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2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项议案,潘松、王辉、孙雪飞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下午2:0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6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42,332,4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71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38,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96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532,4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3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由董事长崔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241,132,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532,4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潘松、王辉、孙雪飞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242,332,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532,4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