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收到公司董事、总裁袁建成先生的辞职申请,袁建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离职后,袁建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递交至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袁建成先生原定任期为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建成先生直接持有818,000股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袁建成先生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良好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袁建成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