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0人,董事王忠先生因个人行程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裁李向罡先生提名董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开始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