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11: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英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