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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程: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1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4-004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30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公司于2016年11月承接菲律宾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以下简称“ELPI”)公司的132MW风电+100MW太阳能发电风光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风电项目部分公司与ELPI于2021年1月29日签订终止风电项目的补充协议,ELPI应支付公司风电项目结算款81,406.23万元,截至目前尚有约1.34亿元未按时支付。公司于2023年多次发催款函、联络函、律师函等催促业主回款,但都未收到ELPI的回复及回款。因此,公司于2023年12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ELPI支付欠款,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2月7日决定立案审理,诉讼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新加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光伏项目部分,公司于2023年与项目分包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双方根据会议纪要及施工组织计划约定项目争取于2024年1月底具备商业运行条件。其后,分包施工单位虽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对光伏项目进行了推进,但截至2024年1月底,仍未依约向公司交付,其中项目对侧接入间隔未施工完毕,商业运行手续未全部办理完成,且完成时间尚不确定,由此导致公司光伏项目交付并结算回款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结合风电项目业主方对于支付欠款的不确定性、光伏项目分包施工单位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的实际情况,公司综合研判项目风险激增,预计将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公司菲律宾风电项目应收账款、光伏项目合同资

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7亿元、11.64亿元。公司已聘请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具体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不排除再次采取法律诉讼等措施,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特此提示投资者充分关注菲律宾项目存在的履约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30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重要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2016年11月承接菲律宾ELPI公司的132MW风电+100MW太阳能发电风光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风电项目部分公司与ELPI于2021年1月

29日签订终止风电项目的补充协议,ELPI应支付公司风电项目结算款81,406.23万元,截至目前尚有约1.34亿元未按时支付。公司于2023年多次发催款函、联络函、律师函等催促业主回款,但都未收到ELPI的回复及回款。因此,公司于2023年12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ELPI支付欠款,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2月7日决定立案审理,诉讼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新加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光伏项目部分,公司于2023年与项目分包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双方根据会议纪要及施工组织计划约定项目争取于2024年1月底具备商业运行条件。其后,分包施工单位虽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对光伏项目进行了推进,但截至2024年1月底,仍未依约向公司交付,其中项目对侧接入间隔未施工完毕,商业运行手续未全部办理完成,且完成时间尚不确定,由此导致公司光伏项目交付并结算回款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结合风电项目业主方对于支付欠款的不确定性、光伏项目分包施工单位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的实际情况,公司综合研判项目风险激增,预计将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公司菲律宾风电项目应收账款、光伏项目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7亿元、11.64亿元。公司已聘请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具体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不排除再次采取法律诉讼等措施,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矿权存在转销风险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2023年委托律师调查中发现:由于存在重叠,PT.CIS Resources(青岛中资中程印尼中加煤矿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采矿权证在2017年12月被中加里曼丹省长决定书(No.188.44/626/2017)撤销;PT.Transon Alam Jaya(青岛中资中程印尼帝汶锰矿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向印度尼西亚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提交了采矿权证延期申请,但至今未收到延期回复。两项矿权存在进行全额转销并终止确认的风险,两项矿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合计约31,659.42万元,影响净资产金额30,970.36万元。

(三)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2),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7,000万元至107,800万元;预计公司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32,500万元至-2,000万元,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3年

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四)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尚在编制中,将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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