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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4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0-08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或“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18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9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贺兰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马铭锋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马铭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本议案中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提名均符合上述有关规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马铭锋、刘代欢、张忠革(独立董事),其中马铭锋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成员:曹越(独立董事)、洪源(独立董事)、戴新西,其中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知识背景的独立董事曹越先生担任。

3、提名委员会成员:张忠革(独立董事)、洪源(独立董事)、马铭锋,其中独立董事张忠革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洪源(独立董事)、曹越(独立董事)、朱海林,其中独立董事洪源先生担任召集人。

议案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马铭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义先生、王峰女士、王迪光先生、叶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请见

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王峰女士、黄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董事会秘书王峰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319国道旁)永清环保办公电话:0731-83285599传真号码:0731-83285599电子邮箱:feng.wang@yonker.com.cn

证券事务代表黄田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319国道旁)永清环保办公电话:0731-83285599传真号码:0731-83285599电子邮箱:zqb_yonker@163.com

议案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短期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9月24日附件:简历

附件:

1、马铭锋先生简历

马铭锋先生,汉族,1983年1月出生,博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09年4月就职于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09年5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1月起任北京永清环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8月起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铭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蔡义先生简历

蔡义先生,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湖南省环保产业协会专家库专家,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2006年6月-2009年11月先后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调试部经理、运营公司经理;2009年12月至今,先后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调度中心主任、调运事业部总经理、环境服务公司总经理、固废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7月起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峰女士简历

王峰女士,女,汉族,1983年12月出生,法学硕士、MBA硕士(在读)。2009年9月至2011年11月先后担任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干、法务主管、法务监察经理。2011年11月起先后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及主任;2016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迪光先生简历

王迪光先生,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6 年3月任深圳永清爱能森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7月开始先后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环境修复事业部总经理、环境工程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迪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0%;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叶慧女士简历

叶慧女士,女,汉族,1978年9月生,本科学历。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办副主任;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刘敏女士简历

刘敏女士,汉族,1978年12月生,管理学硕士(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4年1月至2007年4月先后担任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投资总部总账会计、财务科长;2007年4月至2008年5月担任长沙西澳矿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5月至2011年2月先后担任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2月至2016年4月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2016年4月至今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30,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黄田女士简历

黄田女士,198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在湖南迪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秘书,2013年3月加入永清环保证券部,任媒体主管、投资者关系管理经理职务,现任永清环保证券事务代表。

黄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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