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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关于签署大工业总排废水综合处理回用及零排放项目合同(3.84亿)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5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大工业总排废水综合处理回用及零排放项目合同(3.84亿)的公告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与了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节能”)发布的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项目”)的公开招标,2021年12月16日,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了相关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7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2022年1月14日,公司与包钢节能签署了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

1、企业名称: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韩培信

3、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7年5月30日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楼东副楼

6、经营范围: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技术研发;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研发;钢铁、稀土、矿山等生产工艺技术咨询服务;设备制造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环保专项工程管理与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排污权交易、能源(电力)交易;工业环保设施托管运营管理(EMC);污水处理以及环境治理相关大气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凭许可证经营);冶金渣、粉煤灰、干选废石、尾矿等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销售;工程(环境)监理(凭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批复经营);检测服务(能源)、环境保护监测与检测;环境污染处理药剂材料制造;园林绿化工程;道路、生态保护与土壤修复工程。

7、公司与包钢节能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三年,公司与包钢节能未发生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9、履约能力分析:包钢节能是包钢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北方稀土(代码:600111)的全资子公司,其母公司是国内稀土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甲方: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内容: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EPC总承包项目,系包钢集团公司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之一。处理动供总厂新、老体系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浓盐水共350m

/h,将浓盐水中的盐份分离出去成为结晶盐,确保总排废水排至尾闾管线的总水量和总盐量达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具体包括项目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

3、合同金额:合同总额人民币38449.7229万元(含税)

4、合同工期:2022年9月30日工程竣工。

5、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7、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成立,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生效。

四、联合体合作方基本情况及分工

中电环保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广夏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电环保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项目总承包以及本项目部分工艺设计及系统设备集成、调试工作;包钢研究院承担项目工艺设计及部分成套设备采购工作;广夏建安承担项目土建施工、安装工程施工。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文利,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9年9月6日,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32号,主营:水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矿山及其他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的咨询、设计和施工;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设计等。

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志开,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02年7月29日,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西建安大楼,主营: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房

屋建筑、冶炼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等。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水专项,成功研发了以耐污染膜为核心的低污染膜组合技术等多项“零排放”自主创新技术和集成系统,并打造出废水处理零排放特色业务,具有“资源化、低能耗、低污染、智能化”等优势,已在石化、煤化工、冶金、火电、电子等工业领域成功应用,有效实现废水减排、末端处理达标、资源化回用与“零排放”。本项目的承接,拓展了公司在冶金领域大型环保项目市场,巩固了公司在大工业废水处理及零排放业务地位,提升竞争优势和市场规模,增强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为提升公司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供支撑。

2、公司本次项目合同金额约占202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37.66%,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履行周期内,存在因设备、原材料价格等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本合同中已就双方的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履行情况。

九、备查文件

公司与包钢节能签署的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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