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55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 2020 年 12 月 25 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共同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回复内容需进一步磋商,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对《关注函》的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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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