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037100490
发证时间:2020年12月1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此前,公司已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后又多次通过重新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连续3年(即2020年、2021年、2022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0年起,根据《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知》(发改高技〔2016〕1056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2]27号)文件规定,公司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2020年已根据上述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已披露定期报告中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