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焕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因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同时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意通过该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