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贾全臣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贾全臣先生(已故)的配偶及法定继承人王文琪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于2021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上海金融法院在“京东网”(www.jd.com)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贾全臣先生(已故)所持公司16,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并由竞买人顾斌于2021年7月11日以148,344,000元的最高应价竞得。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7月15日解除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6)。
2021年7月20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司法拍卖的16,800,000股股份已于2021年7月19日解除司法冻结并进行了过户登记。经公司与本次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
司进行电话核实,截至2021年7月20日,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起始日期 | 冻结解除日期 | 执行机构 |
贾全臣 | 否 | 16,800,000 | 31.62% | 2.24% | 2018年12月20日 | 2021年7月19日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起始日期 | 轮候冻结解除日期 | 轮候机关 | |||||
2021年1月20日 | 2021年7月19日 | 上海金融法院 | |||||
合计 | _ | 16,800,000 | 31.62% | 2.24% | _ | _ | _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贾全臣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前,贾全臣先生持有公司53,123,8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9%;本次权益变动后,贾全臣先生持有公司36,323,8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5%,全部处于冻结状态,其中36,173,190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9%,占公司总股本的4.83%。
二、其他说明
贾全臣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管理造成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贾全臣先生持有公司36,323,8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85%,其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贾全臣先生的配偶及法定继承人王文琪女士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委托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三)《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