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2-071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青岛宝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或“甲方”)于近日收到了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或“债权人”)于2022年6月15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宝鉴”)在民生银行青岛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6,000万元担保。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公司为青岛宝鉴在民生银行青岛分行办理融资事项提供的担保属于上述担保额度范围。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其中为青岛宝鉴新增担保额度为8亿元。公司为青岛宝鉴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亿元
担保
方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已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已用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已审议的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通裕重工 | 青岛宝鉴 | 100% | 79.99% | 0 | 0.6 | 0.6 | 7.4 | 8 | 12.29% | 否 |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青岛市即墨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疏港路南段
4、法定代表人:司鉴涛
5、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3年1月17日
7、经营范围:海洋工程及航海港口设备、石化及能源装备、环保及能量回收利用设备、新能源及新材料合成设备、电力工程设备、机械及核电装备零部件、结构件的生产、销售;锻件及铸件的机械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青岛宝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状况:
单元: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66,771.05 | 56,342.85 |
负债总额 | 53,407.69 | 42,975.87 |
其中:银行贷款 | 5,000.00 | 0 |
流动负债 | 48,407.69 | 42,975.87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 | 0 |
净资产
净资产 | 13,363.36 | 13,366.98 |
资产负债率 | 79.99% | 76.28% |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14,474.51 | 66,587.43 |
利润总额 | -4.45 | 179.77 |
净利润 | -3.62 | 42.31 |
注: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6,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①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②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③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5、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青岛宝鉴在民生银行青岛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青岛宝鉴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青岛宝鉴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生
产经营正常,并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青岛宝鉴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截止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99亿元,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7.27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1.16%。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