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谨慎、认真的原则,对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提名的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建岳先生、许伟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本次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任何股东的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宁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所要求的独立性。本次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任何股东的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梁云凤 王艳辉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