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电科院: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1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0-037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14:30在在苏州石湖金陵花园酒店(苏州市吴中区越溪镇南溪江路88号)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9:15—15:00。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61,563,6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8664%。其中,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4,455,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929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108,0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7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中小投资者,是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108,043股。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461,562,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06,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461,562,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06,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3 拟用于回购的金额以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461,562,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06,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4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461,562,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06,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5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461,562,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06,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461,562,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06,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7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461,562,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06,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8 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461,562,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06,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郁振华律师、孙梦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