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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程: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1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1-03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青岛中程股票代码30020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子明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B座36层
电话0532-68004136
电子信箱hengshunzqb@188.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56,454,010.83363,750,124.7113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328,097.0028,801,910.68-170.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17,178,478.3430,932,890.84-155.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4,478,914.20129,428,369.5919.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4-1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4-1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2%1.54%-3.0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805,823,532.794,600,691,210.48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11,251,621.951,369,330,997.20-4.2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0,56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股)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2.19%166,315,6910质押77,870,000
戴一鸣境内自然人10.48%78,572,8820质押78,500,000
贾晓钰境内自然人10.27%76,970,12457,727,593质押76,962,600
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81%58,526,8090
贾全臣境内自然人7.09%53,123,8140质押52,973,190
冻结53,123,81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荟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荟金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49%26,143,305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荟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荟金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4%13,008,1530
贾玉兰境内自然人0.77%5,749,8754,279,735质押5,000,000
严冬梅境内自然人0.40%3,000,0000
刘英姿境内自然人0.34%2,523,203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方为一致行动关系;贾全臣与贾玉兰是兄妹关系,贾全臣与贾晓钰是父子关系,贾玉兰与戴一鸣是母子关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荟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荟金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荟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荟金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1、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荟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荟金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143,305股,实际合计持有26,143,305股; 2、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荟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荟金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061,800股外,还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946,353股,实际合计持有13,008,153股; 3、公司股东贾玉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706,314股外,还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3,561股,实际合计持有5,749,875股; 4、公司股东刘英姿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23,203股,实际合计持有2,523,203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拟向城投金控及其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公司申请借款累计不超过10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5.7%/年(依据实际借款发生当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协商确定),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借款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因菲律宾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以下简称“ELPI”)未能完成风电项目重新选址,公司自2020年10月份起就菲律宾风电项目终止事宜与ELPI进行多次沟通谈判,并于2021年1月29日签订《菲律宾帕苏金(132兆瓦)风电+(100兆瓦)太阳能发电的风光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确认风电项目终止执行,并就合同结算币种、风电设备处理、风电项目结算等事宜达成一致。

ELPI应支付公司风电项目结算款约7.65亿元,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累计支付公司不少5亿元,2021年12月31日前结清剩余款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ELPI累计向公司支付风电项目结算款2.98亿元,尚有2.02亿元未按时支付。若ELPI无法向公司持续回款,公司将存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从而影响各期利润的风险。公司将与ELPI持续沟通,敦促ELPI尽快回款,并视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ELPI支付违约金、质押ELPI股权、提起法律诉讼等措施,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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