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4日向各位监事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士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维先生列席了会议。经过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成员出资参与共建生态环境产业创新集聚区(一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与袁劲梅、朱士圣、朱来松、王政福等4名董监高成员共建生态环境产业创新集聚区(一期),其中:袁劲梅共建的建筑面积122平方米,价款63.78万元;朱士圣共建的建筑面积242.1平方米,价款126.56万元;朱来松共建的建筑面积122平方米,价款64.88万元;王政福共建的建筑面积242.1平方米,价款127.76万元。同意公司与袁劲梅等上述4名董监高成员签署出资共建协议。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成员出资参与共建生态环境产业创新集聚区(一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朱士圣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