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2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248,03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9.51 元,共计募集资金 799,999,981.38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83,999,981.38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 1,930,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82,069,981.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2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8,439.8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40.35万元;2019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319.45万元,2019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9.2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8,716.8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79.61万元。
2018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0.00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3月7日,公司已将1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为规范账户管理,公司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余额231,542,570.35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截至2019
年5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元,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马瑞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4 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同意常州天马瑞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账户,用于该项目建设。2016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常州天马瑞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年 6月 30 日,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 | 76610188000235866 | — | 已注销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 32050162980000000027 | — | 已注销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82500188000093146 | — | 已注销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8,20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19.45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716.8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环保型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环保型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 否 | 46,271.8 | 46,271.8 | 3,341.37 | 35,395.42 | 76.49% | 2018年03月31日 | 3,801.88 | 10,281.17 | 不适用 | 否 |
原年产70,000吨E-CH玻璃纤维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 | 否 | 10,143.58 | 10,143.58 | 1,717.08 | 9,396.66 | 92.64% | 2018年05月31日 | 952.7 | 2,965 | 不适用 | 否 |
年产7,200吨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 | 否 | 12,002 | 5,668.83 | 261 | 2,174.55 | 38.36% | 2018年08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4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技改项目 | 否 | 6,000 | 6,000 | 6,167.63 | 102.79% | 2018年01月31日 | 735.63 | 2,082.79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582.62 | 5,582.62 | 5,582.62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80,000 | 73,666.83 | 5,319.45 | 58,716.88 | -- | -- | 5,490.21 | 15,328.96 | -- | -- |
无
无 |
合计 | -- | 80,000 | 78,207 | 5,319.45 | 58,716.88 | -- | -- | 5,490.21 | 15,328.9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 适用 |
及置换情况 |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 14,431,305.63 元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431,305.63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9 月 8 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484 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8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9年3月6日、3月7日分别将10,000万元、5,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3月7日,公司已将1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4 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技改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2019年3月22日和2019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2019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为规范账户管理,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余额231,542,570.35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截至2019年5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1、公司在建设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谨慎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费用控制和管理,降低了建设成本和费用。 2、公司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采购优质且具有价格优势的国内设备,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 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至2019年5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元,专户已注销。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