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05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将于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告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