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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5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19-074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或“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一般或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关于对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内容。截至2019年2月21日,有棵树99.9991%股权已过户至公司,有棵树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二、本次担保情况

近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或“银行”)签订了编号:GB51931909008《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本公司为有棵树(即借款人或债务人)与光大银行(即贷款人或债权人)于2019年9月6日签订的编号:ZH51931909008《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 “主合同”)项下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签署在担保额度内(即对有棵树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该授权范围内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元)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属于该次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因此无需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第三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

1.1第二条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综合授信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即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第四章 保证方式

2.1第三条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3、第五章 保证范围

3.1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4、第六章 保证期间

4.1第六条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5、第十一章 违约事件

5.1第十三条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授信人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数项措施:

1.行使授信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3.行使授信人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6、第十三章 使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6.1第十九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使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6.2第二十条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授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7.1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保证人和授信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即2019年9月24日)起生效。

7.2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保证人和授信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23,908.00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下同)的比例不超过

12.04%;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GB51931909008);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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