额为本期公司债发行金额的10%,若本期公司债分期发行,则为每期发行金额的10%,发行人向高新投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四)增信措施失效时的主要补救措施

本次债券为被担保公司债券。在保证期间内,如债券发行人不能在募集说明

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约定偿付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担保人保证在接到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通知之日起在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可接受的时间内向债券持有人清偿相关款项,若担保人未能在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可接受的时间内清偿相关款项,则该增信措施失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受托管理人协议》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进行了相应约定,如果增信措施失效,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五)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保证人的资信状况。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保证人/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的

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应当每季度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在保证人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时,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详情请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及“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1、利息的支付

(1)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每年的4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本次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本次债券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

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本次债券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

其自行承担。

2、本金的兑付

(1)本次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次债券的本金偿付日为2023年4月2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本次债券本金的支付通过本次债券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本金支

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本次债券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二)偿债资金来源

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持有的货币资金和经营活动产生的较充足现金流量。发行人货币资金充足,2016-2018年末和2019年9月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69亿元、9.12亿元、11.81亿元和6.22亿元。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12.78亿元、15.06亿元、19.96亿元和11.05亿元;营业利润分别3.05亿元、4.60亿元、5.96亿元和1.9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34亿元、4.39亿元、5.30亿元和1.8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90亿元、2.19亿元、2.39亿元和-1.48亿元。公司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为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有效保障。

注:2017年末及2018年末货币资金金额包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流金额分别为5亿元和7亿元,分别于2018年3月20日、2019年3月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发行人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经营情况

项目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营业收入(亿元)

11.05 19.96 15.06 12.78营业成本(亿元)

5.52 10.11 7.57 6.86销售毛利率

50.07% 49.35% 49.77% 46.29%销售费用(亿元)

1.09 1.19 0.93 0.77管理费用(亿元)

1.09 1.85 1.45 1.02研发费用(亿元)

1.88 1.12 0.72 0.68财务费用(亿元)

0.03 0.02 -0.05 -0.07营业利润

1.90 5.96 4.60 3.05净利润(亿元)

1.80 5.30 4.39 3.34净利润率

16.28 26.57% 29.17% 26.13%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3.63 11.08% 10.28% 10.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48 2.39 2.19 0.90

(三)偿债保障措施

1、偿债保障应急方案

发行人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现有资产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为303,775.73万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264,453.81万元。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项目
月末
金额

货币资金 62,197.49 20.47应收账款 169,487.49 55.79应收票据 4,478.63 1.47预付款项 5,846.17 1.92其他应收款 8,050.41 2.65其中:应收利息 381.52 0.13

存货 39,321.92 12.94其他流动资产 14,393.62 4.74流动资产合计 303,775.73 100.00

2、发行人内部严格的负债管理机制为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明确了工作计划,确定专门人员跟进相关工作,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形成一套确保公司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发行人管理层对资金的使用计划进行审批与决策,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财务部将指派专人监督还款资金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次公司债券。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要求制定了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

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4)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发行人将开立的专项用于本次债

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付与本息偿还的银行账户

为了保证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同意将监管账户同时作为本次债券专项偿债账户。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付与本息偿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

本次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来源、提取时间、提取金额、管理方式、监督安排及信息披露如下:

?资金来源

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来源为发行人持有的货币资金和经营活动产生的较充

足现金流量,详见本节“二、(二)偿债资金来源”。

?提取时间、频率及金额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次债券每个付息日前二个交易日内,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应偿还本次债券的利息金额。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次债券本金兑付日前二个交易日内,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当期应付债券本金与当期应付利息。

?管理方式发行人指定财务部门负责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债券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发行人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发行人在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全部到期应付的本息。

?监督安排发行人将与指定银行签订协议,指定其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专项偿债账户内资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对专项偿债账户资金的归集情况进行检查。?信息披露公司已为本次债券发行制定专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主承销商已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义务监督发行人按协议规定履行应尽责任,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本次债券本息无法按约定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披露公司信息,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5)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6)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

之二十;

(7)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8)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9)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依法进入破

产程序;

(10)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

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11)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更或重大变化,包括但

不限于增信机构在其他债务中拖延、拒绝承担增信责任、担保物价值大幅减值或者偿债措施保障效力大幅降低等事项的情况;

(12)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金和/或利息;

(15)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6)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7)发行人或在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经营或财务指标发生

重要不利变化,或者市场出现关于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的重大不利报道或负面市场传闻等重大事项;

(18)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的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其他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情形;

(19)发行人存在未按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募集说明书相关承

诺,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20)发行人存在未按核准用途使用债券募集资金,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债

券募集资金且未履行规定或约定的变更程序,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21)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环

保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单位等信用惩戒对象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况;

(22)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23)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24)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的中介机构发生变更,发行人遭遇自然灾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

(2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

要求的其他事项。

5、发行人承诺

在未能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金或利息期间,发行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机制

(一)本次债券的违约情形

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

次债券的利息和/或本金;在本次债券加速清偿或回购(若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次债券

的还本付息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行为持续5个工作日仍未解除;

3、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

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未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或通知义务;

5、发行人违反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

6、发行人未能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7、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

失。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在接到要求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因《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引

起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法律诉讼应在债券受托管理人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 东方国信股票代码 30016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027609B法定代表人 管连平注册资本 105,668.0094万元实缴资本 105,668.0094万元成立日期 1997年07月28日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刘彦斐邮政编码 100102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电话 010-64392089传真 010-64398978互联网址 http://www.bonc.com.cn电子信箱 investor@bonc.com.cn所属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租赁计算机软硬件;企业策划;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组织机构代码 63302760-9

(一)发行人的设立、上市及股本演变情况

1、上市前公司股本演变情况

发行人系由管连平、霍卫平、潘晓忠投资设立,于1997年7月28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110105224962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管连平投入货币资金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霍卫平投入货币资金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潘晓忠投入货币资金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2001年9月18日经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其中,管连平本次投入货币资金180万元、霍卫平本次投入货币资金135万元、潘晓忠本次投入货币资金135万元。增资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管连平40%、霍卫平30%、潘晓忠30%。

2008年2月29日经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潘晓忠将所持公司18%股权转让给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12%股权转让给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股权比例分别为:管连平40%、霍卫平30%、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8%、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2%。

2008年6月5日经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以2008年3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股份总数2,000万股;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11010500249629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整体变更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管连平40%、霍卫平30%、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8%、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2%。

2009年11月13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进行增资扩股,增加发行2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2,280万元,由王春卿、金凤、张靖以货币出资方式认购公司的280万股增资。增资后的股东及持

股比例分别为:管连平35.0878%、霍卫平26.3158%、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5.7895%、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5263%、王春卿4.6052%、金凤4.1667%、张靖3.5087%。

2009年12月18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52.40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52.40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2.40万元。增资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管连平35.0878%、霍卫平26.3158%、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7895%、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5263%、王春卿4.6052%、金凤

4.1667%、张靖3.5087%。

2010年2月4日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王春卿将所持公司

4.6052%股权转让给毛自力,转让后王春卿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管连平35.0878%、霍卫平26.3158%、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5.7895%、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5263%、毛自力

4.6052%、金凤4.1667%、张靖3.5087%。

2、公司上市及上市后股本演变情况

2010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02号文批复、2011年1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3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17.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11年1月25日在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东方国信”,股票代码“300166”,发行后总股本4,050万股。

2012年2月21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050.00万股,将资本公积40,500,000.00元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50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000,000.00元。

2012年8月22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2012年

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4,050.00万股,将资本公积40,500,000.00元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50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500,000.00元。

2013年2月25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于2013年3月18日向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票246.75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67,5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967,500.00元。

2013年8月1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753,488.00元,股本11,753,488股,由邢洪海、程树森、霍守锋、贾振丽、李永杰、赵宏博、田佳星、王可、梁洪、武文袈、刘岩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主管部门批复后,以其各自持有的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亿力)股权和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明)股权作为出资对价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720,988.00元。

2013年2月25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67,500.00元,股本67,5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653,488.00元,股本为135,653,488股。

2014年6月23日实施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653,48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138541股。共计增加新股123,967,496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元123,967,496.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620,984.00元,股本为259,620,984股。

2013年2月25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37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6,115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为1,297,503份。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12月9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行权1,236,751份期权,增加新股1,236,751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260,857,735.00元,股本为260,857,735股。

2014年经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157,893.00元,申请增加股本18,157,893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核准后,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157,893.00元,股本18,157,893股,由陈益玲、章祺、何本强和上海屹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各自持有的上海屹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对价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9,015,628.00元,股本为279,015,628股。

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97,503份,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6,115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实际行权。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行权股数为2,210股。

2015年2月3日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762,599.00元,申请增加股本4,762,599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核准后,采用募集资金方式增资,由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作为出资对价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780,437.00元,股本为283,780,437股。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加股本41,04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3,821,486股。

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3,821,4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9830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9.830751股。

本次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83,821,486.00元,股本为283,821,486股,2015年4月24日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562,839,321.00元,总股本增至562,839,321股。

2015年4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行权股数为2,488,427份期权,增加新股2,488,427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327,748.00元,股本为565,327,748股。

根据公司2015年5月22日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520,915.00元,减少股本520,915股,截至2016年2月29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减少相关手续及各相关部门备案。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止,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行权99,627份期权,增加新股99,627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64,906,460.00元,股本为564,906,460股。

2016年4月25日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8,481,254.00元,申请增加股本78,481,254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核准后(证监许可[2016]420号),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方式增资,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作为出资对价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3,387,714.00元,股本为643,387,714股。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6月15日止,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行权1,713,771份期权,增加新股1,713,771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45,101,485.00元,股本变更为645,101,485股。

2016年6月16日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425名员工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715,000.00元,申请增加新股9,715,000股,该425名员工按12.26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并以货币资金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4,816,485.00元,股本为654,816,485股。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027609B),注册资本变更为654,816,485.00元,公司股本变更为654,816,485股。

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11月17日,由于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增加1,384,138元,公司的注册资本从654,816,485.00元人民币增加至656,200,623.00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从654,816,485.00股增加至656,200,623股。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由于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增加177,554.00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656,378,177.00元,公司的股本变更为656,378,177股。

2017年6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和《注销股份明细表》,减少公司股本129,041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656,249,136.00元,公司的股本变更为656,249,136股。

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6,200,6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049,969,480.00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增加至1,049,969,480股。

2018年5月28日,因43名激励对象离职,3名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公司申请将其持有的相应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082,386股全部进行回购并注

销,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887,094.00元,股本为1,048,887,094股。

2018年8月29日,公司实施完成了向137名员工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的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793,000.00元,增加新股7,793,000股,上述人员以货币资金缴足增资款,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6,680,094.00元,股本为1,056,680,094股。2018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33027609B《营业执照》。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股本为1,056,680,094股,注册资本为1,056,680,094.00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管连平、霍卫平,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里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

)

%

管连平 177,964,857 16.84霍卫平 130,162,360 12.32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建设银行-国泰君安君得鑫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600,000 2.04陈益玲 20,003,278 1.89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投资管理公司-自有资金

19,828,147 1.8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8,796,282 1.7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8,674,406 1.77瑞典第二国家养老基金-自有资金 17,955,072 1.70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80,098 1.5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24,309 1.57

合计458,288,809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一级子公司共27家,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一)发行人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43.37

序号

序号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注册资本(万元)
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1 东方国信(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1,200

计算机软件服务与开发

100.00 设立

2 北京东华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 200 100.00 购买3 大连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市 500 51.00 设立4 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11,000 100.00 购买5 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市 3,000 100.00 购买6 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 8000 100.00 购买7 Cotopaxi Limited 英国

英镑

100.00 购买

8 北京炎黄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10,000 100.00 购买9 北京普泽创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 200 100.00 购买10 安徽东方国信城市智能与运营有限公司 宁国市 1,500 65.00 设立11 广东东方国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 3,000 100.00 设立12 江苏东方国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盐城市 10,000 100.00 设立13 山东国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潍坊市 1,000 100.00 设立14 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 4,600 45.33 购买15 浙江国信新蓝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舟山市 3,000 70.00 设立16 内蒙古新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 5,000 56.00 设立17 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 10,000 100.00 设立18 安徽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市 5,000 100.00 设立19 东方国信(中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山市 3,000 100.00 设立20 厦门图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 1,000.00 51.00 购买

序号

序号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注册资本(万元)
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21 北京区块节点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204.08 51.00 购买22 江苏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无锡市 5,000 100.00 设立23 广州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 1,000 100.00 设立24 山东东方国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 3,000 100.00 设立25 贵州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贵阳 10,000 64.00 设立26 东云睿连(武汉)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 100 70.00 设立27 云南东方国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昆明 10,000 100.00 设立

备注:

①关于在北京国信会视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超过50%而未被纳入合并范围的说明:

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投资完成后北京国信会视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000%,徐正伟26.078%,刘招钦13.588%,袁兵13.588%,毛绣慧7.900%,伍文浩3.84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实际出资比例计算,发行人持股比例为75.47%,发行人对北京国信会视科技有限公司形成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②关于在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未超过50%而被纳入合并范

围的说明:a.海芯华夏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发行人对其持股比例为45.33%,为单一第一大股东;且b.海芯华夏董事会成员合计5名,其中发行人派出董事占3名。发行人可以对海芯华夏实际控制,因而纳入合并范围。

(二)发行人主要一级子公司简要情况及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1、发行人主要一级子公司简要情况

(1)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11号厂房综合楼11号楼105室

霍守锋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11,000万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

服务;维修机械电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软件、电子元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实验室设备;合同能源管理;电子产品组装加工;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年11月3日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76819890600

2008年11月3日 至 2028年11月2日

北科亿力是冶金工业安全、高效运行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冶金测控设备供应商。主营业务分为“工业精准检测系统”、“工业智能化软件系统”、 “工业咨询服务”三大板块。在努力保持“工业精准检测系统”、“工业智能化软件系统”业务技术先进性的同时,还努力开拓工业咨询服务业务,实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纵向延伸和多元化。北科亿力通过高端工业智能软件模型的开发和数据挖掘分析,为钢铁企业全生命周期运行提供专业、完整、持久的精准检测、运营分析、智能诊断和咨询服务,提高钢铁企业生产的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 自动化水平。北科亿力立足于中国钢铁行业,逐步向其他工业领域拓展,致力于成为中国工业大数据平台和工业互联网的推动者。

(2)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名称

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园区路1218号2幢4175室

陈益玲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8,000万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从事信息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及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网络工程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04年9月10日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766926341M

2004年9月10日 至 无固定期限

上海屹通专注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及实施服务,在国内移动互联网金融、金融BI两大细分领域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领先的行业地位,已经为包括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信系统、金融公司等200余家金融机构提供成熟的解决方案,是目前为止将移动互联网金融解决方案实施落地产品和案例较多的供应商,是我国金融业信息化领域的专业服务商之一。

(3)Cotopaxi Limited

名称

Cotopaxi Limited

名称
住所

White Moss Business Park, Skelmersdale

Private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Energy Consulting, RHI Accreditation,Energy Training,Boiler Efficiency,

Bio Energy/CHP,Bureau Service, Energy Management, EnergyManagement Software,Energy and Process Optiminisation, Utility andCarbon reduction, Energy Management Solutions, Metering, Monitoring

and Targeting (MM&amp;T), Energy Engineering.

2009年10月13日

Cotopaxi成立于2009年10月13日,是一家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核心技术能力为全球工业及商业企业提供能源与过程优化软件平台及咨询服务的公司。标的公司完全自主研发了基于互联网的企业级应用软件,是基于先进的网络通讯、云存储等技术,实时采集工业现场的智能仪表、传感器数据并集成现场既有自控系统进行海量数据在线分析和挖掘,对照基准进行目标化管理,为企业节能管理及设备整体效率提升与废弃物最小化提供实时在线分析、管理、决策工具。Cotopaxi基于全球运营架构,目前在英国、德国、中国、印度等地设有办公室,为大型企业集团及跨国公司提供从集团到地区总部到工厂等多层次的节能数据分析及优化服务。Cotopaxi拥有资深及高度专业的能源专家、工艺工程师、数据工程师及IT专家。Cotopaxi主要为不同行业提供基于互联网的SaaS(软件即服务)解决方案与咨询服务,涉及的服务领域包括工业、商业及公共设施,涵盖化工、冶金、食品、饮料、乳业、造纸、零售、医疗等行业。目前,标的公司已在全球35个国家近400家工厂部署了约50000不同类型的监测点,主要客户包括联合利华、帝亚吉欧、王子食品、怡乐包装等。经过多年的行业实践与自主研发,Cotopaxi开发了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能源软件平台,并形成了可在全球范围内提供一体化综合节能解决方案的能力;除能源软件平台外,公司开发了基于核心软件平台的多个过程优化产品,包括OEE(设备整体效率产品)、CI(项目持续改进管理软件)、IP(工业绩效考核平台),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生产工艺及流程优化、提高生产作业计划的准确性和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帮助企业建立依托数据分析和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的企业文化,进而提高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和可视化水平。此外,公司的BI(商业与财务智能)系统能够帮助客户采集关键的实时数据,做出

迅速准确的决策,从而实现良好的业务数据驱动的商务模式。

(4)北京炎黄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北京炎黄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55号3号楼16层1601-3室

柳呈文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设备;软件开发;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提供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转让;销售自产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04年8月6日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187008310

2004年8月6日至2034年8月5日

北京炎黄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为行业客户提供精准化互联网新媒体营销渠道建设、运营、创新的互联网科技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及电子商务领域的独立软件开发商、互联网新媒体渠道解决方案提供商及电商运营服务提供商,为国内传统行业企业的互联网转型及电子商务化提供电子商务系统平台与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公司服务通信、保险、能源、地产等多个行业、覆盖6亿网民,是国内将B2C、B2B、O2O、商家服务系统进行生态融合,打造电商生态圈的行业引领者,是面向平台运营者、批发者、零售者、消费者,融合金融、支付、物流、营销、运营等各种产业链资源的电商生态圈解决方案领导者,其打造的互联网新媒体营销服务渠道帮助企业构建起以客户为中心的移动互联网化精准营销及服务能力。

(5)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名称

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2至7层101内5层509

苏和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4,600万人民币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数据处理

中的银行卡中心、

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再分包的包装种子、化肥、农药(不含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饲料、计算

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工程设计;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年7月24日

91110108678794991F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期限

2008年7月24日至2028年7月23日

海芯华夏是一家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PB级海量农业大数据平台,覆盖中国1亿农民、5000万亩设施农业,为农业生产、流通、消费、管理提供技术服务的农业大数据公司。公司践行互联网+行动计划,打造基于互联网的农业产业链,积极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的互联网化,为解决设施农业瓶颈(平衡农产品供给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稳定农产品价格)提供大数据技术服务,推动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是农业部信息中心中国农业信息网大数据频道的运营方。海芯华夏是新三板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简称:海芯华夏,证券代码为:430706)。

2、发行人主要一级子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企业名称

2019

月末

/2019

1-9

总资产总负债
净资产营业收入

1 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 23,994.95 4,710.21 19,284.74 11,374.62 2,351.612 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9,156.58 7,191.89 41,964.69 26,826.29 6,083.963 Cotopaxi Limited 7,380.91 976.37 6,404.53 2,424.33 524.934 北京炎黄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0,302.55 2,064.29 28,238.26 12,816.76 4,237.01

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520.22 1,401.81 19,118.41 2,237.46 -153.65

单位:万元

净利润序号

序号企业名称

2018

/2018

年度
总资产总负债
净资产营业收入

序号

序号企业名称

2018

/2018

年度
总资产总负债
净资产营业收入

1 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 22,838.57 6,078.18 16,760.39 17,498.57 4,059.142 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9,899.54 4,571.62 35,327.92 30,183.93 8,027.563 Cotopaxi Limited 7,035.86 1,143.85 5,892.01 4,141.70 1,166.014 北京炎黄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6,327.81 2,697.58 23,630.23 16,362.37 4,849.28

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361.56 2,094.50 19,267.06 12,844.16 3,057.90

(三)发行人重要其他参股公司简要情况及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 发行人重要其他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重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净利润序号

序号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注册地业务性质
(万元)

(%)1 北京摩比万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计算机软件服务与

开发

705.92 23.61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养老服务业 708.24 30.003 北京国信会视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计算机软件服务与

开发

3,076.95 75.47

2、 发行人重要其他参股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持股比例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

2019

/2019

1-9

总资产
总负债净资产
营业收入净利润

1 北京摩比万思科技有限公司 4,933.07 1,546.54 3,386.53 6,423.79 -439.57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462.85 6,372.09 -3,909.24 2,028.15 -400.513 北京国信会视科技有限公司 6,451.92 593.53 5,858.39 3,711.31 779.33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

2018

/2018

年度
总资产总负债
净资产营业收入

1 北京摩比万思科技有限公司 6,666.97 2,715.66 3,951.31 11,581.25 655.78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791.06 7,229.79 -4,438.73 2,752.70 -1,260.493 北京国信会视科技有限公司 6,155.18 1,076.12 5,079.06 5,534.51 1,744.63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公司股东管连平和霍卫平已共同签署关于一致行动的《协议书》,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为管连平和霍卫平,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管连平和霍卫平分别持有公司16.84%和12.32%股权,合计持有股权29.16%。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争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管连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7,964,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4%,其中已累计质押所持本公司股份124,32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9.86%,占公司总股本的11.77%;霍卫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0,162,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2%,其中已累计质押所持本公司股份88,479,203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7.98%,占公司总股本的8.37%。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情况。

股权质押情况详见“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四)其他重要事项”。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和霍卫平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1 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4% 16.9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2845% 18.5310%

1、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三街12号院1幢2层216室

冉雅西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14,166.3125万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4年12月23日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327144268Q

2014年12月23日至2034年12月22日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营业期限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九号办公楼1522室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5月18日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JRQC03

2018年5月18日至2068年5月17日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职务

管连平 董事长、总经理 2008年6月至2021年05月霍卫平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08年6月至2021年05月金正皓 董事 2008年06月至2021年05月李正宁 独立董事 2018年05月至2021年05月李俊峰 独立董事 2015年04月至2021年05月宗文龙 独立董事 2015年04月至2021年05月常志刚 监事会主席 2015年08月至2021年05月时文鸿 职工监事 2015年04月至2021年05月

赵毅 职工监事 2015年04月至2021年05月王卫民 副总经理 2015年04月至2021年05月刘彦斐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2年04月至2021年05月肖宝玉 财务总监 2017年01月至2021年05月张云鹏 副总经理 2019年01月至2021年05月张雨杭 副总经理 2019年01月至2021年05月敖志强 副总经理 2019年01月至2021年05月

1、董事

(1)管连平: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

学历,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公司主要创始人;1991年至1997年,曾任国营七〇〇厂设计主管和销售主管;1997年7月至2008年6月担任东方国信有限执行董事;200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霍卫平: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

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曾任国营北京有限电总厂京信交换系统设备厂团支部书记、技术室主任;1997年与管连平先生共同创办东方国信;1997年7月至2008年6月担任东方国信有限总经理;200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金正皓: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硕士

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数学和系统科学研究院;自2000年至今历任公司开发部经理,设计中心经理,战略规划设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分布式数据库研发中心总经理。

(4)李正宁: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硕士

学位,2005 年毕业于外交学院国际法专业,2009 年至今任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任北京浪八矛壹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浪八矛(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志愿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5)宗文龙: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会计

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曾任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集中在会计理论与实务领域,尤其是企业会计准则、非盈利组织的财务与会计。

(6)李俊峰: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金融

学博士;200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06年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集中在资本运营、公司理财、公司治理等方面。

2、监事

(1)常志刚: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

学历,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曾任四川省农业信息中心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2005年至今,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应用软件研发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2)时文鸿: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

学历,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自2004年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数据软件研发中心副经理、咨询中心总监,现任联通事业部总部项目中心总监。

(3)赵毅: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学士学

历,毕业于东北大学;自2000年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项目中心北方区经理,现任联通事业部副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1)王卫民: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

学历,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电气技术专业;自2007年至今历任公司项目中心总经理、联通电信事业部总经理、联通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刘彦斐: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硕士

学历,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自201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肖宝玉: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本科

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12年至2015年在中国联通网络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资产管理处、运维财务处、综合处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止,任中国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经理;自2017年1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4)张云鹏: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先后

毕业于吉林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分别取得本科及硕士学历。2013年至2015年4月在长沙众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5)张雨杭: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毕业

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1月至2018年3月在北京瀚荣鸿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8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6)敖志强: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毕业

于西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5年8月在山东福生矿安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5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在公司任职

管连平 董事长、总经理 无霍卫平

在其他单位任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无金正皓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分布式数据库

研发中心总经理

北京区块节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李正宁 独立董事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志

愿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宗文龙 独立董事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唐电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俊峰 独立董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常志刚

研发中心副

监事会主席

无时文鸿 职工监事 无赵毅 职工监事 无王卫民 副总经理 无刘彦斐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大连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

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

肖宝玉 财务总监

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科瑞明软件

有限公司董事、Cotopaxi Limited董事、北京炎黄新星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北科亿力

总经理、

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千禾颐养家

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海芯华夏(北京)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姓名

姓名在公司任职

张云鹏 副总经理

浙江国信新蓝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新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雨杭 副总经理 无敖志强 副总经理

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Cotopaxi Limited董

在其他单位任职

事、

山东国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国信(

中山)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图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

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程序和内部人事聘用制度聘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公司规范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管理公司的能力。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情况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并经核查,截至2019年9月末,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11,646,295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9.49%,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职务

管连平 董事长、总经理 177,964,857霍卫平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30,162,360金正皓 董事 111,997李正宁 独立董事 0李俊峰 独立董事 0宗文龙 独立董事 0常志刚 监事会主席 0时文鸿 监事 114,369赵毅 监事 158,858王卫民 副总经理 820,342刘彦斐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28,678肖宝玉 财务总监 300,000张云鹏副总经理 76,799张雨杭副总经理 0敖志强副总经理 1,208,035

持股数合

-311,646,295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债券。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及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I65。发行人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企业级大数据和云计算产品以及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世界前沿技术提供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计算、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应用、数据治理管控、云基础服务与应用开发平台相关技术产品;基于发行人多年的业务经验积累为电信运营商、金融、工业、政府、农业等行业客户提供产品、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帮助客户发掘数据深层次价值,提升IT资源利用率及服务能力,从而获得更高的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的集合,从提供产品服务

类别上可分为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及嵌入式系统软件三个细分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上游企业主要为国际IT运维管理厂商、商业软件提供商、硬件设备提供商以及软件开发服务提供商。目前,上游行业中的软件、硬件设备更新需求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品的更新换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游行业竞争较充分,硬件设备及软件产品的价格相对平稳,周期性较弱。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下游覆盖面较广。下游主要为电信、金融、能源、交通和政府等领域,这些领域在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方面投资需求较大,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具有拉动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普遍提升,各行业对信息化需求扩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下游覆盖面将日益拓宽,其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刚性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

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稳步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经济发展质量在持续改善,2015年以来GDP增速连续15个季度稳定在6.5%-7%之间,2018年CPI同比增长2.1%,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温和。

电信领域:4G时代极大地促进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更是催生了国家“互联网+”的大变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苗圩指出,2018年电信业务保持稳健发展:行业收入增长3.0%,达到1.3万亿元;全年净增移动用户1.49亿户,总数达到15.7亿户。同时,发改委等10部委出台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加快推出5G商用牌照”。

消费和产业创新,降费刺激信息消费,促进流量放量增长。2018年手机上网流量达到702亿GB,同比增长199%。数据流量爆发式增长背后是线上线下服务的加速融合,移动支付、移动出行、移动直播等应用迅速普及。流量价格持续下行将会刺激用户流量消费保持快速增长,为电信运营商业务的长期增长提供引擎,同时也会带来网络规模扩张。

未来5G将以用户为中心,构建全方位的信息生态系统。5G将使信息突破

时空限制,以沉浸式的交互体验为用户带来身临其境的信息盛宴;5G将拉近万物距离,通过无缝融合的方式,便捷地实现人与万物的智能互联,最终实现信息随心至,万物触手及的总体愿望。未来数字化服务将创造巨大的连接规模和市场价值。

工业领域:2017年以来,我国工业互联网行业政策密集出台,国家顶层设计从框架到具体目标再到应用标准基本完善,地方从补贴到优惠政策也纷纷得到落实。自2018年开始,国内工业互联网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相关测算,2019年我国工业互联网产业规模将达到4,800亿元,为国民经济带来近2万亿元的增长。认为,在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的大背景下,传统制造业利用工业互联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的需求较为强烈,制造业企业是互联网厂商在“互联网下半场”的重要突破点,随着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的成熟和推广,工业互联网在制造业将迎来投资加速阶段,产业链相关公司的业绩有望迎来腾飞契机。此外,国家和地方纷纷推出企业上云计划,为企业信息消费和企业上云制定了未来三年具体的发展目标,规模宏大的上云目标将为云计算厂商带来大量订单,对整个云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厂商的业绩提升带来了机遇。受益于国内企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游覆盖面日益拓宽,2018年,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总规模达到63,061亿元,同比增长

14.2%,自2013年以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6%,近年来增速有所放缓,但仍保

持较高速度增长;利润总额为8,079亿元,同比增长9.7%,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有所增强。根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到202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收入突破8万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

图1: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收入规模、构成及增长情况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工信部网站我国特有的人口基数庞大、互联网普及程度高、基础数据资源丰富等特点,有力促进了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落地和应用发展。2018年,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结构继续由产业向服务化、云化调整。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创新和技术开发迭代速度较快,市场竞争激烈。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需要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有全面的了解,并及时进行技术升级与更新换代,否则前期高额投入无法产生预期收益,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人才密集行业,核心技术及优秀团队是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此,合理的技术开发投入及完善的薪酬激励政策,也是行业内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渗透能力强、资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利用充分等突出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近年来,我国信息化市场不断扩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持续高速发展。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金融、工业、政府等行业领域在向互联网转型、建立新型产品和渠道等方面的信息化投入将迎来较快的增长。由于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业务领域广阔的市场前景,大量企业进入该行业,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电信领域,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亚信、思特奇和天源迪科等;金融领域,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科蓝软件、宇信科技等;工业领域,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阿里、用友、浪潮等;政府领域,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阿里、浪潮、太极等。

(四)经营方针和战略

发行人是一家技术驱动型的大数据高科技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一系列的核心技术研发让发行人成为行业内少有的完全以自主研发为手段强势打造技术竞争优势的高科技企业。

1、专业专注、自主研发的业界领先技术体系

发行人专注于大数据业务领域二十年,通过二十年自主研发沉淀,目前形成了完全自主研发、安全可控的三大技术体系。信息安全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安全可控技术尤为重要,发行人在诸多领域已成功替代国外软件。

(1)大数据体系:面向拥有大量数据的客户提供采集、存储、计算、挖掘、

展现为一体的数据平台建设与运维服务。发行人具有面向全结构化数据提供采集与存储服务的能力;为不同应用场景提供多种计算引擎服务的能力;解决企业数据质量与数据资产安全问题的能力;实现跨域跨机房的多中心数据管理能力;具备算法、模型与大数据可视化分析能力。

(2)云计算体系:面向拥有大数据需求的政府部门、行业客户提供公有云、

私有云、混合云平台建设运与维服务,解决大数据上云难题。发行人具备行业公有云、企业的私有云及混合云建设能力;全面提供IaaS、PaaS、SaaS各层能力开放;快速帮助企业实现应用云化快速迁移;国内率先实现云化全结构数据存储计算能力;国内率先实现基于多租户的云化应用构建能力。

(3)移动互联体系:面向以业务为核心的企业提供O2O线上线下一体化、

自动化、智能化系统建设服务。可快速实现中台与后台系统间的业务接口定义;通过软件定义方式规范线上业务流程制定;帮助企业打通多渠道产品销售与服务触点;具备电子商务平台、移动APP应用等线上系统开发能力;具备位置服务、

与第三方支付对接、二维码等能力;具备面向终端用户的大型资讯类移动APP应用运营能力。同时发行人在机器学习、AR/VR、GIS、位置服务、3D建模,区块链等辅助新兴技术领域持续投入研发,拥有核心技术积累。

2、跨领域海量数据融合治理、建模与分析挖掘能力

发行人平均每日处理数据3万亿条+,帮助客户查询数据量达到70万亿条+,所建的大数据平台节点最大规模超过3万,实时响应时间毫秒级别。利用发行人自研成果数据治理端到端专业化产品工具,以及多年大型数据仓库建模理论和经验,依托发行人CirroData行云数据库系统和大数据技术生态系统,形成了完整的跨行业跨领域大数据综合治理能力,实现了大数据技术到数据价值的变现通路。从数据模型的创建到数据的采集加工,再到数据的可信把控,到数据的服务按需索取,数据的生命周期全程管理,数据的安全可保障,可举措、可溯源、可落地;灵活可扩展的数据计算引擎(库内计算、分布式计算、内存计算)适应不同场景下的数据处理需求,数据的海量处理能力和可靠的处理效率,应对PB级数据也可做到游刃有余。目前数据治理能力已输出到运营商、金融、军工、智慧城市、国家部委等领域。发挥在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应用领域的优势,吸收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先进技术,以发行人二十年多行业应用经验与数据分析挖掘的应用沉淀为基础,为电信运营商、金融、政府与公共安全、智慧城市等传统行业合作伙伴提供包括数据分析挖掘模型、工具产品、技术支持、培训赋能等多形式支持与服务。此外,发行人积极响应国家两化融合战略,将大数据分析挖掘建模能力与工业生产深度融合。与中国中车四方厂合作研发的高铁机车运行态预测性维修故障预测一系列模型得到充分实践落地;工业能源分行业使能源模型模块也在各工业大数据应用平台中获得充分内嵌。

3、丰富完备的行业大数据端到端解决方案

发行人率先成功建设全球范围最大的通信领域大数据集中系统平台,是国内通信领域大数据平台建设成功案例最多的核心软件厂商,开创且不断刷新国内外电信运营商在海量数据处理方面的新纪录。发行人持续拓展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大

数据解决方案。金融和保险领域基于大数据的客户标签和用户行为分析系统服务落地银行和保险行业;发行人国内首创IOC城市智能运营大数据平台,已落地昆明经开区、天津泰达及东莞等地;发行人的反恐、刑侦、情报等大数据解决方案已落地;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营销云化服务平台,已落地电信、联通、移动运营商十余省、以及零售、广电、银行及保险等行业;基于大数据的智慧旅游解决方案,已落地辽宁千山、安徽天柱山及三亚等地;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审计解决方案除了继续在运营商行业推广外,还成功落地银行及中国海关实现行业拓展;发行人打造国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Cloudiip,入围工信部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

4、常年服务于行业大客户积累的丰富经验和能力

发行人在业内率先实现“大数据+行业”战略布局,业务布局覆盖通信、金融、政府、工业、农业、公共安全等领域,覆盖46个国家,服务近千客户。发行人服务于300多家银行,移动银行占有率全国第一。发行人是国内首个推出大数据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发行人常年扎根于客户,对多行业客户的业务和需求有着深刻理解和丰富的经验积累。电信、金融、政府等领域客户的业务复杂、业务需求众多且变化较快、数据量巨大,IT系统众多、数据来源多,客户大数据建设的试错成本和转换成本很高,故对大数据厂商要求极为严格。发行人凭借领先的大数据技术、成熟稳定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对客户业务及需求精准、深刻的理解及前瞻性的判断、大量的成功案例等为客户的经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客户。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项目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110,542.94 100.00 199,617.79 100.00 150,598.95 100.00 127,774.77 100.00

营业收入合计
分行业

电信 42,896.57

38.81 101,975.33 51.09 84,866.47 56.35 65,749.86 51.46金融 31,603.02

28.59 37,855.65 18.96 29,063.03 19.30 22,656.45 17.73工业 19,740.49

17.86 26,802.50 13.43 16,365.94 10.87 14,252.19 11.15政府 8,437.68

7.63 16,434.94 8.23 4,557.46 3.03 11,923.27 9.33大数据运营 3,496.33

3.16 5,634.50 2.82 5,544.96 3.68 5,808.61 4.55其他 4,368.85

3.95 10,914.88 5.47 10,201.09 6.77 7,384.39 5.78

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

97,278.85

分产品

88.00 168,712.95 84.52 133,276.27 88.50 106,090.72 83.03硬件 13,264.09

12.00 30,904.84 15.48 17,322.68 11.50 21,684.05 16.97

分地区

华东 32,327.25

29.25 45,644.38 22.87 28,454.77 18.89 25,269.50 19.78华南 6,403.60

5.79 11,771.00 5.90 7,801.90 5.18 6,452.10 5.05华北 47,033.73

42.55 86,191.86 43.18 65,233.36 43.32 56,863.40 44.50华中 5,759.72

5.21 9,458.51 4.74 9,996.54 6.64 7,239.52 5.67西南 8,329.11

7.53 14,676.36 7.35 8,957.10 5.95 8,397.54 6.57西北 4,575.13

4.14 15,294.55 7.66 11,791.72 7.83 9,547.87 7.47东北 3,631.02

3.28 12,458.49 6.24 14,210.36 9.44 10,809.70 8.46境外 2,483.38

2.25 4,122.65 2.07 4,153.20 2.76 3,195.15 2.50

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发行人营业成本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55,195.24 100.00 101,101.79 100.00 75,652.81 100.00 68,630.50 100.00

营业成本合计
分行业

电信 20,149.36

36.51 45,074.82 44.58 38,581.37 51.00 31,237.75 45.52金融 15,952.26

28.90 20,075.69 19.86 14,547.25 19.23 12,171.88 17.74工业 10,899.06

19.75 16,029.57 15.85 8,598.34 11.37 8,437.52 12.29政府 4,084.14

7.40 9,748.34 9.64 4,162.44 5.50 7,062.84 10.29大数据运营 2,081.00

3.77 2,491.51 2.46 3,322.80 4.39 3,342.31 4.87

项目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其他 2,029.42

3.67 7,681.86 7.60 6,440.62 8.51 6,378.20 9.29

分产品

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

47,282.87

85.66 76,309.66 75.48 63,267.79 83.63 50,523.57 73.62硬件 7,912.37

14.34 24,792.13 24.52 12,385.03 16.37 18,106.93 26.38

华东 15,812.70

分地区

28.65 21,636.17 21.40 16,306.89 21.55 13,605.64 19.82华南 3,370.87

6.11 5,788.54 5.73 3,767.24 4.98 3,764.06 5.48华北 24,722.33

44.79 47,247.14 46.73 30,906.52 40.85 34,060.99 49.63华中 3,000.53

5.44 4,769.54 4.72 5,780.29 7.64 3,349.95 4.88西南 3,983.66

7.22 6,719.52 6.65 4,037.48 5.34 3,349.91 4.88西北 2,008.34

3.64 7,062.20 6.99 6,644.01 8.78 4,647.39 6.77东北 1,471.63

2.66 5,552.41 5.49 6,610.83 8.74 4,445.12 6.48境外 825.18

1.49 2,326.27 2.30 1,599.55 2.11 1,407.44 2.05

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发行人毛利润和毛利率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毛利润毛利率
毛利润毛利率
毛利润毛利率
毛利润毛利率

电信 22,747.2

分行业

53.03 56,900.52 55.8 46,285.10 54.54 34,512.11 52.49

金融 15,650.8

49.52 17,779.96 46.97 14,515.78 49.95 10,484.57 46.28

工业 8,841.4

44.79 10,772.93 40.19 7,767.60 47.46 5,814.67 40.8政府 4,353.5

51.60 6,686.60 40.69 395.02 8.67 4,860.43 40.76大数据运营 1,415.3

40.48 3,142.98 55.78 2,222.16 40.08 2,466.30 42.46其他 2,339.4

53.55 3,233.02 29.62 3,760.47 36.86 1,006.19 13.63

分产品

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 49,996.0

51.39 92,403.29 54.77 70,008.49 52.53 55,567.14 52.38

硬件 5,351.7

40.35 6,112.72 19.78 4,937.65 28.5 3,577.13 16.5

华东 16,514.6

分地区

51.09 24,008.21 52.6 12,147.88 42.69 11,663.86 46.16

华南 3,032.7

47.36 5,982.46 50.82 4,034.66 51.71 2,688.04 41.66华北 22,311.4

47.44 38,944.72 45.18 34,326.84 52.62 22,802.41 40.1

华中 2,759.2

47.90 4,688.97 49.57 4,216.25 42.18 3,889.57 53.73西南 4,345.5

52.17 7,956.84 54.22 4,919.62 54.92 5,047.63 60.11

项目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毛利润毛利率
毛利润毛利率
毛利润毛利率
毛利润毛利率

西北 2,566.8

56.10 8,232.35 53.83 5,147.71 43.66 4,900.48 51.33东北 2,159.4

59.47 6,906.08 55.43 7,599.53 53.48 6,364.58 58.88境外 1,658.2

66.77 1,796.38 43.57 2,553.65 61.49 1,787.71 55.95

营业毛利润

/

55,347.7

营业毛利率

50.07 98,516.01 49.35 74,946.14 49.77 59,144.28 46.29

发行人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企业级大数据和云计算产品以及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世界前沿技术提供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计算、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应用、数据治理管控、云基础服务与应用开发平台相关技术产品;基于发行人多年的业务经验积累为电信运营商、金融、工业、政府、农业等行业客户提供产品、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帮助客户发掘数据深层次价值,提升IT资源利用率及服务能力,从而获得更高的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27,774.77万元、150,598.95万元、199,617.79万元和110,542.94万元,经营业绩实现了持续、稳健的增长。

分行业,发行人的客户主要集中在电信行业,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发行人在电信行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5,749.86万元、84,866.47万元、101,975.33万元和42,896.5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1.46%、56.35%、51.09%和38.81%。2019年1-9月收入较少,主要系发行人为电信运营商提供的软件、技术服务,根据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方法,通常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而完工进度需由委托方即电信运营商认可的完工进度证明作为依据,而电信运营商合同签订与业务结算一般集中在第四季度,导致第四季度占完工进度百分比的比例较大,因此发行人的收入主要集中于第四季度。

分产品,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包括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和硬件收入。其中,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软件、技术开发收入分别为106,090.72万元、133,276.27万元、168,712.95万元和97,278.8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83.03%、88.50%、84.52%和88.00%。

分地区,发行人主要客户遍及全国,主要集中在华北和华东地区,主要系发行人主要运营商客户集中在华北、华东区域,同时,发行人子公司北科亿力、东华信通、上海屹通设立在华北和华东地区,有利于业务拓展。其中,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华北地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6,863.40万元、65,233.36万元、86,191.86万元和47,033.73万元,占营业收入分别为44.50%、43.32%、

43.18%和42.55%。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华东地区实现营业收入分

别为25,269.50万元、28,454.77万元、45,644.38万元和32,327.25万元,占营业收入分别为19.78%、18.89%、22.87%和29.25%。

发行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营业毛利率分别为46.29%、49.77%、49.35%和50.07%,总体而言,公司营业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名称

2018

名称年度

2017

天源迪科 42.21 41.86东软集团 32.40 35.33久其软件 83.74 82.37平均 52.78

年度

53.19

东方国信 49.35 49.77

注:天源迪科与发行人同类业务主要指其应用软件和技术服务类业务;东软集团与发行人同类业务指自主软件、产品及服务;久其软件与发行人同类业务主要指其软件产品、硬件产品和技术服务类业务。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披露年报。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毛利率高于天源迪科、东软集团销售毛利率,但低于久其软件,主要原因为二者的细分领域与核心产品有所不同,久其软件核心产品为电子政务与集团管控,毛利率较高。

2、发行人主要产品介绍

发行人构建了自主研发、安全可控的企业级大数据和云计算核心技术产品体

系,涵盖了大数据采集设备、大数据处理专用设备、大数据存储及计算、大数据管控、大数据分析、私有云平台、大数据展现及移动应用等各个方面。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发行人对标国内外优秀软件与产品打造了大数据及云计算的核心产品能力,这些产品已经在众多行业客户中得到了广泛与成功的应用。

(1)大数据采集设备:大数据采集设备从网络接口采集数据,可以为运营

商的智能管道应用、政府的网络安全监管等领域实现海量数据的实时采集。

(2)大数据处理专用设备:大数据处理专用设备面向计算密集、计算存储

均衡、存储密集的不同大数据应用场景提供了不同的软硬件结合的大数据专用一体机,在能耗、存储效率和处理效率方面与通用的基于x86架构的通用设备相比有大幅改善。

(3)Hadoop发行版(BEH):发行人Hadoop发行版在开源Hadoop最新

版本的基础上,面向企业应用场景在高可用、高性能、重要功能特性以及运维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与增强,发行人基于Hadoop的核心专利技术成果已经成功应用于国内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并被Hadoop开源组织采纳为标准。

(4)分布式并行数据库(CirroData):发行人面向海量数据分析型应用领

域,完美融合Hadoop分布式平台的优点和MPP架构的优势,以独特的列存储,压缩和智能索引技术为基础,实现动态计算资源调配,自主研发的一款高性能数据库产品。该数据库产品对标国内外的列存数据库产品,已经在金融、电信、政府等多个行业与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5)大数据管控平台:发行人大数据管控平台是针对国内目前最复杂的企

业级大数据平台环境研发的,支持多种技术混搭架构,涵盖了元数据管理、云化ETL工具、数据质量管理的功能;能够在大数据处理的各个环节上提供可视化的大数据管控。元数据管理是一个对数据资源进行识别、描述和追踪的管理系统,拓展了数据资源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明晰了数据间的转换关系,实现了真正的端到端的元

数据管理。

云化ETL工具是一个全面的企业级大数据集成平台,采用基于Hadoop的分布式数据处理引擎,提供水平扩展的数据处理能力,同时实现数据流及工作流可视化设计。

数据质量管理通过领先的设计技术为所有应用提供构建和使用数据质量流程,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唯一性及合理性等,及各系统之间数据的统一性。

(6)大数据展现平台:大数据展现平台是覆盖了报表、即席查询、联机分

析处理、自助式分析页面构建、分析应用共享等典型大数据展现场景的工具,帮助企业用户提升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获取能力、决策支持能力、个性化自助能力以及分享协作的能力。

(7)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提升了对大数据的深度探索能

力,使业务用户以全面可视化和所见即所得的直观方式进行数据探索,获取有价值的目标数据,在分析的过程中记录分析思维节点、共享分析思维节点、最终形成思维脑图,发现数据商业价值的探索式的分析过程的可视化及共享。

(8)大数据移动应用产品:发行人移动应用产品定位于数据分析类应用市

场,面向行业最终用户,基于大数据基础服务能力,提供自定义仪表盘、OLAP分析、基于图形的交互式分析等功能。

(9)私有云平台:发行人私有云平台通过领先的规划与设计思想,融合大

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在IaaS、PaaS以及SaaS三个层面解决了企业传统的垂直IT系统进化成大数据基础上的云计算平台过程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包括数据中心资源及服务的统一管理与运维、异构大数据存储及计算、云化应用的敏捷与持续开发以及基于大数据的行业云应用等。

3、发行人主要产品服务领域

发行人经过20余年在通信、金融、工业、政府、农业、新零售等行业领域

的深耕,积累了数量众多涵盖从数据、产品、平台应用到服务的全套行业解决方案。

(1)通信领域:发行人面向运营商的企业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经营决策、

客户服务等主要业务领域提供的行业产品为经营分析系统、精准营销系统、维系挽留系统、渠道协同系统、客户感知系统、不良信息治理分析系统、业务支撑中台系统、智慧人力、划小承包系统、智慧审计系统、智慧反诈等。

(2)金融领域:发行人面向金融领域提供Ares技术平台类、金融大数据应

用平台类、互联网银行类、移动办公展业类、核心银行5大类行业产品,主要包括:智慧银行、银行移动营销、CRM移动管理平台、互联网银行(个人版/企业版)、移动办公展业系统、聚合支付系统、网联支付系统、移动银行系统、信用评价系统、互联网信贷、授信类系统等。

(3)工业领域:发行人面向工业领域提供的重点产品包括:

工业互联网平台(Cloudiip),Cloudiip作为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其核心技术和产品完全自主研发、安全可控,向工业用户提供设计、仿真、生产、管理、服务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能源管理平台,能源管理平台使用物联网、通讯、大数据分析等技术,采集生产现场水、电、气等仪表数据,传感器及智能网关数据,以及自控系统数据,建设统一的能源管控中心,实现能源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反馈指导,助力企业节能、减排、降耗。炼铁智能互联平台,旨在实现炼铁企业内高炉的监测、体检、对标以及在线的学习咨询分析功能。设备资产管理平台(EAM),搭建基于大数据分析的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捋顺资产管理过程中投资、建设、使用、报废等过程中的关联关系,建立健全资产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资产“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发行人产品还包括空压机管理平台、生产工艺异常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平台等。

(4)政府领域:公司政府领域主要面向整个城市提供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

案,同时面向各委办局提供专业领域解决方案。

城市智能运营中心(IOC),发行人城市智能运营中心是在智慧城市框架下,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基于城市大数据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升级转型的集成化、综合性产品,可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地掌控城市运行状态,实现城市精准管理、治理、服务与调度,实时、科学地评价城市建设效果、城市管理效率、城市治理成效,在提升政府效能的同时,为企业和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个性化信息服务。

智慧公安大数据平台,以公安大脑为核心,以实战为导向,以注智为服务模型,实现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敏锐感知、精确预警。打造多功能集成,多警种联动,多手段汇聚的合成作战指挥平台,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打击、预防犯罪等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通过建设1个旅游大数据支撑平台、3个业务平台、N个应用系统,从而实现“智慧的旅游公共服务、智慧的旅游行业监管和智慧的旅游业态运营”的均衡发展。

智慧交通大数据平台,是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构筑全天候智慧城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网络和安全体系,加强覆盖城市道路全区域、无盲点智能实时监测以及应急指挥能力,提高城市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发行人产品还包括智慧社区、互联网+政务、社保大数据平台的政府应用产品。

(5)农业领域:发行人农业领域主要产品为新一代物联网终端设备(小喇

叭)、温室大棚感知系统、农业气象监测站系统、温室大棚自动控制系统、远程

自动灌溉系统、农业大数据平台。

(6)新零售领域:面向新零售的全业务运营,“一站式”提供客流导入,

客户分析,商品管理,产品推荐,策略选择,和效果评估等功能,支撑业务运营工作全流程高效协同;包括:门店进销存系统、智慧门店应用管理系统、智慧门店数字化管理系统。

4、业务流程

发行人具有完备的软件开发体系和项目实施及服务体系,软件产品经过立项、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最后形成可交付的软件产品;通过售前咨询,与客户进行方案论证,最终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发行人将自主研发软件产品与硬件及第三方平台进行集成实施,最终交付客户上线运行。

5、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和采购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①采购情况

发行人主营产品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应用软件。国内相关应用软件的供应商以国外厂商为主,包括IBM、TeraData、Oracle、SPSS和SAS等。目前,上游行业中的软件、硬件设备更新较快,其技术水平的升级直接推动本行业产品的更新换代,上述各细分领域内市场竞争较为充分,行业格局比较稳定。国外硬件平台、工具平台软件供应商的发展时间较长,产品同质化倾向明显,呈现价格稳中趋降、性价比逐年提高的趋势。

②主要供应商情况

2016-2018年及2019年1-9月主要供应商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2019

供应商名称

1-9

采购额

供应商1 1,108.68

占采购总额比例

2.01

供应商2 1,078.45

1.95

供应商3 931.78

1.69

供应商4 857.23

1.55

供应商5 580.00

1.05

合计

4,556.14 8.25

2018

供应商名称年度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1 1,640.04 1.62供应商2 1,350.22 1.34供应商3 1,308.54 1.29供应商4 1,151.85 1.14供应商5 825.57 0.82

6,276.21 6.21

合计
供应商名称

2017

年度
采购额

供应商1 3,271.51 4.32供应商2 2,148.16 2.84供应商3 1,132.08 1.50供应商4 872.98 1.15供应商5 788.54 1.04

占采购总额比例合计

8,213.27 10.85

合计
供应商名称

2016

年度
采购额

供应商1 6,191.58 9.02供应商2 4,268.48 6.22供应商3 2,068.21 3.01供应商4 1,235.06 1.80供应商5 1,203.44 1.75

占采购总额比例合计

14,966.78 21.81

(2)产品销售情况

①经营模式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服务采购和销售模式,为行业客户提供相关的自主研发的产品、平台、服务及行业解决方案,并提供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云服务和数据咨询及运营服务。发行人在保持传统经营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商业模式,通过有效地利用自身优势并整合资源,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②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2016-2018年及2019年1-9月主要销售客户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9

客户名称

1-9

销售额

客户1 5,322.63

占销售总额比例

4.81

客户2 3,702.13

3.35

客户3 2,888.12

2.61

客户4 2,508.64

2.27

客户5 2,317.68

2.10

16,739.19 15.14

合计
客户名称

2018

年度
销售额

客户1 9,964.32 4.99客户2 5,988.38 3.00客户3 4,856.64 2.43客户4 3,709.41 1.86客户5 3,684.62 1.85

占销售总额比例合计

28,203.38 14.13

合计
客户名称

2017

年度
销售额

客户1 12,200.11 8.10客户2 5,068.94 3.37客户3 4,971.29 3.30客户4 4,783.76 3.18客户5 3,650.66 2.42

占销售总额比例合计

30,674.75 20.37

合计
客户名称

2016

年度
销售额

客户1 15,151.72 11.86客户2 4,038.97 3.16客户3 2,735.04 2.14客户4 2,557.77 2.00客户5 2,516.40 1.97

占销售总额比例合计

26,999.90 21.13

6、发行人盈利模式

发行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模式主要是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技术,向客户提供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计算、数据分析挖掘、

数据应用、数据治理管控、云基础服务与应用开发平台、智慧城市等相关产品、平台、服务与解决方案,并提供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云服务和数据咨询及运营服务。

公司客户分布于电信、金融、工业和政府等领域,公司获取客户订单的主要方式包括招投标方式和直接商务谈判。发行人凭借各项竞争优势,通过向客户提供行业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水准的服务以及性能优良的产品,并以此获得丰厚的利润。

7、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取得的重要的国家及行业资质

情况如下:

(1)东方国信

序号

序号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壹级)

XZ1110020151584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

合会

2015/10/26,有效期四年

计算机信息

2 CMMI5 ID: 0100055-00

2017/6/20,有效期三年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04817Q40612R1L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

责任公司

2017/12/10,有效期三年

CMMI Institute Partner

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U00662019ITSM0090R1MN

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

2019/8/14,有效期三年

ISO27001信息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02119I10241R1M

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

2019/8/14,有效期三年

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GR20171100080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8/10,有效期三年

定证书

20182040229901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

委员会

2018/6/2,有效期三年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

信息服务业务经

营许可证(ICP)

京ICP证120141号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18/4/25,有效期四年

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SP)

B2-20120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和信息化部

2017/6/20,有效期五年10 软件企业证书 京RQ-2018-1137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

业协会

2019/11/29,有效期一年

中华人

信用等级评定证明(

AA级)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

2019/5/23,有效期一年12 企业信用等级(AAA) 201711103993023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北京国富泰信用

管理有限公司

2017/9/20,有效期三年

信用等级评定证明(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成

度标准符合

性(二级)

ITSS-DC-2-110020180016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

务分会

2018/1/22,有效期三年

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

ZAX-NP01201811010378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

业协会

2018/3/1,有效期三年

维护能力证书(壹级)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贰级)

ITSS-YW-2-110020180037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

务分会

2018/4/27,有效期三年

ISO14001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04819E40194R0L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

责任公司

2019/7/8,有效期三年

OHSAS18001职业健康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贰级)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4819S20170R0L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

责任公司

2019/7/8,有效期两年

(2)炎黄新星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序号

序号资质证明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

1 CMMI5证书 ID:0100055-00 CMMI Institute

19/2/26

,有效期三年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03817Q02031R5M

北京世标认证中心

有限公司

2018/5/7,有效期至

2020/4/13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GR20171100319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有效期三年

20182010395601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

理委员会

2018/7/9,有效期三年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

AAA

证书(仅限招

投标使用)

联合信评字【2019】

12号

联合信用管理有限

公司

,有效期一

TSS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

度标准符合性(贰级)

ITSS-YW-2-

0112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110020182018

/11/1

(3)东华信通

,有效期三年序号

序号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GR201711004136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10/25,有效期三

证书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ISO9001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04818Q40339R1M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2018

/6/30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0192040079601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有效期三年
2

019/3/11

(4)上海屹通

,有效期两年序号

序号资质证明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

1 CMMI5 ID:0000112-01 CMMIInstitutePartner

017/12/9

,有效期三年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3820Q00978R4M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0/3/3,有效期至

2023/3/2

ISO27001信息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CNISMS040212 NSF

2019/

4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731000322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7/10/23

,有效期三年

,有效期三

年5 软件企业证书 沪RQ-2015-0295 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

,有效期三
2019/

(5)科瑞明

,有效期一年序号

序号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1 CMMI3 ID#0400466-01

CMMI Institute CertiftiedLead Appraiser(CMMI评估

协会)

2019/7/2,有效期三年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00117Q310034R3M/15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7/11/20,有效期至

2020/11/23

ISO27001信息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02117Q11179R1M 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17/10/13,有效期至

2020/5/124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711003876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10/25,有效期三年

北京软件行业协会团体

会员证书

京软协第2000-23号 北京软件行业协会 2001/7/5,长期有效

(6)北科亿力

序号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GR201811003913

北京市

科学技

术委员会、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

税务局

2018/9/10,有效期三年2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118Q37644R2M/1100

质量

认证中心

2018/7/30,有效期三年3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0192080079901

理委员会

2019/3/11,有效期两年

(7)海芯华夏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

序号

序号资质证明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711002463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

税务局

2017/10/25,有效期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

源使用证书

【2012】00059-A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和信息化部

2018/5/23,有效期至

2020/12/17

中国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

B2-20110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程和信息化部

2017/1/23,有效期至

2020/12/174 软件企业证书 京RQ-2019-1456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

务业协会

2019/11/29,有效期一

年5 软件产品证书 京RQ-2018-1551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

2018/10/31,有效期五

年6 第九届理事会会员单位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

务业协会

2018/9/11,长期有效

7 招投标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

ZYX2018ZTB4073N01

北京智云信国际信用评分有限公司、全国企业信用公示

共享平台网

2018/10/19,有效期三

年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7617Q11932R1M

北京中润兴认证有限公司

2017/12/7,有效期至

2020/9/9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

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行人治理各方面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同时发行人建立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保障了发行人的运营效率。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图所示: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结构与治理制度建设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4、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

监事会设3名监事,由1名股东代表和2名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董事、监事的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

(一)业务独立

公司业务独立于发行人控股股东。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拥有完整独立的研发、运营、采购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并较完善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依赖于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

(二)人员独立

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的其他职务或领薪,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资产独立

公司资产完整,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界定清晰。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机器设备、非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等资产。各种资产权属清晰、完整,没有依赖股东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制订了《公司章程》,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行,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负责人和财务工作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共用银行帐户的情况。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资金、资产被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的情况。

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管连平和霍卫平,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二人分别持有公司16.84%和12.32%股权,合计持有股权29.16%。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概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为管连平和霍卫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概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3、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实际控制27家一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概况”之“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重要的合营、联营企业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概况”

之“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相关内容。

5、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

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是指能对发行人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人,主要包括有影响力的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发行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请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概况”之“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北京国信会视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市场定价 - 750.17 216.98 -北京摩比万思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市场定价 - 26.20 108.57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北京摩比万思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市场定价 3.18 9.25 52.83 254.72北京国信会视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账面价值 28.30 -- 32.26 -

2、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出租方发生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
2019年1-9月2018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新余高鹏资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办公室工位租赁 4.95 -- -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室工位租赁 15.35 22.70 -- -北京国信会视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室工位租赁 24.35 - - -

3、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担保方发生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1)2019年1-9月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18年10月26日 2019年10月23日 否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00.00 2018年11月01日 2023年08月31日 否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5,000.00 2018年08月28日 2022年08月28日 否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700.00 2018年09月13日 2022年09月13日 否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0.00 2018年08月15日 2019年08月08日 否

(2)2018年度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17年8月14日 2018年9月29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17年11月10日 2018年10月31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17年12月22日 2019年10月22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1]

500.00 2018年10月26日 2019年10月23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

45,000.00 2018年11月1日 2023年8月31日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3]

15,000.00 2018年8月28日 2022年8月28日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3]

9,700.00 2018年9月13日 2022年9月13日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0.00 2018年8月15日 2019年8月8日

注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千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千禾公司其他股东已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

注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参股企业宁波德昂拟收购德昂世纪29.65%的股权及北京顺诚100%的股权并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东方国信办公楼做不动产抵押担保,担保余额合计4.5亿元,宁波德昂的其他合伙人以其持有子公司德昂世纪和北京顺诚的股权已按相应比例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

注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参股孙公司贰零四玖云计算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余额合计

2.47亿元,宁波德昂的其他合伙人以其持有北京顺诚、贰零四玖云计算的股权已按相应比例

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如千禾公司、宁波德昂、贰零四玖云计算不能如期偿还借款,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2017年度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2016年1月25日 2017年1月24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16年9月30日 2017年9月29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17年8月14日 2018年9月29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7年11月10日 2018年10月31日

(4)2016年度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15年8月26日 2016年8月25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16年9月30日 2017年9月29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2016年1月25日 2016年10月25日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2016年1月25日 2017年1月24日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

629.69726.64515.70488.71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1)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共同投资方关联关系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管连平、霍卫平、宁波双平、高鹏资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 117,007.87

58,492.15

-2,784.45

管连平、霍卫平

公司实际控制人

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

广、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计算机系

软件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

件及辅助设

备(不含计算

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

14,166.3125万元

49,452.25

34,630.97

-7.52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不适用

(2)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新余高新区国信高鹏大数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作为有限合

伙人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控股的公司。国信高鹏拟向德昂世纪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占比29.41%。其中4,166.3125万元将计入德昂世纪的实收资本,其余20,833.6875万元将计入德昂世纪的资本公积。德昂世纪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4,166.3125万元。

?公司董事管连平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肖宝玉先生、王卫民先生等人拟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双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连平先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宝玉先生、王卫民先生等自然人为有限合伙人。宁波双平拟认缴出资额合计19,300万元,其中,管连平认缴出资1万元,肖宝玉认缴出资1,500万元,王卫民认缴出资500万元,其他14名自然人合计认缴出资17,299万元。

公司与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宁波双平、新余高鹏资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鹏资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与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宁波双平为有限合伙人。宁波德昂拟认缴出资额合计为71,000万元,其中,东方国信认缴出资14,200万元,管连平先生认缴出资24,342万元,霍卫平先生认缴出资13,157万元,宁波双平认缴出资19,300万元,高鹏资本认缴出资1万元。

?宁波德昂拟分别以2.52亿元和7.85亿元收购德昂世纪29.65%的股权及北京顺诚100%的股权。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9

月末余额

2018

2017

年末余额年末余额

2016

技术服务

北京摩比万思科技有限公司

295.78 299.47 295.78 250.00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9

关联方

2018

月末余额年末余额

2017

2016

年末余额年末余额

北京国信会视科技有限公司 180.60 750.49 216.98 -北京摩比万思科技有限公司 - 49.59 -- -

(四)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

发行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根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1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5%以下(不含5%)的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与关联人(包括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须经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确定关联交易金额时,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应当累计计算交易金额。

关联人与发行人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必须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1)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2)关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本公司的决定;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股东

应予以回避,但上述有关联关系的董事、股东有权参与该关联事项的审议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2、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

根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发行人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十、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为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事宜已经在本章节“十、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部分进行详细披露。

十一、发行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

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控制和规避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总经理

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并得到了严格贯彻和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同时发行人将根据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十二、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信息披露事务。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按以下要求持续披露信息:(1)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中期报告。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申报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发行人于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6年-2017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2017)京会兴审字第05000014号和(2018)京会兴审字第05000052号的审计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8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亚会A审字 (2019)【0110】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9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影响如下:

2018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

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018年度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2019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发行人上述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该审计报告全文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本公司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在阅读下面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全文(包括发行人的其他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公司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和2019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根据上述数据进行相关财务指标的计算。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发行人2016-2018年末和2019年9月末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项目

2018

月末年末

2017

2016

年末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2,197.49 118,085.30 91,154.29 56,894.8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73,966.12 171,154.04 124,454.39 93,826.26其中:应收票据 4,478.63 4,373.52 3,987.84 2,441.83

应收账款 169,487.49 166,780.52 120,466.55 91,384.43

项目

2019

项目

2018

月末年末

2017

2016

年末年末

预付款项 5,846.17 4,770.83 2,640.27 2,784.50其他应收款 8,050.41 5,557.11 4,974.76 5,078.15其中:应收利息 381.52 32.9 104.25 294.72

应收股利

存货 39,321.92 20,630.27 17,243.22 12,503.90其他流动资产 14,393.62 8,087.55 65,023.25 145,521.22

303,775.73 328,285.10 305,490.19 316,608.86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9,981.24 13,115.99 10,115.99长期股权投资 8,051.84 7,249.95 4,461.33 2,902.3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4,181.24固定资产 29,379.15 28,293.39 21,365.98 21,115.39在建工程 378.39 - 4,137.81 -无形资产 95,359.46 77,869.46 37,789.17 37,639.29开发支出 31,025.39 20,504.81 26,877.61 4,619.37商誉 102,440.49 102,440.49 97,231.33 97,665.33长期待摊费用 2,513.32 2,932.32 3,324.63 2,685.32递延所得税资产 2,218.72 1,961.68 861.25 610.76其他非流动资产 291.60 1,107.76 - -

315,839.61 282,341.11 209,165.11 177,353.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619,615.34 610,626.21 514,655.30 493,962.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692.74 41,264.06 10,253.00 28,200.00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839.84 16,629.96 11,024.94 4,217.97

其中:应付票据 682.20 3,904.48 3,245.03 -

应付账款 5,157.64 12,725.48 7,779.91 4,217.97预收款项 3,385.32 3,899.54 2,551.35 1,913.16应付职工薪酬 1,435.96 6,384.14 4,928.91 4,887.37应交税费 4,121.46 11,413.29 9,037.52 6,261.92其他应付款 8,142.04 16,361.17 25,937.45 44,206.49

其中:应付利息 62.65 38.36 19.17 37.38

应付股利 - - -

64,617.35 95,952.15 63,733.16 89,686.91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000.00预计负债 37.55 37.55 37.55递延收益 4,410.02 4,184.51 1,760.42 384.62递延所得税负债 203.32 178.74 - -

21,613.34 4,400.80 1,797.97 422.17

项目

2019

项目

2018

月末年末

2017

2016

年末年末

86,230.69 100,352.95 65,531.13 90,109.08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105,668.01 105,668.01 104,996.95 65,620.06资本公积 218,579.15 216,777.55 210,640.62 249,374.70减:库存股 5,642.13

9,968.63 8,139.61 11,910.59其他综合收益 -275.84

-263.43 -227.67 -370.07盈余公积 12,763.34 12,763.34 9,531.16 7,104.04未分配利润 188,619.73 171,255.81 122,662.07 85,290.45

519,712.25 496,232.65 439,463.52 395,108.59少数股东权益 13,672.39 14,040.61 9,660.65 8,745.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33,384.65 510,273.26 449,124.17 403,853.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619,615.34 610,626.21 514,655.30 493,962.69

2、合并利润表

发行人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110,542.94 199,617.79 150,598.95 127,774.77营业收入 110,542.94 199,617.79 150,598.95 127,774.77

一、营业总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7,060.87 147,670.11 110,577.88 98,661.39营业成本 55,195.24 101,101.79 75,652.81 68,630.50税金及附加 932.08 1,375.01 1,399.36 812.95销售费用 10,881.14 11,893.34 9,288.32 7,680.96管理费用 10,947.02 18,484.05 14,526.45 10,220.23研发费用 18,831.89 11,166.35 7,218.49 6,769.23财务费用 273.51 192.23 -507.83 -726.63其中:利息费用 1,210.90 1,021.92 798.08 1,340.46利息收入 946.63 1,093.28 1,403.65 690.25资产减值损失 -12.13 3,457.34 3,000.28 5,274.15信用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4,004.63 4,028.53 2,520.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3.28 3,598.73 3,430.44 1,427.88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481.12 208.96 -信用减值损失 621.23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二、营业总成本

填列)

-4.07 32.19 - -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

18,995.01 59,607.13 45,971.63 30,541.25

项目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561.98 441.22 3,860.39 6,082.82减:营业外支出 152.42 1,440.37 186.41 8.27

“-”

号填列)

19,404.57 58,607.98 49,645.61 36,615.81减:所得税费用 1,408.35 5,561.49 5,708.37 3,230.42

“-”

号填列)

17,996.21 53,046.48 43,937.24 33,385.3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7,996.21 52,920.30 43,937.24 33,385.3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26.19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409.22 1,220.57 858.36 595.27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405.43 51,825.91 43,078.89 32,790.11

-12.41 -35.76 142.40 -365.1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41 -35.76 142.40 -365.13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2.41 -35.76 142.40 -365.1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2.41 -35.76 142.40 -365.13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983.80 53,010.73 44,079.64 33,020.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8,393.02 51,790.16 43,221.28 32,424.98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09.22 1,220.57 858.36 595.2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50 0.41 0.3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50 0.41 0.3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881.68 165,425.50 132,304.90 111,125.13

项目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14.34 1,017.10 1,870.26 2,111.5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33.55 13,968.84 8,465.03 8,293.38

121,929.57 180,411.43 142,640.20 121,530.0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832.06 52,316.65 39,110.70 35,351.7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8,715.19 67,986.01 57,250.28 52,304.62支付的各项税费 15,144.24 14,839.52 12,554.15 8,300.8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24.65 21,344.31 11,820.18 16,550.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716.15 156,486.50 120,735.32 112,507.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86.58 23,924.93 21,904.88 9,022.61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7,000.00 224,470.86 411,800.00 309,800.0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1.27 2,359.61 3,616.67 2,009.8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04 64.39 46.52 1.0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6.70 85.1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383.31 227,101.55 415,548.36 311,810.9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6,034.55 47,739.54 34,143.56 14,989.01投资支付的现金 87,500.00 208,503.26 347,308.20 473,614.99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766.51 - -1,963.51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90.70 -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534.55 260,400.01 381,451.76 486,640.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151.24 -33,298.46 34,096.60 -174,829.56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1.00 5,742.13 126.88 188,306.27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1.00 100.00 75.00 30.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310.79 48,103.57 10,433.76 32,6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494.95 53,845.71 10,560.63 220,906.2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500.00 16,853.00 28,400.00 41,612.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13.92 1,078.37 4,100.18 2,649.3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3.57 621.80 485.49 454.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127.49 18,553.17 32,985.66 44,715.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67.4635,292.54-22,425.03176,190.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8.48 -14.48 58.51 61.86

-55,578.84 25,904.52 33,634.96 10,445.41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6,058.08 90,153.55 56,518.60 46,073.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479.24 116,058.08 90,153.55 56,518.60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发行人2016-2018年末和2019年9月末的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项目

2018

月末年末

2017

2016

年末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904.07 103,579.32 73,340.58 32,842.18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01,590.87

109,867.8782,438.7862,166.79

应收票据 523.39 144.96 437.37 -应收账款 101,067.48 109,722.91 82,001.41 62,166.79预付款项 2,469.80 1,487.56 638.33 740.59其他应收款(合计) 9,261.647,294.68

6,301.69

4,432.20

其中:应收利息 381.52 32.90 104.25 257.87应收股利 - - -存货 27,367.14 13,992.82 11,443.47 8,059.32其他流动资产 12,021.10 8,031.61 65,000.00 136,500.00

流动资产合计

203,614.62 244,253.86 239,162.86 244,741.08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9,981.24 13,065.99 10,065.9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4,181.24 - - -长期股权投资 160,828.62 155,989.04 140,241.68 139,694.58固定资产 26,428.52 26,337.87 20,714.02 20,673.98在建工程 - 3,055.03 -无形资产 82,861.75 68,825.06 30,832.05 33,291.04开发支出 30,692.74 20,325.14 26,877.61 3,876.53长期待摊费用 1,899.81 2,097.65 2,441.75 2,185.44递延所得税资产 696.84 917.76 578.24 400.79

347,589.52 314,473.77 237,806.36 210,188.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551,204.14 558,727.63 476,969.22 454,929.44

短期借款 40,042.74 41,264.06 10,253.00 28,200.00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529.75 14,603.16 11,844.00 5,931.74预收款项 1,161.43 555.81 263.53 523.60应付职工薪酬 238.37 4,909.41 3,884.04 4,093.33应交税费 103.19 6,610.35 4,388.26 2,383.43其他应付款(合计)41,946.55 56,616.90

流动负债:

51,782.48

45,898.44

其中:应付利息 62.65 38.36 19.17 37.38

项目

2019

项目

2018

月末年末

2017

2016

年末年末

应付股利 - - -

89,022.03 124,559.69 82,415.31 87,030.54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000.00预计负债 37.55 37.55 37.55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3,585.86 4,130.04 1,760.42 384.62

20,585.86 4,167.59 1,797.97 422.17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09,607.89 128,727.28 84,213.28 87,452.71

(

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5,668.01 105,668.01 104,996.95 65,620.06资本公积金 218,426.03 216,624.42 210,543.81 249,403.58减:库存股 5,642.13 9,968.63 8,139.61 11,910.59盈余公积金 12,763.34 12,763.34 9,531.16 7,104.04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110,381.01 104,913.21 75,823.63 57,259.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41,596.25 430,000.35 392,755.94 367,476.74少数股东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441,596.25 430,000.35 392,755.94 367,476.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1,204.14 558,727.63 476,969.22 454,929.44

2、母公司利润表

发行人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的母公司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51,130.96 112,597.56 85,135.77 71,335.58营业收入 51,130.96 112,597.56 85,135.77 71,335.58

一、营业总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9,690.59 82,924.54 65,808.16 57,476.76营业成本 26,787.51 52,898.26 43,206.62 38,269.78税金及附加 460.72 815.58 986.43 383.55销售费用 6,121.63 9,081.47 6,885.55 5,950.96管理费用 5,512.50 11,506.39 9,235.93 5,647.95研发费用 10,096.23 5,193.69 3,244.94 3,287.98财务费用 712.00 544.07 -224.75 -407.90其中:利息费用 1,697.10 1,443.82 - -利息收入 915.22 1,069.12 - -资产减值损失 2,885.09 2,473.44 4,344.44信用减值损失 1,341.44资产处置收益 30.79

项目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加:其他收益 3,085.08 2,994.21 1,280.3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77.49 3,513.61 2,479.44 562.05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

-

”号填列)

6,744.38 36,211.63 23,087.36 14,420.87加:营业外收入 40.80

258.29

3,663.12 4,133.50减:营业外支出 19.55

1,391.79

160.00 1.28

-

”号填列)

6,765.63

35,078.14

26,590.48 18,553.09减:所得税费用 256.32

2,756.39

2,319.23 103.83

-

”号填列)

6,509.31

32,321.75

24,271.25 18,449.2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6,509.31

32,321.75

24,271.25 18,449.2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填列)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七、综合收益总额

6,509.31

七、综合收益总额

32,321.75

24,271.25 18,449.25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2016-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的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4,711.66 90,977.50 69,229.76 59,453.27收到的税费返还 507.18 9.81 733.21 269.7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34.18 14,689.05 7,607.13 5,307.23

71,153.02 105,676.35 77,570.10 65,030.2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9,247.60 27,816.16 20,293.91 15,900.9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464.70 36,127.27 32,124.00 33,211.87支付的各项税费 8,692.44 6,339.42 5,779.82 2,273.6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159.04 17,428.39 10,258.24 9,749.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563.78 87,711.25 68,455.97 61,136.35

项目

2019

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6,410.76 17,965.11 9,114.14 3,893.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4,500.00 222,645.86 389,022.61 277,000.0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42.92 2,453.00 3,393.82 1,884.69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3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389.80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64 85.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842.92 225,241.50 392,501.94 279,274.4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1,827.01 42,682.43 30,383.04 14,249.79投资支付的现金 87,434.00 216,678.26 333,773.20 443,439.99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90.70 - -

129,261.01 260,751.39 364,156.23 457,689.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418.09 -35,509.88 28,345.71 -178,415.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642.13 51.88 188,276.2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8,160.79 46,503.57 10,233.76 31,2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94.88 11,287.45 24,965.45 -

43,265.91 63,433.16 35,251.08 219,476.2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000.00 15,253.00 28,200.00 39,912.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95.74 924.73 4,098.66 2,623.6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3.57 621.80 485.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609.31 16,799.53 32,784.15 42,535.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56.60 46,633.62 2,466.94 176,940.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172.25 29,088.85 39,926.78 2,419.22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1,711.82 72,622.98 32,696.20 30,276.98

49,539.58 101,711.82 72,622.98 32,696.20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合并范围确定的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

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6年度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1)2016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

名称变更原因

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

(2)2016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名称变更原因

吉林省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北京汉桥科创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2、2017年度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1)2017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变更原因

浙江国信新蓝图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内蒙古新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2)2017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名称变更原因

北京国信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3、2018年度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1)2018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变更原因

安徽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东方国信(中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

厦门图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

北京区块节点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

名称

名称变更原因

江苏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设立

广州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贵州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山东东方国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2)2018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名称

名称变更原因

成都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4、2019年1-9月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1)2019年1-9月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变更原因

东云睿连(武汉)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云南东方国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

(2)2019年1-9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合并口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2019年9月末

/2019

1-9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总资产(亿元) 61.96 61.06 51.47 49.40总负债(亿元) 8.62 10.04 6.55 9.01全部债务(亿元) 5.94 4.52 1.35 2.82所有者权益(亿元) 53.34 51.03 44.91 40.39营业收入(亿元) 11.05 19.96 15.06 12.78利润总额(亿元) 1.94 5.86 4.96 3.66净利润(亿元) 1.80 5.30 4.39 3.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1.48 4.95 3.72 2.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1.84 5.18 4.31 3.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48 2.39 2.19 0.90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5.62 -3.33 3.41 -17.48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54 3.53 -2.24 17.62

项目

2019

项目

/2019

1-9

2018

年末

/2018

2017

年度年末

/2017

2016

年度年末

/2016

流动比率(倍) 4.70 3.42 4.79 3.53速动比率(倍) 4.09 3.21 4.52 3.39资产负债率(%) 13.92 16.43 12.73 18.24债务资本比率(%) 10.02 8.13 2.92 6.53营业毛利率(%) 50.07 49.35 49.77 46.29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2.93 9.43 8.71 8.5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5 11.06 10.30 11.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3 10.31 8.72 9.51EBITDA(亿元) 3.05 6.86 5.69 4.17EBITDA全部债务比(倍) 0.47 1.52 4.22 1.48EBITDA利息倍数(倍) 25.18 67.13 71.30 29.7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0.66 1.39 1.42 1.59存货周转率(次/年) 1.84 5.34 5.09 6.00

注: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营业毛利率=毛利润/营业收入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净资产平均余额

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万元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93 18.86 -29.50 -6.5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9

2018

年度

2017

2016

年度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279.18 2,883.79 1,024.86 536.5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94.54 1,882.93 3,221.48 2,189.28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6.94 231.67 0.00 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0 -1,002.61 3,362.92 3,627.37减:所得税影响额 406.67 431.99 786.94 957.84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39 -5.76 41.28 42.99

3,232.06 3,588.41 6,751.54 5,345.89

总体来看,发行人的经营业绩良好,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公司面临更好的发展机遇,能为发行人的偿债能力提供有效保障。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发行人公开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在上述审批规模内,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公司疫情防控举措

2020年新春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个人的神经,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非冠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在全国各地紧张有序进行,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以及各行业各领域都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公司作为大数据领域领军企业,积极践行大数据服务社会、创造社会价值的使命担当,利用大数据领域的技术优势及全面的服务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强大的数据和技术支撑,在人员筛查、人员车辆监控、轨迹分析、防疫物资调配、企业复工管理、疫情态势研判、疫情防控指挥决策等多方面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数据支撑和精准服务。

1、助力政府客户进行疫情防控

公司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已在全国20多个省市落地,在城市智能化运营和政府服务效能提升等方面逐渐凸显大数据聚力决策的优势。面对本次席卷全国的突发“非冠”疫情,公司积极投入技术研发力量,充分发挥企业大数据领域的技术优势,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利用自身大数据汇聚、分析研判,助力客户疫情态势研判、疫情风险预警,并对区域疫情精细化防控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助力客户动态掌控疫情发展情况并精准施策。

(1)大数据分析研判助力客户实现疫情精准防控

公司在获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数据需求后,在第一时间组织技术研发服务团队,进行疫情数据搜集、处理、建库与数据发布,并在一天时间内快

速搭建了能够适配PC端、移动端的疫情大数据平台,方便开发区政府随时随地了解本区域内疫情防控情况。

基于泰达智慧大脑快速识别各区域人员、车辆、企业分布聚集情况和具体特征属性,以开发区所有企业为疫情管控抓手,快速摸清园区内人员情况,其中在港企业数量、在港登记人数、湖北籍人数以及春节途径湖北人数为重点关注指标,及时通报全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数量以及人员详情,通过数据支撑快速识别重点防控区域和重点防控人员,帮助开发区了解区域企业复工特征及对疫情防控的影响,直观展现各区域疫情防控现状与变化趋势,为开发区制定准防控措施提供数据支持。

(2)大数据构建疫情防控网,保障有序复工稳定经济发展

从城市智能运营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IOC”)运行,到建成全市首个“创文”大数据指挥中心,昆明经开区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一直把城市智能运营IOC作为城市智能化运营管理的抓手。疫情发生以来,公司服务团队积极为客户提供城市IOC运维保障,确保城市IOC在经开区疫情防控及经济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按照昆明经开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关于节后企业复产复工相关事项的工作通知,组织公司精干力量,仅用三天事件紧急定制开发了一套用于企业复产复工申报审核工作的在线申报审核系统,在保障经开区企业有序复工生产的同时,通过对复工申请企业大数据分析,掌握企业复工返岗所带来的疫情动态防控态势,为疫情防控的智能动态化监管提供了必要的数据支撑,将技防与人防相结合,不断提高疫情管控与服务的精准度、科学性和有效性。

在疫情防控方面,公司正在积极探索城市IOC与昆明经开区网格化管理融合应用,通过数据融合分析和可视化展现,全面掌控全区范围内所有的社区、小区、酒店、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情况,实时查看疫情数据,提供趋势分析等辅助决策。

2、助力电信运营商客户进行疫情防控

(1)中国移动

2020新年伊始新冠病毒疫情在湖北爆发,恰逢春节假期,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加速了病毒的传播,为了有效监控及分析涉疫人员的流动情况,充分利用各运营商通信位置等大数据信息至关重要。作为拥有最大的用户客群的中国移动第一时间就投入到了抗击疫情的战线。公司作为中国移动大数据领域的合作伙伴,抽

调资源全力配合客户利用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控分析人口流动情况,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公司在中国移动集团总部、广东、吉林、天津、贵州、四川等移动省分成立专项技术保障团队,通过中国移动省级大数据平台实时采集基础电信企业移动网2/3/4/5G的信令数据、计费数据、用户数据等,对省移动用户数据进行整体分析,实现涉疫人员漫入漫出统计、高危人员定位和移动轨迹分析、高危人员历史轨迹回溯、区域人群非正常聚集预警等功能。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的联防联控,公司在中国移动各省自1月25日起成立技术保障分析团队,昼夜奋战保障在一线,其中,广东移动团队,每日监控分析广东往来武汉用户驻留、去向情况,以及广东省整体人口流动态势、省内数十万用户迁移走向趋势情况、省际往来百万用户迁徙分析、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达数十万人员迁徙分析情况、重点交通枢纽上数十万人员流动趋势分析等,及时掌握广东省人口流动情况,为做好疫情防控提供实时数据支持;吉林移动团队,利用移动大数据平台能力及中国移动漫入/出话单和信令数据轨迹数据,形成“武汉/湖北用户漫出驻留吉林的轨迹分析”,为吉林省新冠防控工作能够及时对疫区流入吉林省人员情况进行登记、摸排、隔离等提供精准的信息支撑;天津移动团队,每天监控从湖北武汉等地漫入的用户,以及春节期间出访过湖北等地的天津本地用户,绘制热力图与日趋势分析等信息,生成各类分析报告;贵州移动团队,每天监控分析,判断疫情期间在湖北、武汉驻留过的外省用户是否进入贵州境内,并且跟踪用户最新的停留位置,同时结合各有关部门需求,紧急开发“肺炎疫情蔓延监控系统”,协助各级部门跟踪、排查疑似病患,监控特殊人群流动情况。

(2)中国电信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中国电信联合各厂家关键时刻全力以赴助力抗击疫情,公司作为中国电信大数据领域重要合作伙伴,快速响应、积极配合中国电信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大数据采集及分析应用工作。在中国电信集团支撑层面,公司7×24小时全程响应,全力开展数据保障工

作。公司支撑电信集团向工信部定时上报疫情信息工作,从OIDD平台新采集VoLTE信令数据,顺利保障OIDD位置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支撑电信集团“翼知疫行”应用上线,从建维优系统新采集4G位置、VoLTE位置、高校用户信息数据,开发满足新需求的程序,支撑不断修改变化的数据和接口需求。

公司配合工信部,支撑电信集团每天更新输出位置轨迹、人员流入流出、指定用户密切接触人员等疫情预测与防控分析应用数据,并下发各省。全国各省市人员流入流出情况、武汉人员流入流出情况、各地市在网人员数情况;全国移动用户同位置同时段伴随数据,便于用户轨迹匹配;当天确诊与疑似病例住院前15天内位置相近人的轨迹数据。公司积极配合中国电信各省分公司,结合中国电信集团下发数据和本省人员属性、位置变化、区域分布等数据开展疫情防控大数据分析,并定期形成分析报告成果,及时向当地通管局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及决策支持。

(3)中国联通

公司作为中国联通大数据领域的合作伙伴,通过大数据分析服务与创新技术应用,全力支撑疫情防控工作。

公司为中国联通提供人群洞察、区域洞察的重保围栏产品,在获得相关政府部门强授权基础上,针对确诊感染人群或疑似人群,在全国范围内提供重点人员出入围栏预警与重点人群分布分析服务;为联通提供各省疫情跟踪与防范数据;为联通提供全国疫情数据查询服务,包括号码籍贯、用户轨迹、地址驻留等数据的查询与分析服务;为联通提供疫情防控与检疫短信通知服务;公司协助中国联通为“抗疫勇士”提供免费的权益产品福利,包含医疗健康、听书阅读、音乐、购物、教育、金融等服务,并通过短信发送积极推动疫情宣传;基于客服接触中心场景化智能预判能力,为呼入10010热线用户播报中国联通疫情防控信息和防疫提醒内容,为用户精准发送疫情短信通知。

3、助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

目前不少省市已经开始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Cloudiip,积极打造应用于工业企业、医疗机构的工业APP,助力

企业实现高效、便捷、在线、协同的工作模式,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目前,公司10款工业APP,覆盖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及疫情防控等多个大类,助力企业高效、安全复工。例如,疫情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帮助企业建立员工档案、实现健康管理、返工管理、子公司疫情信息、应急物资配置信息、防疫安排工作及应急物资采购需求等功能;计量云平台:疫情期间,为快速准确获得人体体温,大量使用人体红外测温仪、体温计等设备。为保障设备检测的有效和准确,计量云对接检定机构和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社区、办公场所,提供快速检定校准流程,大大缩短测温设备的校准时间。

疫情防控工作中,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正成为各地应对疫情新措施。习近平在2月14日下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

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具体运用计划

公司作为我国大数据领域的先行者和领军者,将持续加强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至少3,000万元

投入疫情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的补充流动资金,主要包括数据科学云平台、大数据SaaS平台等,剩余部分拟全部用于其他公司日常生产活动的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将与渤海证券和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资金监管人处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资金监管人将对专项账户内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募集资金必须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会转借他人,也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以及期货等高风险投资。

四、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若做出调整,发行人对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到期公司债券或公司债券回售范围内调整确定。

六、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以2019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不考虑发行费用,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为

55.59%。

(二)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的流动比率为5.17倍,速动比率为4.56倍,增强了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

(三)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资金需求随着生产和销售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长,为满足当前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发行本次公开公司债券,可进一步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将有效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发行中长期债券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和降低流动性风险,同时在合理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下提高财务杠杆比率,从而

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发展。

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承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购置土地,不会转借他人。

第七节 发行人创新创业公司的认定情况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为中小企业创建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便捷有效的商事制度、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健全的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极大的拓展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的融资渠道和人才交流,为中小企业扩大规模、技术创新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号召,大力发展自身技术力量,积极规划企业发展路线,力争做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

一、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应用软件服务(G6212)。

发行人作为国内大数据的龙头企业,为客户提供企业级大数据和云计算产品以及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属于国家政策大力鼓励发展的“大数据”范畴,在“十二五”及“十三五”期间,获得了国家大力支持,并被列入了国家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2017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了《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技术先进、应用繁荣、保障有力的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大数据相关产品和服务业务收入突破1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30%左右。

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明确要求“支持地方主管部门联合云计算骨干企业建立面向云计算开发测试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咨询、培训、研发、商务等公共服务。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基于开发测试平台发展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加速向云计算转型,丰富完善办公、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企业级SaaS服务,发展面向个人信息存储、家居生活、学习娱乐的云服务,培育信息

消费新热点。”

2017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资源集聚能力,有效整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运行、运营管理等数据资源,汇聚共享设计能力、生产能力、软件资源、知识模型等制造资源。开展面向不同行业和场景的应用创新,为用户提供包括设备健康维护、生产管理优化、协同设计制造、制造资源租用等各类应用,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探索商业模式创新,通过资源出租、服务提供、产融合作等手段,不断拓展平台盈利空间,实现长期可持续运营。”2016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发展大数据在工业、农业农村、创业创新、促进就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数据服务业创新,推动数据探矿、数据化学、数据材料、数据制药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2015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国务院明确提出要“突破智能设计与仿真及其工具、制造物联与服务、工业大数据处理等高端工业软件核心技术,开发自主可控的高端工业平台软件和重点领域应用软件,建立完善工业软件集成标准与安全测评体系。推进自主工业软件体系化发展和产业化应用。”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明确将“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物联网(传感网)、智能网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与建设,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列入鼓励类。

二、创新创业公司认定过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0号)),创新创业公司债是指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发行的公司债券。其中,创新创业公司是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者具有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的中小型公司。

发行人作为国内大数据的龙头企业,为客户提供企业级大数据和云计算产品以及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属于国家政策大力鼓励发展的“大数据”范畴,在“十二五”及“十三五”期间,获得了国家大力支持,并被列入了国家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目录。发行人具备创新创业特征的认定过程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的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取得情况

1、研发投入较大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研发投入如下:

2019

1-9

2018

2017

2016

研发人员数量(人) 3,138 3,138 2,688 1,768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45.60% 45.05% 44.85% 36.33%研发投入金额(万元) 43,103.02 44,534.25 32,642.42 15,626.0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8.99% 22.31% 21.68% 12.23%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万元) 30,071.50 33,367.89 25,423.93 8,856.85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69.77% 74.93% 77.89% 56.68%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167.10% 64.38% 59.02% 27.01%

备注:公司的研发投入资本化项目主要为募投研发项目,随着2019年3月末2个募投项目的结项,后续研发项目的资本化率会降低;另外,公司的业务收入季节性影响明显,跟运营商的合同签订与业务结算一般集中在第四季度,而研发费用是陆续投入的,因此前三季度的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比重较高。

2、拥有众多知识产权和研发成果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共已取得软件著作权580项,专利22项。其中2019年1-9月新增软件著作权76项,新增专利及专利申请权17项。公司新增软件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所属公司

1 大数据智能建模系统V1.0 东方国信2 大数据教学实战平台V1.0 东方国信3 企业数据建模与管理平台 东方国信4 数据统一访问平台 东方国信5 数据标准化控制系统 东方国信6 数据开发平台 东方国信7 数据中心统一管理系统 东方国信8 数据关联分析平台 东方国信9 血缘及数据地图展示平台 东方国信10 全文检索分析平台 东方国信11 数据采集平台 东方国信12 数据加工自服务平台 东方国信13 数据交换平台 东方国信14 统一任务调度平台 东方国信15 数据稽核平台 东方国信16 数据问题处理平台 东方国信17 数据仓库质量监控平台 东方国信18 数据共享平台 东方国信19 数据产品监控平台 东方国信20 数据产品个性化定制平台 东方国信21 数据服务平台 东方国信22 数域领视系统(简称ASEE)V1.0 东方国信23 数根智库-云应用服务系统V1.0 东方国信24 主数据管理平台V1.0 东方国信25 鹿泉智慧城市APP软件 (Android版) 东方国信26 智能事件调度平台 东方国信27 多网融合城市精细化管理平台 东方国信28 城市治理与效能评估中心 东方国信29 报表中心系统V1.0 东方国信30 触点中心系统V1.0 东方国信31 店铺管理系统V1.0 东方国信32 订单中心系统V1.0 东方国信33 二维码中心系统V1.0 东方国信34 激励中心系统V1.0 东方国信35 商品中心系统V1.0 东方国信36 异业联盟系统V1.0 东方国信

37 智慧中台异业合作支撑系统V1.0 东方国信38 BONCSPIDER互联网爬虫工具 东方国信39 东方国信数据统计分析软件V25.0 东方国信40 数据科学云平台V1.0 东方国信41 监控可视化平台 东方国信42 应用接入管理平台V1.0 东方国信43 时空大数据可视化平台 东方国信44 屹通互联网银行平台软件V2.0 上海屹通45 屹通企业金融云管家平台软件V2.0 上海屹通46 屹通Ares分布式技术平台软件V2.0 上海屹通47 屹通Ares技术平台软件V4.0 上海屹通48 屹通CRM+客户关系管理平台软件V2.0 上海屹通49 屹通互联网核心综合业务系统平台软件V2.0 上海屹通50 屹通客户行为分析系统平台软件V2.0 上海屹通51 屹通智慧网点平台软件V2.0 上海屹通52 屹通产品管理平台软件V1.0 上海屹通53 屹通API-Bank开放银行平台软件V2.0 上海屹通54 屹通统一支付平台软件V2.0 上海屹通55 屹通互联网银行平台软件V3.0 上海屹通56 屹通个人版网上银行平台软件V1.0 上海屹通57 屹通企业版网上银行平台软件V1.0 上海屹通58 屹通现金管理平台软件V1.0 上海屹通59 炎黄新星广告管理系统[简称:[Sinova-ADMS]]V3.0 炎黄新星60 炎黄新星账务中心系统V1.0 炎黄新星61 炎黄新星统一监控系统[简称:统一监控]V1.0 炎黄新星62 炎黄新星地图组件平台V1.0 炎黄新星63 炎黄新星统一消息平台V1.2 炎黄新星64 炎黄新星运营平台系统[简称:Sinova-COOP]V4.0 炎黄新星65 炎黄新星E币系统V4.0 炎黄新星66 炎黄新星物流中心系统V1.1 炎黄新星67 炎黄新星统一搜索平台V1.9 炎黄新星68 炎黄新星批量管控系统V1.0 炎黄新星69 炎黄新星页面可视化制作平台V1.0 炎黄新星70 炎黄新星订单管理系统[简称:[Sinova-OMS]]V2.0 炎黄新星71 经营分析系统扩容改造工程项目软件V2.0 东华信通72 收入保障系统V6.0 东华信通

经分系统移动端日常需求开发项目软件【简称:手机经

分】V3.0.3

东华信通74 质量管理系统软件V4.0 东华信通75 城南智慧民生管理APP(ios版) 江苏国信76 尚坡小程序软件V1.0 海芯华夏序号 专利名称 所属公司

1 智慧门店总控管理系统图形用户界面 东方国信2 门店管理系统图形用户界面 东方国信3 智慧门店管理系统图形用户界面 东方国信4 引流机游戏系统图形用户界面 东方国信5 迎宾叫号系统图形用户界面 东方国信6 云货架系统图形用户界面 东方国信7 智能业务办理系统图形用户界面 东方国信8 一种自助结账机及自助结账系统 东方国信9 一种销售终端机及销售终端系统 东方国信10 一种智能展示货架 东方国信11 SQL语句的处理方法及装置 东方国信12 大数据聚集计算方法及装置 东方国信13 一种基于HDFS的LOB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 东方国信

NLJ改进表连接方法及基于该改进方法的数据查询方

东方国信15 分布式数据库部署方法及装置 东方国信16 提高PL/SQL语言解释器执行效率的方法及装置 东方国信17 一种基于HTML5的视频OSD的显示方法及装置 东方国信

3、重点研发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进展
项目目标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城市智能运营中心

系统进入到整体联调测试阶段,IOC系统根据城市数据运行支撑体系,已经完成了大数据平台、城市主题应用模型、运行调度平台及大数据运营平台的研发工作。

建立城市智能运营中心,将数据作为除了城市空间、资源、人口、产业外的第五种城市基本要素,突出城市大数据的整合与分析对城市更加智能的运营和管理的作用,满足城市的系统性、综合性的需求。

通过该项目的研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提升研发能力,提升产品性能,大幅增强公司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能力,使公司能够以开箱即用的产品拓展城市大数据应用市场,并使公司在城市大数据产业链中占据绝对优势。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进展
项目目标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

系统进入到整体联调测试阶段,已完成目标人群洞察分析、地理位置可视化分析、舆情分析、互联网广告营销投放、用户画像、数据汇聚等功能开发。并在各领域项目中进行试点推广。

充分发挥公司在大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分析、挖掘、应用、管控等大数据产业链的一体化能力构建大数据分析服务应用平台,帮助行业客户实现样本管理、市场研究、竞争对标、营销管理及精准化营销执行的一站式综合服务解决方案。

该项目是基于东方国信在大数据应用与运营方向的不断探索与积累,充分利用已有的大数据技术成果和经验,结合行业客户对大数据分析应用的需求,将集市场研究、数据挖掘咨询服务、大数据产品化能力、业务深度理解的优势与能力为一体,加强公司在大数据应用领域的竞争力,保持整体领先优势。

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

系统研发阶段,已经完成了主体功能的开发工作,后续将结合实际应用场景的具体应用,进行性能优化的设计和开发,并且结合应用场景进行功能的扩展。

开发高性能的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将互联网时代的Hadoop技术同传统MPP并行数据处理技术相结合,一方面利用Hadoop的弹性扩展能力解决了传统MPP数据处理平台在扩展性方面存在的瓶颈;另一方面利用并行数据处理中的一系列分布式优化技术解决了MapReduce在海量数据处理过程中的性能问题,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

通过该项目的研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提升研发能力,提升产品性能,大幅增强公司的数据仓库和大数据处理解决方案提供能力,使公司能够以产品化的方式拓展电信行业以外其它行业的数据仓库和大数据处理应用的市场,并使公司在数据仓库和大数据处理产业链中的角色向更上游转化。

工业大数据智能互联平台

系统研发阶段,在工业互联网平台

2.0 Cloudiip平台

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业化场景,进一步拓展优化工业机理模型、持续扩展传感器采集种类及范围、强化提升工业问题的诊断能力。

该平台的开发和应用是“云、移、物、大、智”深度融合的体现,即云计算、移动APP、物联网、大数据、智慧工作网络在实体工业中的集合应用,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提高企业竞争力。

东方国信在工业大数据和智能制造领域的探索、积累进行开发,将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工业深度融合,推动向工业4.0和智能制造的迈进。通过该项目的研发和应用,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提升研发能力和产品性能,大幅增强公司的智能工业解决方案的能力,使公司能够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和创新产品研发,推动公司的技术进步。互联网银行平台

系统开发阶段,已经完成了互联网

在传统电子银行基础上,面向当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业务,

该项目是基于东方国信在互联网银行多年的积累,形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进展
项目目标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银行平台的主体功能研发工作,结合实际金融互联网场景体验,进一步增强多渠道的整合能力,提升金融数据服务及管理能力,强化精准营销服务能力。

基于云计算及大数据平台,为客户及银行管理者打造整合统一的互联网银行平台。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统一的、全方位的互联网银行,带来全新的产品和金融体验。

成了基于云计算+大数据+渠道整合+互联网体验的新形态的互联网银行服务体系。全系产品能够为客户提供跨渠道一致的优异的用户体验,为管理者提供详尽的用户行为及大数据分析、精准营销推荐等,相信一定会成为未来市场发展的主流产品,成为各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有力助手,并以迅猛的态势发展自己在IT市场上的影响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科研人员充实,研发投入较多,拥有数量众多的研发成果和专利,具有较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竞争地位

发行人率先成功建设全球范围最大的通信领域大数据集中系统平台,是国内通信领域大数据平台建设成功案例最多的核心软件厂商,开创且不断刷新国内外电信运营商在海量数据处理方面的新纪录。

发行人在业内率先实现“大数据+行业”战略布局,业务布局覆盖通信、金融、政府、工业、农业、公共安全等领域,覆盖46个国家,服务近千客户。发行人服务于300多家银行,移动银行占有率全国第一。发行人是国内首个推出大数据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发行人常年扎根于客户,对多行业客户的业务和需求有着深刻理解和丰富的经验积累。电信、金融、政府等领域客户的业务复杂、业务需求众多且变化较快、数据量巨大,IT系统众多、数据来源多,客户大数据建设的试错成本和转换成本很高,故对大数据厂商要求极为严格。发行人凭借领先的大数据技术、成熟稳定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对客户业务及需求精准、深刻的理解及前瞻性的判断、大量的成功案例等为客户的经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认可,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三)发行人主营产品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等相关

产业政策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第六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表”。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1.4.1 工业互联网及支持服务”和“1.4.3 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相对应。发行人作为国内大数据的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企业级大数据和云计算产品以及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世界前沿技术提供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计算、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应用、数据治理管控、云基础服务与应用开发平台相关技术产品,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政策的规定。2015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国务院明确提出要“突破智能设计与仿真及其工具、制造物联与服务、工业大数据处理等高端工业软件核心技术,开发自主可控的高端工业平台软件和重点领域应用软件,建立完善工业软件集成标准与安全测评体系。推进自主工业软件体系化发展和产业化应用。”发行人在工业领域的重点产品“能源管理平台”,使用物联网、通讯、大数据分析等技术,采集生产现场水、电、气等仪表数据,传感器及智能网关数据,以及自控系统数据,建设统一的能源管控中心,实现能源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反馈指导,助力企业节能、减排、降耗,与该通知中要求相对应。《<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提出了十大重点发展领域、23个重点方向,每个重点方向又分了若干重点产品。其中,为“操作系统与工业软件”23个重点方向之一,而重点产品中的“云端”+“终端”工业大数据平台与发行人主营产品“工业互联网平台(Cloudiip)”相一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明确要求“发展大数据在工业、农业农村、创业创新、促进就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数据服务业创新,推动数据探矿、数据化学、数据材料、数据制药等新业态、

新模式发展。”发行人农业领域主要产品为新一代物联网终端设备(小喇叭)、温室大棚感知系统、农业气象监测站系统、温室大棚自动控制系统、远程自动灌溉系统、农业大数据平台,对应规划中的发展大数据在农业农村等领域的应用。

(四)发行人取得的重要的国家及行业资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取得的重要的国家及行业资质情况如下:

1、东方国信

序号

序号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CMMI5 ID: 0100055-00

CMMI Institute Partner

2017/6/20,有效期三年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04817Q40612R1L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2017/12/10,有效期三年

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U00662019ITSM0090R1MN

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

2019/8/14,有效期三年

ISO27001信息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02119I10241R1M

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

2019/8/14,有效期三年

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GR20171100080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8/10,有效期三年

业认定证书

20182040229901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

委员会

2018/6/2,有效期三年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

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

可证(ICP)

京ICP证120141号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18/4/25,有效期四年

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SP)

B2-20120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和信息化部

2017/6/20,有效期五年

软件企业证书 京RQ-2018-1137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

业协会

2018/11/30,有效期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

AA级)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

2019/5/23,有效期一年

企业信用等级(AAA) 201711103993023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2017/9/20,有效期三年

序号

序号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力成熟

度标准

符合性(二级)

ITSS-DC-2-110020180016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

务分会

2018/1/22,有效期三年

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壹级)

ZAX-NP01201811010378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

业协会

2018/3/1,有效期三年

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

度标准符合性(

贰级)

ITSS-YW-2-110020180037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

务分会

2018/4/27,有效期三年

ISO14001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04819E40194R0L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

责任公司

2019/7/8,有效期三年

OHSAS18001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4819S20170R0L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

责任公司

2019/7/8,有效期两年

2、炎黄新星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序号

序号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1 CMMI5证书 ID:0100055-00 CMMI Institute

/26,有效期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03817Q02031R5M

北京世标认证中心

有限公司

2018/5/7,有效期两年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GR20171100319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10/25

,有效期

三年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82010395601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

理委员会

2018/7/9,有效期三年

用等级AAA证书(仅限

投标使用)

联合信评字【2019】

12号

联合信用管理有限

公司

5,有效期

一年

S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

度标准符合性(贰级)

ITSS-YW-2-

0112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110020182018/11/1

,有效

3、东华信通

期三年序号

序号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证书

GR201711004136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10/25,有效期三

年2 ISO9001质量管理体04818Q40339R1M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2

018/6/30

系认证证书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证书

20192040079601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9/3/11,有效

期两年

4、上海屹通

序号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1 CMMI5 ID:0000112-01 CMMIInstitutePartner

017/12/9

,有效期三年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3820Q00978R4M 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0/3/3,有效期三年

至2023/3/2

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NISMS040212 NSF

2019/4/15

4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731000322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7/10/23

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三

年5 软件企业证书 沪RQ-2015-0295 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

,有效期三
2

019/6/30,有效期

5、科瑞明

一年序号

序号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1 CMMI3 ID#0400466-01

CMMI Institute CertiftiedLead Appraiser(CMMI评估

协会)

2019/7/2,有效期三年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00117Q310034R3M/15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7/11/20,有效期三年

ISO27001信息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02117Q11179R1M 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17/10/13,有效期三年

4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711003876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10/25,有效期三年

北京软件行业协

会团体

会员证书

京软协第2000-23号 北京软件行业协会 2001/7/5,长期有效

6、北科亿力

序号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GR201811003913

税务局

2018/9/10,有效期三年

2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118Q37644R2M/110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8/7/30,有效期三年3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019208007990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中关村

科技

理委员会

2019/3/11,有效期两年

7、海芯华夏

园区管序号

序号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或批准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711002463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10/25,有效期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

源使用证书

【2012】00059-A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和信息化部

2018/5/23,有效期至

2020/12/17

中国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

B2-20110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程和信息化部

2017/1/23,有效期至

2020/12/174 软件企业证书 京RQ-2019-1456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

务业协会

2019/11/29,有效期一

年5 软件产品证书 京RQ-2018-1551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

务业协会

2018/10/31,有效期五

年6 第九届理事会会员单位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

务业协会

2018/9/11,长期有效

7 招投标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

ZYX2018ZTB4073N01

北京智云信国际信用评分有限公司、全国企业信用公示

共享平台网

2018/10/19,有效期三

年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7617Q11932R1M

北京中润兴认证有

限公司

2017/12/7,有效期至

2020/9/9

(五)发行人获得国家政府相关部门补助情况

2016-2018年及2019年1-9月,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税费返还分别为2,453.25万元、2,860.62万元、4,209.60万元和和4,428.65万元。

(六)发行人创造就业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共有员工6,882人,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3,978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90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6,882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6,882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9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人数(人)生产人员 0销售人员 322技术人员 5,850财务人员 40行政人员 79其他 591合计 6,882

专业构成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中专及以下 45大专 366本科 5743研究生及以上 728

教育程度合计

6,882

随着公司和人员规模的快速发展,管理难度与日俱增。公司持续更新管理思路,优化组织结构,强化对人均产出和成本的考核,向管理要效率,同时强化现金流管理,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强化集团整体层面的战略导向、组织文化、信息沟通、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以及创新环境等因素,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各业务板块及子公司的特点,公司充分发挥集团总部的资源优势,整合技术、市场、资本、品牌、社会资源等优势,在集团战略的框架下,给予各个子公司充分的信任和自由度,促进各个子公司业务协同发展。

(七)发行人及主要控股子公司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炎黄新星、东华信通、上海屹通、科瑞明、北科亿力和海芯华夏根据相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公司简称资质证明
证书编号发证单位

/

认定时间及说明

东方国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GR201711000805

北京市科学技

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8/10,有效期三年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0182040229901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6/2,有效期三年

炎黄新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GR20171100319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10/25,有效期三年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0182010395601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7/9,有效期三年东华信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GR201711004136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10/25,有效期三年上海屹通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731000322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7/10/23,有

效期三年

科瑞明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711003876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10/25,有

效期三年北科亿力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GR201811003913

北京市科学

术委员会、北京技术委员会、财政

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

2018/9/10,有

效期三年海芯华夏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711002463

技术委员会、财政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

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

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10/25,有

效期三年

(八)发行人属于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重点支持对象

《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注册或主要经营地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域内的公司是试点初期重点支持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的对象。

发行人目前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属于中

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是《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的重点支持对象。

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与国家的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契合

综上所述,依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文件、《“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5年版)》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业务情况、可研能力等因素,发行人属于创新创业公司,符合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要求。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2016-2018年审计报告及2019年1-9月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合格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

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一)查阅地点

1、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彦斐、蔡璐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联系电话:010-64392089传真:010-64398978邮政编码:100102

2、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联系人:程小勇

联系电话:010-68104077 010-68104585传真:010-68104287

(二)查阅时间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之盖章页》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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