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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运激光: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2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0-116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因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出现内部现金流抵消交易的统计错误、筹资活动有关现金项目的填列颠倒错误,导致母公司、合并的现金流量表部分项目存在差错,需进行更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两个项目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计算错误,需进行更正。

2、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事项所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1-9月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11月30日出具了审核报告。经审核的非经常性项目与公司原披露的未审数据存在较小差异,本次一并更正。

3、本次更正不影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运激光”)于2020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近日,经公司自查,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存在差错。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现对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更正事项及原因说明

1、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近日,经公司事后审查发现:在“合并及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中,由于工作人员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

表统计内部现金流抵消交易时出现了错误,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少列报1,200万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两个项目的金额填列颠倒,从而导致公司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存在差错,需要进行更正。此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两个项目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数据计算错误,需进行更正。

2、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报所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1-9月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11月30日出具了审核报告。经审核的非经常性项目与公司原披露的未审三季报数据存在较小差异,一并进行更正。

二、更正的具体内容

(一)“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期间更正前更正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122.85%537.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本报告期1,093,531.091,104,55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2.71%-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年初至报告期末1,138,963.541,196,65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90.71%-89.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0.12%0.5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期间更正前更正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648,652.151,625,691.6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23,270.9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57,144.0629,321.7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27,713.6913,906.83
减:所得税影响额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987,780.21965,815.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055,256.77-1,063,460.7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合计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3,197,536.82-3,255,228.28

(二)“第三节 重要事项”

项目期间更正前更正后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2020年1-9月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为-7304.84%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为-17208.39%

(三)“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期间更正前更正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120,413,533.12132,413,533.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109,719,240.92121,719,240.9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22,227,982.4537,533,072.4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37,533,072.4322,486,357.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22,080,971.9652,432,776.4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发生额18,671,569.7949,023,374.27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期间更正前更正后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22,227,982.4537,533,072.4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37,533,072.4322,486,357.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2,204,527.5232,556,332.0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发生额3,619,707.5933,971,512.07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影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更正后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更正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知识的培训与学习,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更正事项,同时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由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更新后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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