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5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01月0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陆正华女士、李卫宁先生、徐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定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市场化竞价情况,以“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