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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9-057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光韵达股票代码30022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洪宇范荣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信息港C座1层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信息港C座1层
电话(0755)26981580(0755)26981580
电子信箱info@sunshine-laser.cominfo@sunshine-laser.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31,824,150.99258,134,951.2328.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126,319.1025,079,406.7316.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3,589,058.7220,566,669.6014.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4,349,836.9181,360,161.30-57.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90.112716.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090.112716.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5%3.53%0.2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475,105,669.391,154,460,560.7627.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87,762,296.88763,819,169.703.1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6,33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侯若洪境内自然人14.81%32,955,34829,516,511质押19,708,260
王荣境内自然人9.37%20,835,41715,626,563质押8,250,000
姚彩虹境内自然人4.74%10,542,5287,906,896质押4,050,046
孙晖境内自然人4.19%9,330,0429,330,042质押9,330,042
代理碧境内自然人1.98%4,400,0000
徐嘉韵境内自然人1.90%4,223,0210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1.63%3,621,0060
陈洁境内自然人1.41%3,135,8511,467,347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32号私募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34%2,990,0500
陈利源境内自然人1.04%2,312,0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王荣先生均为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孙晖先生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为本公司董监高及员工参与的员工持股计划,陈洁先生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32号私募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990,050股,合计持有2,990,050股。公司股东“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8号私募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00,000股,合计持有2,000,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在市场大环境复杂多变、行业整体不佳的情况下,本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经营上内生外延并举,促进业绩稳定增长。内生方面积极拓展业务,提升各事业部产品的市场份额,几大业务保持稳定增长;推出新的自动化设备,满足客户需求,增加收入;同时加强内部运营管理水平,对业务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外延方面本公司收购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并完成了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19年4月开始并入本公司合并报表,4-6月通宇航空并入本公司营业收入1,912.93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7.00万元,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上半年公司应用服务类产品业务营业收入保持12.35%的稳定增长;同时公司通过近几年的研发及市场投入,智能装备业务取得较大的增长,同比上升64.37%。报告期内,完成营业收入

33,182.42万元、同比增长28.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2.63万元、同比增长

16.14%。除此之外,报告期,公司在经营上还完成了以下几项重要工作:

1、再融资获核准,积极推进发行工作

2019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9]67号核准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4,495,445股新股。公司取得批文后,组织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按要求向证监会及时报送会后材料,积极推进后续股票发行工作,确保非公开发行事宜圆满完成。报告期末,公司与投资者已达成初步意向,至2019年7月11日,完成资金募集及验资工作。公司本次再融资共发行新股27,517,44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6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亿元。报告期内,再融资募投项目按计划建设,未来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2、收购通宇航空,布局航空航天及军工领域

基于“激光创新应用服务及智能装备制造”双引擎的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通宇航空的并购。航空航天及军工产业,是激光产业重要的应用领域,目前我国航空航天产业高速发展,市场需求日趋成熟,国防军工是国家安全支柱,军工产业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公司通过并购通宇航空,进入航空航天领域,切入军工产业平台,将公司掌握的先进激光技术、3D打印技术、智能设备产业应用到航空航天及军工产业,以实现公司优势业务的产业突破。通过此次并购,将扩大公司发展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航空航天及军工产业未来可期的持续性发展,保障了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并提高了公司应对多变市场的抗风险能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2019 年1月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 则的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 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1 和附件2 的要 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项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 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 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 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之后。

(4)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资产交换之外。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增加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修订债务重组定义。强调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重新达成协议,不再以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为标准。明确重组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非金融工具不适用本准则。

2、修订债权人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成本,不再以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而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3、修订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不再考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差,以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量重组损益。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收购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并完成了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19年4月开始并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侯若洪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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