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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9:00在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10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由董事长何宇飞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阅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资料,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

及所有者权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拟授信银行拟授信公司担保方式拟授信额度拟授信期限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用授信1亿元一年
合计----1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下的资金可以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贸易融资、国内公开有追索权保理和境内履约类保函,在总授信额度内,以上业务种类可相互调剂使用。上述综合授信下的具体贷款合同等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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