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现场会议于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若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992.00万元。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49,044.56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分别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161,720,538.14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于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61,720,538.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分别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27,517,446股,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7月19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并于7月31日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22,477,228股增加至249,994,674股,注册资本由222,477,228元增加至249,994,674元。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47.722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999.4674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2,247.722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999.467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