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贾晓钰先生持有的76,970,124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司法冻结 开始日期 | 解除冻结日 | 解除司法冻结股数(股) |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数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
贾晓钰 | 否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9年3月19日 | 2019年8月23日 | 76,970,124 | 100%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贾晓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970,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99%。贾晓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76,962,6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02%,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89%;本次解除冻结股份76,970,12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99%;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贾晓钰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已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况。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