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调整的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调整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调整的概述
1、调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调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调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调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调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原列报项目“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表示)”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调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调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调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调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调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调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调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