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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钟廉)

本人作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共参与了8次董事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出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案独立意见类型
12023年3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3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发行非公开公司债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3年6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3年8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抵押反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3年9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融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秉持着客观公正,认真履职的原则,对于独立董事李瑶女士届满离任后选取新独立董事一职,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按照选择标准,程序上做到对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并最终完成了相同领域的独立董事康志红女士的聘任,实现对公司高级人才的补充,推动公司可持续成长。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认真核查了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听取公司年度考核方案,对上一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在专门委员会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跟踪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邮件等多个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核,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公正。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

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实现更高质量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成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钟廉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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