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情况概述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全资子公司禹城宝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机械”)及禹城宝利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铸造”)于2022年6月28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青岛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宝泰机械、宝利铸造共同为公司在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20,000万元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已履行宝泰机械和宝利铸造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欧辉生
5、注册资本:叁拾捌亿玖仟陆佰柒拾捌万叁仟贰佰贰拾壹元整
6、成立日期:2002年5月25日
7、经营范围:大型锻件坯料、电渣锭、锻件、管模、数控机床、通用机械非标准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铸件、焊接件、桥式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压力容器、非标成套核电设备设计、制造、销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8、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状况:
单元: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090,157.46 | 1,124,613.18 |
负债总额 | 464,572.56 | 497,709.31 |
其中:银行贷款 | 139,784.82 | 170,965.59 |
流动负债 | 308,261.69 | 325,671.78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 | 0 |
净资产 | 625,584.90 | 626,903.87 |
资产负债率 | 42.62% | 44.26% |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1-3月 |
营业收入 | 408,580.88 | 82,702.97 |
利润总额 | 19,510.73 | 1,569.12 |
净利润 | 17,418.91 | 1,318.97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通裕重工母公司报表数据,其中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具体授信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项下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生效条件: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担保事项的目的
本次宝泰机械、宝利铸造共同为公司在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宝泰机械、宝利铸造对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对外担保,公司未向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上述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止目前,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总金额为19.22亿元,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7.9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2.16%。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宝泰机械、宝利铸造分别与平安银行青岛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