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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恒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19-07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的部分存放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潜能恒信于2011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66号文《关于核准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1.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2,078,686.3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77,121,313.62元,其中超募资金530,970,513.6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040号验资报告。

1、2013年0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存放于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275000000304260)中超募资金145,054,300.00 元及其利息收入以及原存放于交通银行募集专户( 账号110061353018010037879 )中超募资金270,896,113.62 元及其利息收入的存放专户,待以上超募资金定期存单到期后逐笔转入公司在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01191295),以实现超募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该账号将只用于该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2015年09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5年11月02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超募资金项目并追加使用超募

资金增资BVI子公司用于实施渤海05/31勘探开发项目的议案》,将超募资金项目"潜能恒信西部研究中心"项目,截止2015 年08 月31 日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826.25 万元人民币(含利息,本金6,886.84万元)变更至通过增资BVI 子公司金司南向智慧石油增资用于实施渤海05/31 勘探开发项目。

2016年01月20日,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转入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账户:601191295), 并于当天完成该募集资金销户手续。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根据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专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该行账户601191295,该账号将只用于该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止 2019年 6月 30日,该超募资金项目余额160,494,804.36 元。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专户的募集资金更换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中信银行”)专户(账户:8110701014101604424)存储。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其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变。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

三、 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8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2、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8月 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整体管理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需要。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行为符合公司 实际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变更事项。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潜能恒信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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