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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亲自参会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长勇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增值部分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有效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该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此次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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