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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6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9-073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6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3:00在公司全资孙公司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赵马克、赵佳生、王晓东、李文俊、胡戎、田玉民、李定安、田志龙、刘启亮、刘林青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胡斌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帕太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帕太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帕太国际贸

易(上海)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美元增加至2,000万美元。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帕太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币种:人民币、美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飞腾电子以其等值的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公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在授信额度内共用,同时香港力源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目前,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拟在上述1,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追加200万美元,因此,同意公司为其追加的200万美元额度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追加授信及担保后,公司为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提高至不超过1,200万美元,由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在授信额度内共用。同时,香港力源以其等值存货、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莉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公告《公司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9年11月12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8)。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26日

附件:廖莉华女士简历廖莉华: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2 年7月至2008年4月历任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4月至2013年8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行政部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投资总监、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11月18日至今任乌鲁木齐联众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证券事务代表,乌鲁木齐联众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廖莉华女士通过乌鲁木齐联众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力源信息30,522股,通过海厚泰契约型私募基金陆号间接持有力源信息1,142,33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廖莉华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管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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