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一、总经理辞职
近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总经理马铭锋先生书面辞职申请,马铭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马铭锋先生辞任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铭锋先生的辞职自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铭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马铭锋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地为公司稳步发展尽心尽力。公司和董事会对马铭锋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对公司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峰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峰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因王峰女士经董事会聘任为公司总经理,其于同日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10日
附件:王峰女士简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王峰女士简历:
王峰女士,女,汉族,1983年12月出生,法学硕士、MBA硕士(在读)。2009年9月至2011年11月先后担任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干、法务主管、法务监察经理。2011年11月起先后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及主任;2016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10月至2020年11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至2021年1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