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会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