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贾晓钰先生持有的76,970,124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贾晓钰 | 否 | 76,970,124 | 100% | 10.27% | 2019年 12月3日 | 2020年 7月23日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贾晓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贾晓钰 | 76,970,124 | 10.27% | 0 | 0% | 0% |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