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青岛中程: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8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3-054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纪国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3)。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96,212,2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86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92,480,1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36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732,0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3,732,0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3,732,0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8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与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5,007,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58%;反对1,20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8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7067%;反对1,20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29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393,732,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41%;反对

2,479,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2,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5510%;反对2,479,9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4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02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393,394,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9%;反对2,81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6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077%;反对2,817,4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49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03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395,007,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58%;反对1,20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8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7067%;反对1,20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29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0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393,394,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9%;反对2,81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6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077%;反对2,817,4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49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05制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395,007,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58%;反对1,20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8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7067%;反对1,20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29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06修订《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393,394,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9%;反对2,81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6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077%;反对2,817,4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49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石鑫、周雪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