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22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重组问询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7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各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人员针对重组问询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截至目前,公司和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由于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需对相关问题和涉及事项逐一核查并落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7月21日前回复上述重组问询函。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重组问询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