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向各位监事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士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维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