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务组将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会议通知、表决票、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19年8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至表决截止时间2019年8月29日上午10:30,共有3位监事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