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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3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9-08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15:00至2019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223,103,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0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所持股份222,995,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82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所持股份10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028,0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4%;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491,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02%;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028,0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4%;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491,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02%;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林菁先生、李力先生、李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林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2,995,5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459,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827%。

林菁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李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2,995,5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459,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827%。

李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李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2,995,5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459,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827%。

李红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泽莹女士、许鸿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王泽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2,995,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45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827%。

王泽莹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许鸿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2,995,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45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827%。

许鸿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玉芬女士、毋振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李玉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22,995,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45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827%。

李玉芬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选举毋振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22,995,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45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827%。

毋振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芳、胡冬阳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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