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铁汉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鹤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投标工作及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2021年度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银行保函。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关联董事杨鹤峰、李强、谢斐、郭子丽、李冬霞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关联董事杨鹤峰、李强、谢斐、郭子丽、李冬霞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