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7,770,3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84%)的股东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集岑”)计划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5月2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31,3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集岑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
1 | 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7,770,394 | 7.84 |
合计 | 37,770,394 | 7.8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规划需求
2、股份来源:首发后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拟减持股份(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1 | 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631,398 | 2.00 | 集中竞价 |
合计 | 9,631,398 | 2.00 |
4、减持期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5月21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上海集岑所做承诺:(1)本承诺人取得新增股份时(以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之日为准,下同),如对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算,下同)已超过12个月,则其在本次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即对价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如对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其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前不得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本承诺人本次购买资产项下取得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集岑严格遵守了所做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海集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海集岑将根据市场情况、资金规划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