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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神:独立董事龚兆龙先生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龚兆龙先生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工作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龚兆龙8800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未现场出席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20年03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2020年04月0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主体承诺》《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3、2020年0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的独立意见》。

4、2020年07月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5、2020年0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6、2020年09月0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7、2020年09月0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关于对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所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并按照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表独立意见。

8、2020年09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安排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0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0年,本人主持召开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3次,会议就关于董监高2019年度绩效薪酬与2020年度薪酬方案、关于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4次,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公司以下事项:

2020年02月听取了内审部2019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

2020年04月听取了内审部2020年一季度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及二季度工作计划,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进行的汇报,并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就相关事项予以指导;

2020年08月听取了内审部2020年半年度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及三季度工作计划,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

2020年10月听取了内审部2020年三季度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及四季度工作计划以及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

除以会议形式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外,也就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了解其工作计划、审计程序,并进行了相应指导。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入职后,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生产经营、财务审计、内控建设、员工队伍等基本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网站、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力求对公司的了解与认识和公司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脉动同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落实情况。利用行业专业知识和多年积累的管理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了解和核查有关问题并行使表决权,特别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2020年度指导信息披露相关部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1年公司在新的起点上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应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更为有力的举措:

1、充分利用好募集资金与超募资金,做好新项目论证工作;把握新项目研究和开发的节奏,尊重创新药物研发、营销等业务的客观规律与政策导向,多方面保障公司持续发展。

2、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结合公司以创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的经营特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与行业研究员、分析师多渠道、多角度交流,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

七、其他工作

2020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八、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电子邮箱
龚兆龙gongzl@outlook.com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1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完毕,谢谢!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龚兆龙2021年04月20日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述职独立董事: 龚兆龙

202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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