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担任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上市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就贵单位于2020年5月6日向腾邦国际下发的《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4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就具体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仍未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3亿元募集资金,请结合公司非受限货币资金情况,说明是否有能力归还募集资金,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受限货币资金为
1.61亿元,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环境、管理状况发生恶化,且公司出现财务困难,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劲松 | 史松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