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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二零二零年六月

发行人声明

一、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且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16,857,148股(包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则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的是询价发行方式,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期首日。

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万元)
1工业互联网云化智能平台项目34,130.8124,716.03
25G+工业互联网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项目30,975.6917,692.22
3东方国信云项目40,401.2928,743.55
4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项目(数据中心)35,509.6933,818.75
5东方国信合肥研发销售中心项目25,301.5421,029.46
6补充流动资金54,000.0054,000.00
合计220,319.02180,000.00

6、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关于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等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从而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虽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了多种措施,但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 录 ...... 5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8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13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 14

五、募集资金投向 ...... 16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6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6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7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8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与可行性分析 ...... 1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 36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37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38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 3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39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3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9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39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40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 43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 43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 45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46

四、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 50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51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51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 ...... 51

释 义在本预案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词汇

一、一般词汇
公司、本公司、东方国信、发行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东方国信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预案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以人民币认购及交易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章程、《公司章程》《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指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股东大会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本报告另行说明的除外
RMB人民币元
USD美元
报告期2017年、2018年、2019年
东方国信有限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二、专业术语
云计算IT 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资源,具有超大规模、虚拟化、可靠安全等独特功效,其基本原理是通过使计算分布在大量的分布式计算机上,而非本地计算机或远程服务器中,企业数据中心的运行将更与互联网相似
大数据指的是所涉及的资料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透过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撷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帮助企业经营决策更积极目的的资讯。大数据具有:数据体量巨大,类型繁多,价值密度低、商业价值高和处理速度快四个特点
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简称5G,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也是继4G(LTE-A、WiMax)、3G(UMTS、LTE)和2G(GSM)系统之后的延伸。5G的性能目标是高数据速率、减少延迟、节省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系统容量和大规模设备连接。

工业互联网

工业互联网工业系统与高级计算、分析、感应技术以及互联网连接融合的结果。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把设备、生产线、工厂、供应商、产品和客户紧密地连接融合起来。可以帮助制造业拉长产业链,形成跨设备、跨系统、跨厂区、跨地区的互联互通,从而提高效率,推动整个制造服务体系智能化。有利于推动制造业融通发展,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之间的跨越发展,使工业经济各种要素资源能够高效共享。
边缘计算是指在靠近物或数据源头的一侧,采用网络、计算、存储、应用核心能力为一体的开放平台,就近提供最近端服务。其应用程序在边缘侧发起,产生更快的网络服务响应,满足行业在实时业务、应用智能、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边缘计算处于物理实体和工业连接之间,或处于物理实体的顶端。而云端计算,仍然可以访问边缘计算的历史数据。
IDC是指一种拥有完善的设备(包括高速互联网接入带宽、高性能局域网络、安全可靠的机房环境等)、专业化的管理、完善的应用的服务平台。在这个平台基础上,IDC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互联网基础平台服务(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邮件缓存、虚拟邮件等)以及各种增值服务(场地的租用服务、域名系统服务、负载均衡系统、数据库系统、数据备份服务等).
Cloudiip东方国信自主研发的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核心技术和产品完全自主研发、安全可控,向工业用户提供设计、仿真、生产、管理、服务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Cirrodata东方国信自主研发的分布式并行数据库。公司面向海量数据分析型应用领域,完美融合Hadoop分布式平台的优点和MPP架构的优势,以独特的列存储,压缩和智能索引技术为基础,实现动态计算资源调配,自主研发的一款高性能数据库产品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usiness-intelligence of Oriental Nations Corporation Ltd.
法定代表人管连平
股票上市地、股票简称及代码深圳证券交易所、东方国信、300166
股本总额105,619.0495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注册地邮政编码100102
办公地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64392089
传真010-6439897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7609B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租赁计算机软硬件;企业策划;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新基建”已成为国家战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加速布局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及大数据中心领域

近年来,我国产业政策不断加大对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及大数据中心领域的支持力度,2020年,加快5G、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工信部赛迪智库在《“新基建”发展白皮书》中预测,“新基建”基大领域的直接投资超10万亿,带动投资超17万亿。随着“新基建”政策的出台和推进,政策支持力度将不断加大,行业发展速度将得到大幅提升。

早在2012年9月,科技部就发布了《中国云科技发展十事五专项规划》,是我国政府层面云计算首个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了十二五期间云计算的发展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云计算成为我国信息化重要形态和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支撑,并提出一系列发展和保障措施。2018年7月,工信部出台的《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和《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2020年全国新增上云企业100万家的目标。各地政府把推动企业上云作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云计算产业、推进云计算应用的重要切入点。2017年11月27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三个阶段发展目标的提出可见国家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力度之大、决心之坚。2018年6月7日,工信部印发《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推进工业互联网,培育产业发展,执行落地行动。2020年3月20日,工信部发布《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将“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工业互联网发展的首条任务。

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新型基础设施的范围,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方面。其中信息基础设施是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如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新基建的推进,有望大大加速我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和云计算产业的发展。

2、云计算领域发展迅速,是全球化竞争中的重要一环

云计算发展至今备受瞩目,未来市场空间广阔。从全球来看,根据中国信通院《云计算发展白皮书》数据显示,全球云计算市场规模在2017年达到千亿美元,整体呈上升趋势,2022年预计市场规模将突破2700亿美元,2016-2018年间的复合增长率高达24.9%,2019-2022年CAGR预计保持在19%左右。

随着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数据经济建设不断深化,近年来,我国云计算产业已进入成熟阶段,整体增长趋势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并且领先于全球平均水平。在今年突发的新冠疫情中,云计算在远程办公、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及疫情防控等众多应用场景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云计算从影响企业IT变革走向推动企业全面数字化转型,正深刻的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

3、工业互联网处于起步阶段,与5G技术的结合使得未来市场前景可观

根据《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2020年是我国工业互联网建设起步阶段,对未来发展影响深远。工业互联网平台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重要支撑点,是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从制造强国来看,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区的资源链接和高效协同,加速重构生产体系、引领组织变革、优化资源配置,打造新型制造体系。从网络强国来看,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信息通信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促进我国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技术产业、应用水平的提升。

5G与工业互联网两者融合发展,乘数效应显著。在目前“新基建”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有望进一步融合5G产业,利用5G改造工业互联网内网,打造高质量园区网络,引领5G技术在垂直行业的融合创新,使得“5G+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覆盖的行业领域日趋广泛,应用范围向生产制造核心环节持续延伸,叠加倍增效应和巨大应用潜力不断释放。

4、5G时代数据量爆发, IDC数据中心将迎来发展的浪潮

近年来全球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数量逐年增加,我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整体增速高于全球平均水平。随着5G商用进程加速,云计算和边缘计算需求增加产生大量数据中心建设需求,同时5G落地伴随着数据量的激增,也将拉动数据中心的需求。科智咨询(中国IDC圈研究中心)日前正式对外发布了《2019-2020年中国IDC产业发展研究报告》,预计到2022年,中国IDC业务市场规模将超过3,200亿元。

5、行业的广阔前景吸引产业各竞争主体,充足的资金储备是开展业务布局、应对激烈竞争的重要前提

由于云计算、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行业广阔的市场前景,大量企业进入

该行业,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互联网巨头进入该领域后,凭借良好的知名度和强大的资金实力,其业务得到快速发展,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巨头在行业竞争中具有明显的资金优势,有很高的用户信任度。若要与上述企业进行竞争,除了拥有强大的核心技术外,还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储备来抢占市场先机并支撑整体业务的运营。未来几年,东方国信的主营业务将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对于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同时,为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发展速度,公司积极探索外延发展道路,寻求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与创新。在上述背景下,充足的资金储备是公司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重要前提,是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的重要保障。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1、契合国家发展战略,率先精准业务布局,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作为国内较早进入大数据领域的领先大数据上市企业,东方国信在大数据领域留下了开拓者的闪光足迹。2011年作为国内唯一一家以大数据为主业的公司登陆创业板,从此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上市之初,4G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大数据的飞速发展,公司抢抓机遇,苦练内功的同时积极进行横向行业拓展, 推动“大数据+”的战略落地,公司规模快速站上新台阶。大数据是人工智能的基石,互联网及物联网的发展促进了云计算的发展,云计算又是人工智能背后强大的助推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及云计算彼此依附、相互助力。作为拥有纯正大数据基因的公司,东方国信布局云计算、人工智能一脉相承、水到渠成。上市以来,公司紧跟全球最前沿技术发展方向,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方向进行深入重点研发,持续孵化公司级核心技术和产品,在这些领域已经占有先发优势。在5G时代,5G最主要的应用是在工业互联网领域。5G把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联接在一起,从而工业场景广连接、高带宽和低时延、高可靠的要求才得以满足。在“新基建”七大领域中,东方国信已前瞻布局5G边缘接入、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四大领域,提前进入赛道,已处于领先位置。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公司不断加大在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实现技术驱动产品结构和层次升级,进一步强化技术积累,提升公司技术产品研发能力,补齐短板打造完整的研发技术体系,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推动公司走向“产品+平台+服务”的生态战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2、推动“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为公司发展积蓄动能

东方国信在工业互联网领域已经占有先发优势。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开展,会突破支撑5G+工业互联网+边缘计算未来发展的一系列关键技术。通过为企业和园区根据应用场景提供差异化5G专网,解决企业内部数据采集、移动终端、视频监控、设备连接等在内的多场景无线连接需要,实现工业数据处理,工业应用和AI能力下沉,确保了工业企业数据不出厂、低时延、高可靠的数据处理等要求。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5G+工业互联网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与公司的工业互联网云平台Cloudiip结合,将形成覆盖“云+边+网+端”的全方位立体覆盖产品线,为工业企业提供强大的云网一体化使能服务,可广泛应用于数字化工厂,远程操控,智能机器人/车、AR/VR等场景。

公司将紧抓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机会,通过该项目解决5G等新技术的挑战,融合企业已有技术积累,建成资源富集、开放共享、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5G+工业互联网平台生态,产生叠加倍增效应,推动东方国信成为既懂5G又懂工业的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从而巩固和扩大公司的核心能力优势,建立起公司的技术护城河,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实际价值。

3、进军公有云市场,并建设IDC数据中心,纵向打通产业链,打造公司新的竞争优势

数据中心则是云计算的基础设施,云计算的发展又促进了对数据中心的需求。对数据中心的持续投入是云供应商更具竞争力的重要资本。公司发展多年沉淀了在通信、金融、工业等各个领域丰富的大数据软件产品,这些软件产品有迫切的云化、SaaS化需求。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东方国信公有云和IDC数据中心,公司将大量行业To B客户所积累形成的解决方案、软件产品、技术能力与自身孵化的IDC业务相结合,推出东方国信云

(BONCLOUD),覆盖公有云、私有云及混合云等多种业务场景,打造一站式、全方位的智能计算服务平台。东方国信云基于自身孵化的超大规模优质数据中心资源,联手三大运营商实现优势互补,在园区内建立运营商核心节点,实现TB级带宽一跳直达骨干网,为公有云服务提供了夯实的基础设施。通过此次布局,公司实现云计算服务、政企客户上云服务登多行业项目实施服务面向全国的业务输出。凭借公司在B端客户积累的优势资源,以及IDC数据中心运营能力的大幅提升,公司有望在云计算行业基础设施领域拓展新的业绩增量,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未来在大数据领域的长期发展。

4、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及盈利能力

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具有资金密集、人才密集和知识密集的特点, 单纯依靠公司目前自有资金难以支撑公司的业务快速拓展。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工业互联网云化智能平台、5G+工业互联网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东方国信云、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数据中心)、东方国信合肥研发销售中心等项目,并适当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随着募投项目的完工和推广,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将有力提高公司的技术和产品行业应用能力,将强化公司在云服务、5G+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产品、技术及解决方案能力,进军IDC领域,推动业务模式创新,为公司巩固行业地位和拓展行业市场提供更强大的支撑,从而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空间。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充实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并将全面夯实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更好地回报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股票的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16,857,148股(包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则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六)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之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万元)
1工业互联网云化智能平台项目34,130.8124,716.03
25G+工业互联网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项目30,975.6917,692.22
3东方国信云项目40,401.2928,743.55
4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项目(数据中心)35,509.6933,818.75
5东方国信合肥研发销售中心项目25,301.5421,029.46
6补充流动资金54,000.0054,000.00
合计220,319.02180,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在不改变上述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056,190,495股。管连平先生持有东方国信177,964,857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16.85%;霍卫平先生持有东方国信130,162,36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2.32%。

二人已签署关于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为东方国信共同实际控制人。

假设本次非公开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即2020年4月28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14.97元/股为发行价格,募集180,000.00万元需要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2,024,048股。发行后管连平先生持股数量为177,964,857股,持股比例为16.66%;霍卫平先生持股数量为130,162,360股,持股比例为12.19%,管连平先生与霍卫平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万元)
1工业互联网云化智能平台项目34,130.8124,716.03
25G+工业互联网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项目30,975.6917,692.22
3东方国信云项目40,401.2928,743.55
4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项目(数据中心)35,509.6933,818.75
5东方国信合肥研发销售中心项目25,301.5421,029.46
6补充流动资金54,000.0054,000.00
合计220,319.02180,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在不改变上述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与可行性分析

(一)工业互联网云化智能平台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基于公司自主研发打造的Cloudiip工业互联网平台,并依托公司CirroData行云数据库系统和大数据技术生态系统,通过将人工智能、边缘计算、5G、数字孪生、数据管理等先进技术与平台融合,开发一系列面向未来发展需求的智能工具和产品,支撑工业互联网向各行业各领域深入拓展。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有利于公司深入开发关键技术,巩固行业竞争力

随着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演进,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的深度融合使得其在行业发展和国民生活中实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工业互联网作为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已经成为当前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因此,公司通过工业互联网云化智能平台项目的开展,依靠自身丰富的制造业经验和大数据处理能力,深入开发支撑工业互联网未来发展的一系列关键技术,扩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影响力及对服务客户的吸引粘性,进而增强平台赋能行业和领域的能力,为客户带来更多的实际价值,同时也能巩固和提高公司在新形势下的行业竞争力,带来绝佳的市场成长契机。

②提供云化智能产品,帮助公司构建云端智能互联生态

依托公司的Cloudiip平台,公司已经构建了面向炼铁、锅炉、风电、水电、热力,轨道交通等20个领域的云平台,并且开发了很多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工业应用。围绕Cloudiip平台核心,本项目将提供覆盖边缘智能、工业大数据、工业数据建模分析、工业机理模型、微服务开发、工业APP创新的整体解决方案,并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开发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所需的企业服务和产业链效率提升的云化智能产品,构建云端智能互联生态,切实解决企业在转型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③有利于公司布局业务纵深发展,实现未来收入持续增长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各行各业正面临向产业互联网转型的窗口期。工业互联网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基础设施,在制造领域的应用和技术革新为制造业向智能化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公司作为大数据和云计算行业领先的服务商,深化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顺应了智能制造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国内产业经济政策转变和制造业承载转型压力的背景下,公司将紧抓战略机遇,向制造业深化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工业云平台,将工业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扩展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技术、资源、能力优势,形成纵深发展的业务战略布局,推动云平台加速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实现长期可持续盈利。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工业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

我国高度重视工业互联网和工业化、信息化的融合发展,于2015年即提出

“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进一步丰富工业互联网概念。2017年11月,国务院发布《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提出工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日益成为新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和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石。2018年2月,工信部开展工业互联网“323”行动,计划实施工业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这些政策出台的背后,是国家希望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结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依托工业互联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2018年12月19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概念,强调加快发展“5G商用步伐、推动发展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2020年3月20日,工信部发布《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将“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工业互联网发展的首条任务。工业互联网是沟通新基建各领域的纽带,能够与其他新基建要素深度融合。工业互联网通过平台、软件、数据、算法将设备和信息互联,对提升中国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和存量资产效率具有深远意义。

②工业互联网市场增长迅速,产业体系逐渐成熟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辛勇飞预计,2020年我国工业互联网产业经济增加值规模约为3.1万亿元,占GDP比重为2.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超过11%。其中,核心产业增加值规模将达到6,520亿元,融合带动的经济增加值将达2.49万亿元。根据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中国ICT重点领域市场预测与展望数据》报告,自2019年起,中国工业互联网市场未来三年将以14.1%的年复合增长率稳定增长,截至2020年底中国工业互联网市场规模有望达到6,970.6亿元,到2021年,中国工业互联网市场规模将达到7,960.4亿元,市场空间非常广阔。随着工业互联网产业体系的日益成熟,以及政府对制造业转型升级投入的鼓励政策逐步落地,国内制造企业的信息化投入将不断增加,工业互联网市场已经进入高速增长阶段。

③东方国信具有完备的技术体系和丰富的客户资源

经过20余年的发展,东方国信已经具有较为丰富的技术积累和客户资源,2019年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按数据采集与边缘、通用IT、工业PaaS、工业SaaS、安全五类技术供应商分别发布了“工业互联网平台优秀技术供应商”,东

方国信是唯一、也是最多有四类产品入选的优秀技术供应商,公司的Cloudiip平台处于国内工业互联网平台第一梯队为公司进一步构建工业互联网云化智能平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具体来说:

一是工业设备连接能力。公司自主研发了13种工业传感器,提供支持116种工业协议、边缘计算算法和边缘智能模型的智能网关Cloudip-Link,已经形成对设备、软件、人员等各类生产要素数据的全面采集能力。

二是海量数据管理能力。公司以自主研发的行云数据库CirroData和Cloudiip-Data Platform为底层数据服务环境,结合弹性资源管理、行列混合存储技术、大规模并行化计算等技术,提供工业大数据存储、计算、分析和服务能力,支持PB级关系数据存储和计算,支持千台规模的集群管理,同时引入BONC-Data Science,实现OT人员自助管理和分析工业数据,具备了海量数据的管理能力。

三是工业应用开发能力。公司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具有支持传统工业软件快速云化的动态模型引擎、流程引擎、动态表单工具、开发平台与IDE插件,以及支持构建新型工业APP的强化分析建模工具Cloudiip-Lab、基于多语言跨平台的微服务开发框架、数字双胞胎建模、云仿真引擎与Tensor Flow分析引擎,具有较强的工业应用开发和创新能力。

四是安全保障能力。公司研发了各类安全防护功能模块及组件,构建起涵盖设备、网络、控制、应用和数据的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对工业生产系统全方位的保护。

五是跨行业、跨领域服务能力及丰富的企业级客户资源、长期的用户粘性。公司能够面向冶金、电力等行业,及炼铁高炉、空压机等高耗能、高通用性和高价值设备,优化设备管理、研发设计、运营管理、生产执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供应链协同等工业应用场景,形成覆盖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同时,基于公司多年来积累的B端企业级客户资源和客户粘性,公司还将面向金融、市政、教育等产业,探索工业互联网平台与产业融合,进一步拓展平台的应用场景。

综上,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客户资源,是本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3、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4、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建设周期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36个月。

5、项目的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34,130.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860.40万元,技术开发费26,539.94万元,流动资金2,730.46万元。

6、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31.24%,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4.89年,动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42年。

(二)5G+工业互联网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依托于低延迟、高带宽的5G技术与公司工业互联网平台结合的基础上接边缘计算平台,提供带宽、时延和接入容量满足工业互联网的5G无线覆盖能力,支撑行业的移动边缘计算能力和云端智能、应用、业务下沉能力,形成面向工业企业的覆盖云+边+网+端的全方位解决方案。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公司突破5G+工业互联网的关键技术

当前,工业互联网已从概念技术验证进入到应用实践推广的新阶段,业界对工业互联网的发展方向已有高度的共识,5G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深入融合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项目的开展,东方国信会突破支撑5G+工业互联网未来发展的一系列关键技术,实现云+边+网+端的全方位立体覆盖产品线,巩固和扩大公司的核心能力优势,建立起公司的技术护城河,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②有助于公司成为面向“5G+工业互联网”的优质服务提供商

5G与工业互联网的融合属于前瞻性战略,目前国内尚没有企业大规模提供边网端融合的基于5G+工业互联网的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产品,5G在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上还存在跨界融合不充分、工业应用场景较为细碎、商业模式尚不清晰等挑战。东方国信凭借自身多年的技术积累及工业互联网的平台优势,抓住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机会,通过该项目解决5G等新技术的挑战,通过5G接入和MEC在网络边缘提供了IoT 5G接入能力,边缘数据采集与解析能力,高精度室内定位能力,提供虚拟化与容器化环境,支持把工业互联网的服务能力和应用推进到工业企业现场,显著提升公司“5G+工业互联网”的产业支撑能力,构建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垂直领域“5G+工业互联网”的先导应用,推动“5G+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覆盖重点行业,形成典型工业应用场景,形成东方国信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叠加、互促共进、倍增发展的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从单点、局部的信息技术应用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变,通过本项目实施推动东方国信成为面向“5G+工业互联网”的优质解决方案供应商。

③布局创新业务领域,为公司形成新的收入爆发式增长提供驱动力

目前,我国的5G相关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但边缘计算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众多新一代技术理念与5G相结合,将凝聚成合力,共谋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未来。新技术势必会带来新的增长点,5G+工业互联网将为推动中国数字经济繁荣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也为公司未来收入的高速增长提供强大的驱动力和重要保障。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5G行业的发展概况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发展,5G作为新一轮信息通信技术演进升级的重要方向,是实现万物互联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世界主要国家都把5G作为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的重点,将5G作为谋求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方向。根据中国通信院《2020年5G安全报告》,截至2019年底,全球119个国家或地区的348家电信商开展了5G

投资。其中,61家电信运营商已经推出5G商用服务。

②国家政策支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

中国高度重视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在2019年中国移动“5G+工业互联网”高峰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王新哲提出工业互联网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5G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演进升级的重要方向,二者都是实现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

2019年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指出国家推动5G+工业互联网的融合发展目标为:到2022年,突破一批面向工业互联网特定需求的5G关键技术,“5G+工业互联网”的产业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打造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垂直领域“5G+工业互联网”的先导应用,内网建设改造覆盖重点行业;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标杆、样板工程,形成典型工业应用场景;培育形成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叠加、互促共进、倍增发展的创新态势,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3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出《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提出推动加快新基建,利用5G改造工业互联网内网,打造高质量园区网络,引领5G技术在垂直行业的融合创新。当前,新基建备受产业界关注,工业互联网、5G均属新基建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既是高科技基础设施,又是新兴产业,两者融合发展空间巨大。

③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在政策支持下,我国产业界推进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的积极性不断提升,“5G+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覆盖的行业领域日趋广泛,应用范围向生产制造核心环节持续延伸,叠加倍增效应和巨大应用潜力不断释放。具体来说,5G工业互联网架构包括无线网、边缘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中心等,将会带来海量的传感器、通信模组、以及大量无线通信设备,传输设备、边缘计算和云计算设备需求。工信部部长苗圩也曾指出,5G应用将呈“二八律”分布,80%是用在工业互联网,绝大多数的应用将会是面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物与物之间的通信。

中国信通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所工程师李亚宁表示,5G将赋能工业与工业互联网,同时,工业、工业互联网将成为5G应用最主要领域,带动5G产业本身发展,预计到2035年工业互联网会占5G整体收入的80%,5G将与产业深入联动,构建10万亿元大生态。

综上,5G是消费互联网向工业互联网转型的起点,工业互联网是5G最期待的领域。5G驱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业互联网加快5G商用规模部署,二者相辅相成,未来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④东方国信提前积极布局,具有行业先发优势

东方国信专注工业系统和大数据领域已超过20年,形成了从工业传感器、智能网关、边缘计算到IaaS、PaaS、SaaS云平台一体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工业企业上云的云、边、端的产品线分布和融合解决方案。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正式发布工业互联网平台Cloudiip2.0,并入选2019年国家十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现已成为国内工业互联网头部企业。同时,公司已经积极完成了相关技术储备:

A、移动通信网络数据采集及协议解析能力:自主研发了GSM,TD-SCDMA,WCDMA,LTE的信令解析和DPI设备,具备移动通信3gpp规范GSM,TD-SCDMA,WCDMA,LTE,NG 无线接入网,核心网网络架构,数据采集,协议解析,协议交互流程的深厚积累。

B、室内精准定位能力:自主研发了2,3,4G基于通信移动网络信令和mr数据进行室内精准定位的位置服务平台,实现了基于网络数据的室内精准定位能力。

C、云计算的能力:自主研发了东方国信云,具备OpenStack,K8s,Docker技术的深厚积累。

D、全面的数据采集体系:东方国信自主研发了13种工业传感器,并在工业现场部署超过26万只。提供支持“116种工业协议、89种边缘计算算法、185个边缘智能模型的智能网关Cloudiip-Link,具备对设备、软件、人员等各类生产要素数据的全面采集能力领先的分布式云化数据库,公司自研数据库产品CirroData,满足多场景多能力数据接入需求。

综上,公司通过提前布局和业务实践,以解决客户实际需求和痛点为导向,获得了广大工业企业认可。公司借助在工业互联网的积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发力工业行业5G接入网的研发,形成云+边+网+端的针对工业垂直行业的全方位立体覆盖,将进一步扩大东方国信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先发优势。

3、项目选址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4、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建设周期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周期为36个月。

5、项目的投资概算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0,975.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736.54万元,技术开发费21,592.80万元,流动资金4,646.35万元。

6、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8.41%,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4.99年,动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55年。

(三)东方国信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东方国信云项目主要是基于容器、微服务、DevOps等云原生技术和长期积累的TO B端客户服务经验,以及优质的IDC、网络资源,建设云服务平台,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弹性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云资源服务,以及优质、安全的中立托管云服务,帮助客户降低IT建设成本,保障业务、数据安全,以最低成本实现上云迁移。东方国信云将具有丰富的产品、服务体系,包括IaaS基础设施产品、PaaS平台产品、云安全产品和SaaS应用产品等。项目实施后,公司可以将云计算平台作为东方国信产品、服务的重要支撑,更好触达目标客户群体,降低客户获取服务的门槛,提升服务质量。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有助于公司抓住未来几年云计算产业迅速发展的良好机遇

随着以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经济的迅速发展,云平台作为信息社会重要基础设施迎来了快速发展期,国内外纷纷布局发展云端数据,我国在云平台的布局建设上也不遗余力,从标准、规划以及鼓励扶持措施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在政策的支持下,以数据中心、云存储、云平台等为代表的云服务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本次东方国信云项目的建设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抓住业务发展的政策机遇、增强公司在云平台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②有助于公司提升客户粘性及经营业绩

公司多年来深耕大数据和云计算行业,主要服务的客户涵盖政府、运营商、互联网、传统企业等,同时覆盖通信、工业、金融等诸多行业。公司基于开源的OpenStack基础打造的云计算平台,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上云服务和云应用开发运营等方面的效率,有效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实现对不同客户在资源管理、数据安全、网络存储等方面的差异化服务,提高公司客户粘性,提升公司的客户服务资源变现能力,有助于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巩固并提升优势地位,实现业绩的大幅增长。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企业上云趋势明显,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018年8月,工信部印发了《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从总体要求、科学制定部署模式、按需合理选择云服务、稳妥有序实施上云、提升支撑服务能力、强化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推动企业上云的工作要求和实施建议,并提出了企业上云的工作目标,即到2020年,云计算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广泛普及,全国新增上云企业100万家。因此,国内企业上云已成为明显的发展趋势,云计算相关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随着云计算产业链不断成熟,以及相应的云计算技术、云平台的发展,云计算行业将会实现快速发展。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云计算整体市场规模达962.8亿元,增速39.2%。其中,公有云市场规模达到

437亿元,相比2017年增长65.2%,预计2019-2022年仍将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到202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731亿元;私有云市场规模达525亿元,较2017年增长23.1%,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稳定增长,到202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172亿元。

②东方国信具有广泛的企业级客户基础及既有产品的云化需求

公司在业内率先实现“大数据+行业”战略布局,业务布局覆盖通信、金融、政府、工业、农业、公共安全等领域,覆盖50个国家,服务近千客户。通过多年的服务,东方国信深入理解政府、运营商、互联网、传统企业等不同场景的业务需求,具备强大的To B客户服务能力,沉淀了工业、通信、金融等各个领域的诸多大数据软件产品,这些软件产品也有迫切的云化、SaaS化需求。基于长期积累的B端客户服务经验,以及优质的IDC、网络资源,东方国信云可以为客户尤其是中大型客户,提供优质的基础云资源服务、中立托管云服务以及上云迁移服务等。

③东方国信具有相关领域的技术储备

本项目基于东方国信在云计算领域长期的探索、积累进行开发,公司一直坚持自主研发的路线,在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平台建设运与维服务以及IaaS、PaaS、SaaS各层能力开放等多方面都具有领先的技术实力。项目实施完成后,东方国信云将能够提供弹性计算、存储,网络、CDN等安全稳定的云计算资源,成为国内少有同时具备IDC与公有云双栈服务能力的双栈IT服务商。

3、项目选址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4、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建设周期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

5、项目的投资概算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0,401.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890.70万元,技术开发费30,470.46万元,流动资金4,040.13万元。

6、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31.22%,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4.86年,动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42年。

(四)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项目(数据中心)

1、项目基本情况

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项目(数据中心)共准备分为四期进行建设,本次募投资金拟用于一期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栋数据中心,包括2,500台云计算机柜。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云计算服务、政企客户上云服务、智慧城市项目实施服务面向全国的业务输出。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实施升级转型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5G、云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商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对公司的既有市场结构、业务模式以及技术能力提出了诸多挑战。为应对这些挑战,公司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结合自身特点与宏观经济环境,制定了明确的公司发展目标。为顺应IDC迅速发展的市场行情,抓住自身云计算、大数据的发展优势,公司需根据业务需求扩大自建机房的建设规模,不断增强公司的业务服务能力,不断优化数据中心的区域布局,这将成为公司重要业绩增长点和未来发展的契机,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②提升公司竞争力,抢占行业优势资源

国内数据中心的分布具有区域间不均衡的特征。根据数据中心白皮书的数据,2018年北京及周边、上海及周边和广州及周边的数据中心可用机架数量和位列全国前三名。但是近一段时间,北京、上海、广州为控制能耗指标而加大了限建政策执行力度,IDC服务商纷纷转而选择向北京、上海、广州的周边区域布局。北京周边地区是IDC机柜需求最旺盛的地区,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建立数据中心,有助于公司不断提升竞争力,抢占行业优势资源。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IDC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客户需求旺盛

根据科智咨询数据,2018年全球IDC业务市场(包括托管业务、CDN业务及公共云IaaS/PaaS业务)整体规模达到6,253.10亿元,较2017年增长

23.6%;2018年,中国IDC业务市场总规模达1,228亿元,主机托管/租赁业务占比最大并超过40%,预计2021年,中国IDC业务市场规模将超过2,7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

IDC业务市场规模的增长,取决于既有需求的增长与新增需求的出现。既有需求主要来自互联网行业客户,借助4G时代激增的流量红利和云计算市场快速兴起,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大型云服务商和互联网行业客户不断提升机柜部署规模,IDC既有需求稳步增长;新增需求集中体现在5G、云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商用,将带来更加丰富的互联网内容呈现、更加繁多的应用场景、更加复杂的数据结构以及更加频繁的数据处理及信息交互,进而提升IDC需求的量级与精细度,5G商用步伐的加快以及5G网络共建共享的推进,也将推动数据中心的需求进一步快速增长,客户需求旺盛。

②项目具有地理优势及当地电信运营商的支持

呼和浩特作为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内蒙古骨干节点,以及内蒙古唯一的互联网流量出省城市,具有内蒙古最优质的网络通信保障能力和最短的时延,互联网总出口带宽超过10T。呼和浩特还建有中蒙俄国际光缆、进京的商业光缆和省际干线光缆,正在申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城市,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正在积极申报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随着三大运营商云计算数据中心先后落户呼和浩特,并有望成为各自集团的网络核心节点,呼和浩特网络通信保障能力也随之大幅提升,完全能够满足数据中心对于网络通信方面的要求。

3、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本项目已取得编号为蒙(2019)和林格尔县不动产权第0018501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该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0,939.21平方米,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9年5月

7日。

4、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建设周期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6个月。

5、项目的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35,509.69万元,其中工程费27,695.31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3,323.44万元,工程预备费1,550.94万元,通信设备及配套投资2,940.00万元。

6、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1.00%,投资回收期(税后)为6.02年。

(五)东方国信合肥研发销售中心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安徽省合肥市建设一个研发中心,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东方国信合肥研发销售中心将成为继英国研发中心、美国研发中心、北京研发中心之后,东方国信在北京总部以外唯一的国内研发中心,是公司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产品及解决方案在全国落地的重要布局。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有助于公司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各类企业的研发创新投入不断加码。随着新基建的推进,大数据和云计算领域成为了头部企业争抢的战略高地,拥有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企业能够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具备更大的技术优势和持续的领先优势。

早在2013年,东方国信就提出了“大数据+”战略,至2019年已形成“大数据云平台+行业云应用”的研发思路,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应用场

景和交叉技术创新,以此来支撑公司“大数据+”发展战略。设立合肥研发中心,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技术积累,提升公司技术产品研发能力,强化纵深领域的技术水平,形成专业专注、自主研发的业界领先技术体系,以保证公司作为一家技术驱动型的大数据高科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在未来竞争中获得更大优势。

②发挥区位优势加速技术成果转化

合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合肥高新区”)是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级高新区,是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首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经过29年的发展,合肥高新区培育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外领先的高科技企业,形成了智能语音、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公共安全、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高端产业集群,以及3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东方国信设立合肥研发销售中心,将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地方的区位优势和产业集聚效应,及时把握高新区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时机,加速技术成果转化,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③整合研发资源,实现区域性人才培育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东方国信一直注重研发队伍的建设,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但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研发资源和服务资源相对分散,长远看来不利于资源复用和资源规模效益的发挥。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充分整合技术研发结构,将一部分重点技术研发转移至合肥高新区,从而在集团层面整合研发资源,降低综合研发成本,提高公司整体效率。

另外,本项目选址在安徽,综合建设成本、研发团队的人力资源成本都低于北京,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国家重点鼓励新基建产业,技术创新要求不断提高

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新型基础设施的范围,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方面。其中信息基础设施是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如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

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等。新基建范围的明确,对以5G和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云计算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和以数据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提出了更高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创新要求,也更考验企业未来战略布局的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日,阿里云宣布未来3年再投2,000亿元,用于云操系统、服务器、芯片、网络等重大核心技术研发攻坚和面向未来的数据中心建设,其他互联网头部企业也纷纷布局新基建,及时抢占新基建市场和抓紧展开战略布局成为当下重点。东方国信积极建设研发中心,在公司自有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储备的基础上,促进相关产品的研发,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切合企业发展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②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将助推企业战略布局

20余年来,东方国信始终以科技自立为目标,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对标国际领先的大数据企业,积累了面向大数据采集、汇聚、处理、存储、分析、挖掘、应用、管控为一体的大数据核心能力,打造了完整的研发技术体系,构建多元多层次的大数据技术生态。现阶段,东方国信已有英国工业能源技术研发中心、美国超性能技术研发中心、北京大数据及工业互联网研发中心,已形成了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全链条、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体系。合肥研发中心的建设,是公司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能力纵深发展的重要布局。

3、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合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项目已取得编号为皖(2019)合不动产权第0000058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该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方兴大道交口东南角,用途为科研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51.61平方米,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8年11月15日。

4、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建设周期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8个月。

5、项目的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25,301.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744.63万元,勘察设计费612.51万元,建设其他费1,739.57万元,预备费1,204.84万元。

6、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六)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的经营模式需要充足的运营资金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企业级大数据和云计算产品以及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目前的客户主要集中在电信、金融、政府等行业,公司项目开发及实施周期较长,这些客户通常执行较为严格的采购、预算及付款审批制度,内部审批程序繁琐、流程较长,自公司提出收款申请至客户内部完成审批流程并最终付款需要较长时间,回款周期较长,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压力。此外,电信、金融等大型国企客户多集中于第四季度付款,公司需在前三季度垫付大量经营款项。在此种情况下,公司需贮备一定量的现金用于营运资金周转,以缓解公司年度中的营运资金紧张局面,保障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定性。公司具有行业普遍的应收账款占用资金较高的特点,并且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未来将会维持在较高水平。因此,公司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较大的运营资金支持。

2、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经营规模扩张需要充足营运资金的支持

为实现东方国信“让数据改变工作与生活”的企业愿景与“最优产品,最佳服务,打造大数据民族品牌”的企业使命,公司需要不断通过提升公司现有人员素质,引入外部优秀人才及团队、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研发能力、技术水平、产品与服务质量,以全面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技术、人才密集型业务,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拓展和快速扩张,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近年来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公司未来需要充足的

流动资金支持先期研发、人才引进等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快速占领市场,提升经营效益。

2017-2019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0,598.95万元、199,617.79万元和215,046.63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较上年同比增长32.55%和7.73%。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以满足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需要。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根据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及经营性应收、应付科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量的测算如下:

(1)测算假设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

①公司所遵循的现行法律、政策以及当前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②公司业务所处的行业状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③公司制定的各项生产经营计划能按预定目标实现;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效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④根据2019年年报,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046.63万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8.95%,我们假设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该增长率。

(2)测算方法

根据公司最近一年营运资金的实际占用情况以及各项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以估算的2020-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础,按照销售百分比法对构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公司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3)测算结果

根据上述假设,公司未来三年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19年占营业收入比2020年至2022年预计额2019年数-2022年数
2020年2021年2022年
营业收入215,046.6318.95%255,796.82304,268.97361,926.32
应收账款187,761.7987.31%223,341.66265,663.72316,005.59
存货34,494.2916.04%41,030.7748,805.8858,054.34
应收票据5,376.422.50%6,395.227,607.089,048.59
预付款项4,105.601.91%4,883.595,809.006,909.78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231,738.10107.76%275,651.24327,885.69390,018.29
应付账款16,135.607.50%19,193.2122,830.2227,156.42
应付票据2,932.651.36%3,488.374,149.404,935.69
预收账款2,621.351.22%3,118.083,708.944,411.76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21,689.5910.09%25,799.6530,688.5536,503.87
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资产-经营负债)210,048.51249,851.59297,197.14353,514.43143,465.91

注1:流动资金占用额=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注2:各百分比指标测算以公司2019年年报数据作为测算依据。

根据以上计算,未来三年,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渐扩张,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量为143,465.91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1、工业互联网云化智能平台项目已于2020年5月20日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证明(京朝阳发改(备)[2020]106号)。本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5G+工业互联网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项目已于2020年5月20日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证明(京朝阳发改(备)[2020]107号)。本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东方国信云项目已于2020年5月20日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证明(京朝阳发改(备)[2020]108号)。本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项目(数据中心)已于2019年11月11日取得了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变更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

2019-150123-65-03-003230),于2020年4月21日完成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

案(备案号:202015012300000012)。

5、东方国信合肥研发销售中心项目已于2018年4月3日取得了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18-340161-65-03-007411),并于2020年5月22日取得了更新后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18-340161-65-03-007411),于2019年5月30日完成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

10293401000100000215)。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能够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也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的存在,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程度将较小,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被摊薄。对业务、财务状况的影响具体情况详见后文“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调整。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无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调整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动。

(五)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改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工业互联网云化智能平台、5G+工业互联网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东方国信云、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数据中心)、东方国信合肥研发销售中心、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该等募投项目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及拓展行业市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大数据、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技术竞争力。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纵向拓展公司的服务深度及广度,布局创新业务领域,为公司巩固行业地位和拓展行业市场提供更强大的支撑,公司将抢占行业细分领域的市场先机,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不断增强。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强偿债能力和对外融资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投产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将大幅提升,公司财务费用将有所降低,公司盈利能力也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与改善。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将大幅增加;随着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也将逐渐提升。待项目完工后,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带来的现金流量逐年体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显著提升。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瓶颈,间接增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使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新的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它们之间现有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产生影响。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会存在公司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15.28%。2020年4月2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3亿元。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提高至少三个百分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继续增加公司负债(包括或有负债)。本次发行能促使公司财务成本更趋合理、减轻财务成本压力,进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规模总体较大,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都将进一步扩大。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需求,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应在运营管理、科技开发、市场开拓、人才引进、内部控制等方面采取具体的应对措施。如果公司管理团队人才建设及经营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二)政策风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随着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交汇融合,互联网快速普及,全球数据呈现快速增长,推动大数据及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大数据已经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战略地位快速提升,围绕大数据的商业模式将不断推陈出新。

目前,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公司大数据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空间,法律监管体系也正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但若未来国家对相关产业政策及监管政策进行调整,公司的相关业务将可能会受到影响。

(三)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已就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但是由于项目实施可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无法按计划推进实施的风险。

2、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进行了严格的科学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建设速度、运营成本、市场价格等可能与预测情况存在差异,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投入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将在一定期限内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达到预期,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压力。

(四)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数额相对较大,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

(五)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实现需要一个过程。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的批准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七)股价波动带来损失的风险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该等事项所涉的支出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若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形成关于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留存资金用途和预期收益等情况。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上事项及上年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4、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九)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先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采用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会表决提供条件。”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现金股利共计6,126.39万元,具体分红实施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019年度5,069.7150,346.1110.07%
2018年度1,056.6851,825.912.04%
2017年度43,078.890.00%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6,126.39
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48,416.97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比例12.65%

注:2019年度分红方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最近三年,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均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在股利方面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股利分配;

3、公司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进行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总额;

4、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指:该等事项所涉的支出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条件和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若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形成关于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留存资金用途和预期收益等情况。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上事项及上年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4、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公司调整股东回报规划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先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股东回报规划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采用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会表决提供条件。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本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四、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向股东分配后,当年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包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等。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除本次发行外,根据已经规划及实施的投资项目进度,综合考虑公司资本结构、融资需求等因素,公司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东方国信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采取回报措施事亦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合计不超过316,857,148股(含316,857,148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180,000.00万元)。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1、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于2020年11月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以下测算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80,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316,857,14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346.1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938.13万元,假设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分别按持平、增长5%、增长10%来测算。

上述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在预测2020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分析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项目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
总股本(万股)105,619.05105,619.05137,304.76
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180,0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2020年11月
假设1: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与2019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万元)553,714.37598,990.77778,990.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50,346.1150,346.1150,346.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5,938.1345,938.1345,938.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80.48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430.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60%8.74%8.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90%8.01%7.80%
假设2: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较2019年上升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万元)553,714.37601,508.08781,508.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50,346.1152,863.4252,863.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5,938.1348,235.0348,235.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80.50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460.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60%9.16%8.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90%8.39%8.18%
假设3: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较2019年上升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万元)553,714.37604,025.38784,02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50,346.1155,380.7255,38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5,938.1350,531.9450,531.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80.52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480.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60%9.57%9.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90%8.77%8.55%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

公司未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权证,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储备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领先的软件产品服

务与行业解决方案业务,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纵向拓展公司的服务深度及广度。目前,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具体如下:

1、人员方面:

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批稳定、结构完善、高素质的人才团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技术人员6,749人、销售人员186人、行政及财务人员187人、其他人员220人,合计7,342人。稳定、结构完善、高素质的人才团队为公司未来经营业务的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2、技术方面: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的开发、建设,在该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技术积累。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东方国信对标国内外优秀软件与产品打造了企业级大数据和云计算核心技术产品体系。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已取得软件著作权687项,专利及专利申请权共68项。

3、市场方面:

公司在业内率先实现“大数据+行业”战略布局,业务布局覆盖通信、金融、政府、工业、农业、公共安全等领域,覆盖50余个国家,服务近千客户。公司凭借领先的大数据技术、成熟稳定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对客户业务及需求精准、深刻的理解及前瞻性的判断、大量的成功案例等,为客户的经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认可,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积累了大量的中大型企业客户,通过纵向拓展云服务、5G+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等,将向更广泛的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大数据及云计算服务,不断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收入规模。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从以下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填补被摊薄的股东即期回报:

1、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企业级大数据和云计算产品以及行业整体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及创新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通过不断的核心技术研发使公司成为行业内少有的完全以自主研发打造技术竞争优势的高科技企业,并在基于目前跨领域海量数据融合治理、建模与分析挖掘能力及行业丰富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继续纵向发展数据中心建设、云服务技术开发、5G+工业互联网及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等平台开发等,拓展行业服务深度及广度,布局创新业务领域,努力实现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的要求,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及其回报的摊薄,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由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风险客观存在,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

(2)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6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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