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会议由董事长梁萍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规范治理建设、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通过对照自查,新制订了《合规管理制度》,并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合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