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洲明科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的第十四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6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债券代码:123016 债券简称:洲明转债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的第十四次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洲明转债”(债券代码:123016)赎回价格:100.28 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率 0.8%),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洲明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

3、“洲明转债”赎回日:2020年3月12日。

4、“洲明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0年3月12日。

5、发行人(公司)资金到帐日:2020年3月17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帐日:2020年3月19日。

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3月1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洲明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洲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洲明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洲明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在2020年3月11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020年3月6日收市后,距离赎回日(2020年3月12日)仅有3个交易日,特提醒“洲明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2020年2月3日,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洲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同意公司行使“洲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洲明转债”。

一、债券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40号”文核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公开发行了5,480,34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48,034,6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570 号”文同意,公司 548,034,6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洲明转债”(债券代码:123016)转股期为2019年5月13日至2024年11月7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7.82元/股。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二、本次发行概况/(二)本次可转债基本发行条款/12、赎回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本次触发赎回的情形

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23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至少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82元/股)的130%(10.17元/股),已触发上述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28 元(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率0.8%),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第二年票面利率0.8%);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19年11月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0年3月12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面值债券当期应计利息为 IA=B×i×t/365=100×0.8%×126/365=0.28 元。

2、赎回对象

截至2020年3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洲明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

告,通告“洲明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20年3月12日为“洲明转债”赎回日。自2020年3月12日起,“洲明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洲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20年3月17日为“洲明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20年3月19日为赎回款到达“洲明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洲明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洲明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洲明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洲明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洲明转债”自赎回日(即2020年3月12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洲明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4、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1张,1张为1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5、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6、投资者如需了解“洲明转债”的全部条款,请查阅2018年11月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755-29918999电子邮箱:zmzq@unilumin.com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洲明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6、《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